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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异见人士李必丰以诈骗罪获刑12年

中国异见诗人李必丰被指控“合同诈骗罪”一案11月19日在四川遂宁宣判,李必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获悉判决后,李必丰当庭明确表示上诉。中国异见作家廖亦武称,中国政府怀疑李必丰资助廖亦武于2011年逃离中国,他为好友因受他牵连而坐牢表示十分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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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必丰

据19日报道,当天上午,在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人民法院庭审中,李必丰被控涉嫌合同诈骗。在庭审过程中,李必丰与代理律师赵建伟、马小鹏质疑了检控方提供的许多证据。

针对检控方提供的李必丰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李必丰要求对其中涉及他本人签名的部分做笔记鉴定,但法院宣布不予支持。

法官最后宣布,李必丰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李必丰的律师赵建伟说,他们认为宣判并没有依据事实,检察官和法庭违反了审理程序法律和规定。

李必丰的亲朋好友均到庭旁听了判决结果。

据法广中文网19日报道,廖奕武否认了李必丰帮助其离开中国一事。廖亦武说:“李必丰是我八九六四以后坐牢的狱友,已经三次坐牢,这一次再坐十二年牢出来就会成为一个糟老头了,这实在让我太伤心了。”“我实在没有想到他在我出来之后几个月就被逮捕,当局指控他经济犯罪,这个莫须有的罪名也曾经被应用于艾未未等异议人士。事实上,当局怀疑他出资帮助我出逃,这也完全是子虚乌有。”

李必丰现年48岁,原为四川绵阳市税务局干部。1989年六四事件之后,李必丰因组织游行获刑5年。出狱后,李必丰因继续组织运动,于1998年再次被逮捕,并以涉及“经济诈骗罪”被判处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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