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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首开腔为僭建道歉

香港特首梁振英前日就其山顶住宅僭建问题发表了14页书面声明,重申自己有疏忽,但坚称在整件事中都开诚布公。而大部分政界人士均认为,梁振英应到立法会解释,以消除公众疑虑。

特首梁振英日前虽就其山顶住宅僭建问题发表了书面声明,但却未见道歉。他于24日出席公开活动时,终向公众致歉,但面对传媒的时间仅有六分钟。梁振英的僭建事件,仍疑点重重。

他在声明中表示4号屋的地下低层在他搬入前已扩建了200呎(1平方尺约等于 0.1平方米),他2011年10月已经发现,自行拆除并且用砖墙密封,但他竞选期间也完全没透露。即使2012年6月有报章报道4号屋有僭建地下室,当时的候任特首办都否认有此事。而且屋宇署两次到他大宅验屋,一次他在入伙前,第二次则是2012年6月爆出僭建风波后,但为何都未能察觉4号屋有地下室。声明都未能解释。

梁振英前日发表声明后,全日都没有公开露面。他24日终面对传媒,但仅回应了中、英文问题各一条。对批评他其身不正,选举时用僭建问题攻击对手唐英年,能当选也只是基于谎言,梁强调自己没诚信问题。

梁坚持以书面交代僭建问题也为人诟病,但他强调事件涉及专业意见和技术问题,希望大家“问得清楚”,他亦能在翻阅记录和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下,具体、详尽和准确地回应问题,“我认为书面的问与答是一个最适当的办法”。

他于下午出席青年高峰会时,回避记者提问。但就被一名正就读测量系的青年质疑,屋宇署多就旧楼僭建检控老弱伤残,却放过富豪、高官。但梁称屋宇署有既定政策,名人、高官的住宅僭建问题要优先处理:“我自己认为这个政策无问题,我们作为高官的应以身作则。”他也有提及自己的僭建,指自己购入物业时,已就6、7处要加建和改建的大小地方,已请则师向屋宇处申请入则,但“漏了一些自己应该去报的地方,有疏忽”。

民主党代主席刘慧卿不接受梁的简单道歉和“交代”,重申梁振英应尽快到立法会,向议员清楚解释僭建事件,并公开交代该名曾帮忙验楼人士的身分,“无名无报告,好难令人不怀疑对方是否真实存在。”而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已去信梁振英,邀请他出席会议,亲自回答议员就其僭建问题的质询。但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承认,立法会并无权力强制梁振英出席会议,至今仍未有议员向梁振英提出弹劾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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