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锡堃在民进党内一个颇为矛盾的人物。他在出任台行政院长时,曾积极支持蔡英文推动的“小三通”,及修订《两岸关系条例》,推倒李登辉的“戒急用忍”,改为“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新华澳报》日前发表评论员富权的文章表示,但当在出任民进党主席后,不但是全力主导“独”性比《台湾前途决议文》还要强得多的“正常国家决议文”,而且还把主张两岸交流的以“新潮流系”为主的民进党内精英打成“十一寇”,以实施“排蓝民调”来将他们排除在民进党立委候选人名单之外。而在苏贞昌筹组“中国事务委员会”的过程中,也是坚持“正常国家论”,强烈反对民共交流,并断然拒绝苏贞昌关于出任“中国事务委员会”成员的邀请。
游锡堃的这种矛盾本性再次显现。他率领“游系”人马林佳龙、陈亭妃、林聪贤等前往马尼拉出席菲律宾台湾同乡会活动,在会场接受记者访问时,一边说是“民进党应加强与大陆有更多的交流和接触,增进大家都了解”,并声称民进党的两岸政策非常清楚,1999年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台湾前途决议文”,即提到要跟大陆全方位对话,一边却又说是在接触时必须维护台湾利益,并呼吁旅菲乡亲反对“一中”,支持台湾成为“正常国家”,并发挥影响力争取菲律宾政府加强与台湾合作,共同因应“中国专制崛起”对亚洲带来的“重大威胁”。
游锡堃的这番话,存在着明显的自相矛盾之处。其一、一方面他声称民进党两岸政策,已在“台湾前途决议文”中明确展示;另一方面,他却又强调“正常国家论”;究竟哪一个才是他所主张的?这是因为,按照台湾“后法优于前法”的“法理”原则,“台湾前途决议文”已被后来由他提出并主导的的“正常国家决议文”(尽管后来被前总统陈水扁“折中调和”)所“冻结”,就像民进党人常说的“台湾前途决议文”已经“冻结”了“台独党纲”那样。
其二、游锡堃一方面呼吁旅菲乡亲反对“一中”,支持台湾成为“正常国家”;另一方面却又主张“民进党应加强与大陆有更多的交流和接触,增进大家都了解”;游锡堃又不是不知道北京对两岸交流的底线,既然是坚持“反对一中”,又如何能进行两岸交流接触?
其实,游锡堃的“主张两岸交流接触”是假,仍然念念不忘“正常国家论”为真。只不过是他近来强烈反对民进党成立“中国事务委员会”的态度,受到党内外的猛烈批评,而不得不作出一些“修正”表示而已,但仍坚持是要在“一边一国”的基调下进行;尤其是在华侨华人大多拥护“一个中国”、反对“台独”的菲律宾,即使是面对“台胞”,也不敢过于放肆。
就从游锡堃不愿参加“中国事务委员会”的态度来看,虽然他的籍口表面上与谢长廷一样,都是自己身为民进党的中常委,“中国事务委员会”的决议都得送到中常会讨论,如果对决议有意见或是政策建议,还是可在中常会提出,因而让主席有更多空间邀请优秀人才参与,但实质上的原因却是与谢长廷并不一样。谢长廷是有心要将“中国事务委员会”打造成为民共交流的平台,以推动民进党调整两岸政策,争取吸收更多的中间选票,以促成民进党的再次上台“执政”。但苏贞昌却将“中国事务委员会”操弄成“清谈神仙会”的幕僚机构,并背弃诺言,不让他出任主委,令他深感受挫受辱,而且不愿被困缚在“中国事务委员会”,要走自己的路。而游锡堃则不然,他是强烈反对“民共交流”的,也反对民进党调整两岸政策。虽然他不反对民进党员到对岸进行接触交流,但必须是在坚持“一边一国论”的基线之下。因此,“中国事务委员会”虽然是已被苏贞昌操弄成幕僚机构,但既然是仍然不排除将会讨论民共交流的议题,他就仍然不愿参加。
其实,游锡堃不愿参加“中国事务委员会”的运作,可能也含有不愿为苏贞昌“抬轿子,吹喇叭”的深层用意。这与他参选民进党中常委不同,因为中常委是党中央的职务,虽然中常会是由作为党主席的苏贞昌主持,但这是组织行为,不存在为苏贞昌个人“背书”的问题。相反,为了为“游系”争取利益,这个位子不能不争。但“中国事务委员会”则不然,当初的“民共交流平台”设计。有利于苏贞昌捞取政治本钱,增强与蔡英文争夺2014年党主席的实力,从而有利于苏贞昌参加民进党党内初选。即使是后来苏贞昌改变了“中国事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功能,那也是苏贞昌个人要拉拢控制党内各派系的工具,游锡堃当然是不甘于被苏贞昌操弄于股掌之间。倘再加上2007年民进党党内初选时,游锡堃与苏贞昌之间缠斗的恩恩怨怨,游锡堃就更不愿为苏贞昌“抬轿”了。实际上,当时游锡堃曾与谢长廷连手,将苏贞昌砍得“见骨见血”。既然如此,游锡堃又怎会为苏贞昌的个人政治前景“加分”?
同样道理,游锡堃在说到民进党的两岸政策时,谈到了“台湾前途决议文”,而不提“正常国家决议文”,却又强调了“正常国家论”,也必有奥妙。实际上,当年他所提出的“正常国家决议文”的文本,是“毒(独)汁”四溅的,就是一部“法理台独决议文”。
但谢长廷认为,这个文本极为不利于他在选战中的选情;而多数民进党人也为民进党能够继续执政着想,强烈反对这个文本。后来,陈水扁强力主导,从中间落墨,大幅修改“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的内容,减轻了一些“独味”,但却仍然明目张胆地提出要“早日完成台湾正名,制定新宪法,在适当时机举行公民投票,以彰显台湾为主权独立国家”,继续鼓噪要以“台湾”的名义申请加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等。即使如此,游锡堃仍不满意,籍口因“特支费案”遭到起诉,而辞去党主席职务,令到审议表决“正常国家决议文”的民进党全代会竟然没有党主席主持,但他仍在幕后操纵“游系”党代表推出新的“游版”文本,却仅是获得40多票,铩羽而归。看来,他是并不承认民进党党代会通过的“正常国家决议文”,而是念念不忘自己的“正常国家论”的。但由于自己的文本未能获得通过,那就不如回到“台湾前途决议文”的原位上了。这就是游锡堃的矛盾之处。
因此,游锡堃呼吁旅菲乡亲反对“一中”,就是要实现真正的“台湾独立”。按此基调,他所说的“两岸交流接触”,只不过是基于“台湾中国,一边一国”之下的接触与交流,而非“宪法共识”或“九二共识”之下的接触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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