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续僭建风波后,被港媒披露涉隐瞒利益,陈在会计师公会担任理事期间,有份投资的公司FTMS,连续三年取得会计师公会涉457万港元。陈对此称,需时寻找相关资料作答。
据11月20日报道,香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所涉的负面新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媒体19日揭发陈茂波在会计师公会担任理事期间涉隐瞒利益,其有份投资的公司FTMS,连续三年取得会计师公会涉457万港元(下同,1美元约为7.75港元)的“撰写考试大纲教材”合约,但公会的年报中从无披露有关事件及关系。根据FTMS的公司注册数据显示,陈茂波太太许步明至今仍是FTMS的董事,其公司秘书亦是许步明持有的“匡成公司事务有限公司”。但陈茂波并没有向行会申报有关资料。陈茂波并无响应是否涉隐瞒或漏报利益,只表示需时寻找相关资料作答。
事缘在2001年至2003年、即陈茂波担任会计师公会理事时,FTMS Training Systems(HK)Limited投得了会计师公会一份涉457万的合约。有关合约有约束条件,指明整份合约必须由FTMS的新加坡母公司负责,香港分公司不得牵涉在内。然而,陈茂波却曾在2008年公开承认,自己有投资FTMS的香港子公司,且此公司曾为公会撰写专业课程QP课程Module B的材料。
但会计师公会的年报从无提及FTMS获得合约,只显示负责撰写Module A、C及D的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取得合约,令人质疑因陈茂波要隐瞒当中所得利益而有此安排。
公司注册处的数据显示,陈茂波太太许步明现为FTMS的董事。FTMS的股东为两家公司,占五成半股份的是FTMS的新加坡母公司,其余四成半股份属一家在巴哈马注册的公司Right Vision Limited。虽无法查核此外国公司的资料,但陈茂波其实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都有在立法会的个人利益申报表上,填写为Right Vision Limited的非受薪董事,惟他在2011年7月26日的表格上,删除了有关职位的申报。
根据行政会议申报守则,行会成员或其太太若持有公司百分之一股本,皆要申报,而陈茂波并无向行会申报这方面资料。对于有媒体向陈茂波查询,他亦无响应是否漏报,只说自己已非FTMS的董事多年,亦已离开会计师公会理事会多年,指问题所及的事情距今久远,需要时间找相关文件数据作答。至于会计师公会年报、帐目及其它事宜,陈茂波则着传媒向会计师公会查询。
在2008年立法会选举期间,陈茂波的对手、现时为黄大仙区议员的谭香文,已曾公开质询此事,但反被陈茂波批评她诬蔑。谭香文质疑,陈茂波违反合约规定,令FTMS的香港子公司有参与教材撰写。
她又表示,法定组织应有严谨守则,不应出现涉“黑箱作业”情况:“有良好管理的机构根本不可能会发生这种事,这是否显示公会‘无王管’?还是陈先生瞒骗了公会?是否有私相授受或黑箱作业?公会会否在年报内作纠正和披露有关过程?”她要求陈茂波和会计师公会作交代,她亦将在20日午到廉政公署举报,要求廉署立案调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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