在十八大报告出来之后,被外界纷纷解读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成为海内外关注的焦点,与十七大不同,胡锦涛在这次报告中首提“协商民主”,称“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而此前在十七大报告中,仅仅称“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兴起了研究协商民主的热潮。1980年,美国克莱蒙特大学政治学教授约瑟夫·毕塞特(Joseph M. Bessette)首次提出“协商民主”概念,尔后众多的西方思想家都介入了对协商民主的讨论。
协商民主之所以提出,社会背景在于学术界对西方式选举民主的不满。西方每隔几年一次的选举,公民权利只能在投票活动中体现,公民大众基本上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这种断点式的民主方式,已经导致了公民对于选举投票或政治参与的冷漠。协商民主不是要解决什么人当选的问题,而是要体现公共问题决策过程中的民主问题。协商民主论旨在建构一种作为政治决策过程的民主,鼓舞公民平等政治参与的权利意识。协商民主理论认为,受决策影响的所有公民都有参与协商的权利,而决策都应以公共协商为基础。
在中国,协商民主自中共建政以来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政协也是在这个基础上诞生的。而在中共看来,中国的协商民主和西方的协商民主最关键的不同在于中国的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种一党制被认为贯穿于中国社会运行的各个角落。不过虽然“协商民主”是一个酒瓶,但是中共是否会在其中装上新酒是外界所希望进行解读的。
实际上,在政改方面,胡锦涛提出协商民主的意义在于有利于各个阶层对话并达成共识。今天的中国社会利益诉求多元分化,利益矛盾时有激化。为求得不同利益之间的协调,进行协商对话或民主对话、“民主恳谈”,是化解矛盾与冲突的可寻求的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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