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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改革应自法治起

十八大召开前后,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即是“改革”。无论是高层还是民间,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纷纷呼吁新任领导人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虽然改革共识呼之欲出,但具体从哪个方面着手尚未有定论。12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强调宪法和法律的重要性,呼吁提高法律意识。对此,有香港学者呼吁,在千头万绪的改革方向上,无论是从重要性还是可行性的角度考虑,法治都应该是下一阶段改革的重中之重。

法治是改革的突破口,首先是因为当下中国最尖锐的矛盾即是官民矛盾,腐败和滥权成为影响中国未来民族复兴最大的两大障碍。习近平在上任首次讲话中就直率的表示,腐败已经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前社科院美国所所长资中筠在最近一次非公开讲话中,痛心疾首道,民国时候腐败还只是在官场,现在教育,新闻等社会各个方面已经全面溃败。至于民间,每次有关腐败的问题都能激起激烈的讨论。无论是为个人谋利,还是利用手中权力的“寻租”,解决的最好办法只有依靠法律。

此外,法治和改革涉及的方方面面都有联系。经济方面市场化,经济发展模式和政企关系都是需要改进的重点。政治层次上政府权力过大,人民对民主呼声日益壮大不可忽视。社会改革则涉及诸如户籍,教育,医疗,养老等一系列具体问题。国企和民企能否在相同的规章制度下竞争,政府权力能否得到法规的制约,依法行政。如果政治体制改革阻力太多,太敏感,也可以从经济和社会等低层次先入手,树立起法律不可侵犯,尊重专业法律人士的理念,从而逐步向政治方向过渡。

文章指出,最重要的在于“可行性”的问题。许多在十八大前后谈论改革的文章,都精心构造出一系列的顶层设计,即高层制度的搭配,看起来精妙,但缺乏实践检验。如果要推行改革,目前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一定绕不开。比方要推行政企分离,垄断国企会齐声反对,要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整个公务员阶层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抵触情绪。当新的改革口号提出,所有人心中第一个考虑的问题莫过于对自身有何裨益。精明的改革者,应该又具有理想主义,又懂得将阻力减至最小,能够解释为何选择的改革方向能给大多数人都带来利益。十八大之前的薄熙来事件,给全国人民扎扎实实的上了一堂法治课。无论有多高的权势,无论多么富有,在一个缺乏规矩的国家,很可能今昔命运两重天,转眼间权力和财富都成为过眼烟云,一切化为乌有。中国从上到下弥漫的不安全感,在薄熙来事件之后达到高峰。上有前中国政法界元老乔石,中有一大批法律专业人士,下有各路群众,纷纷建言重建法律权威已经刻不容缓。可以说,法律带来的秩序,规则,尊重个人权利,程序正义等等原则,在快速变革的社会中,无论对哪个阶层都是颇有吸引力的。在此共识之下,展开法治方面的改革,犹如顺风行舟,适当其时。

不过,就像习近平指出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处理党和法律的问题,最终会成为法治改革的最棘手的问题。在八十年代初制定 当前宪法的前后,曾经有“法治”还是“法制”的争论。一般认为,“法治”指的是政府也要受制于法律,而“法制”下的法律只被当作行政工具。文章在最后称,香港和其它国家的经验证明,只有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实行“法治”,才能做到公平公正。中国囿于自身制度和现实,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只能说路漫漫其修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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