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11月13日十八大新闻中心的第一场网络访谈上回应媒体有关办案长、效率慢的指责时,呛声说即使如此“迟来的正义”也有必要,在西方布鲁诺、伽利略案件也是三四百年获被平反。
在当天的访谈上,记者提问说“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有案件从立案到判决用了一年时间,效率是不是有点太慢?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回答说,“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这是一句西方的法律谚语,这句话意在强调及时实现司法正义、社会正义的重要性。但是辩证地说,这句话也看怎么理解。比如说,我们大家都熟知的意大利的两个案件,一个是布鲁诺,一个是伽利略,两位科学家都是因为宣扬“日心说”,反对“地心说”,受到宗教裁判所的迫害。一个发生在400年前,一个发生在350年前,布鲁诺是判了火刑,伽利略是判了终身监禁,最后也是折磨致死,这两个案件都在1992年由罗马教皇宣布平反昭雪,大家认为这是正义的恢复,这个正义来得很迟,但却是非常必要的。
沈德咏介绍,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还有一个海事特别程序法,这四部关于程序的法律对办案期限的规定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法官和其他人能随心所欲的。立案一年还没有办完,可能因为各种法定事由,在审判期限里面没有办完,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但是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完的。以2011年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去年是办了1.2万案件,审限内的结案率是95%,全国各级法院的审限内结案率是99%。
此外,对于类似赵作海等冤家错案的发生,沈德咏回应称,古今中外可以说任何司法制度之下,你要从个案的处理上做到绝对的或者100%的公正,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他介绍说,中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经过二审之后,服判息诉率能达到98.99%,只有1%左右的案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当事人不能服从法院的裁判,进入到申诉或者是申请再审的渠道,当然还有更少一部分进入到上访的渠道,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确实是因为案件裁判上有错误,或者是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出现,或者有其他的法定的事由,改判率只有0.14%。这里面包括案件裁判的错误,就是个别案件确有错误,这个情况也是存在的,包括刑事上的、民商事上的不准确的裁判,甚至个别的错案,这个问题我们不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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