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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挺宪政之路:宪法不容任何组织超越

中共十八大后,自由派人士齐聚北京再掀民主法治的讨论高潮。由于此前中共政法系统频遭诟病,手握治安、司法、检察等大权的政法委书记在孟建柱接任后退出政治局常委行列似已显现政法改革端倪。日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官方媒体发表维护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地位的文章,称宪政之路是法治中国的必由之路,中共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体现领导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同时,他还强调自由、民主、法治等理念并非资产阶级专利,理应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同时保证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江必新11月20日在《人民日报》下属的《人民论坛》发表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思考》的文章解读中共十八大报告。

对于胡锦涛在报告中再度强调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江必新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三者的有机统一,反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要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走宪政之路”。

有关宪政之路此前在民间宪政主义者的讨论中十分盛行。11月19日,中共十八大落幕不久,围绕民主法治,包括中共元老李锐、法学泰斗江平等自由派即曾召开讨论会。会上,政法委的角色遭到一致攻击,司法独立、宪政民主则成为各位学者推崇的价值观念。改革派的代表、《炎黄春秋》社长杜导正托人发言,指中国唯一出路在民主宪政。

江必新的文章也就宪政之路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释:中共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应当通过宪政路径吸纳、整合、表达民意,并通过立法程序将党的意志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和法律;要使党的领导融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之中,并通过权力机关的立法权、人事选举罢免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实现党对国家的领导;要使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与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权力运行方式协调、统一起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

无疑,这些内容也将有关政法委角色定位的争论凸显出来。由于政法委在近年维稳滥权等措施上激起了诸多民愤和争议,江必新呼吁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解纷、维稳中的棘手问题。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推动发展,也不论是化解矛盾还是维护稳定,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都应当以法治思维进行谋划和决策,都必须以法治方式进行决断和处理。

此外,他还说,“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诚信”、“和谐”等理念

从来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将这些理念视为资产阶级的专利并将其与资本主义捆绑在一起,不仅人为地剥夺了社会主义的话语权,而且为渊驱鱼地造就了资本主义人文道德优势,理应将这些理念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作为执政党,中共应将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作为执政为民的起码职责,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体制条件,并设置高度正当的司法程序,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并建构充分、良善且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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