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爆料称,陕西“扶风县检察院打着‘学习’的旗号组织干警去港澳公款旅游。在香港一家表店,随行一袁姓地产商为三位领导刷卡各送了价值数千元的‘名表’”。扶风县检察院昨日对该事件进行回应,并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爆料帖子称“扶风县检察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为借口,7月26日,由梁焕强副检察长带队,反贪局长李永权、办公室主任唐玉锋负责共19人第二批赴香港、澳门旅游,行程7天。但干警队伍中多了一位房地产开发商袁某。在香港的一个表店里,由袁某刷卡,为梁焕强、李永权、唐玉锋分别购买价值6600元、8010元、8640元港币的名表一块,全院干警有目共睹。”
扶风县检察院12月12日对此曾表示,“港澳旅游”实际是报批上级后组织的“东部行”考察学习;关于刷卡买表,是当时购物要求刷卡或支付港币,地产商是代为刷卡,之后都将现金如数奉还。但“网民反映的个别问题确实存在,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秦都市报》昨日得到了扶风县检察院对事件的三点具体回应。一是地产商随从不合适。即使散客组团,地产商随从,由于扶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焕强等人因兑换的港币不足等原因由地产商暂时代为刷卡,即使归还应支付的金额,但此种行为已引起猜疑。二是培训手续不完善。县上虽批准检察院“东部行”学习方案,但检察院在具体实施中擅自延伸赴香港、澳门考察,而且未履行报批手续。三是资金来源不合适。此次外出学习培训的经费系干警岗位津贴,检察院未将津贴发放给干警个人,而用于培训经费。
扶风县作出以下处理意见:检察院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由县纪委对梁焕强和李永权,县检察院党组对唐玉峰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三人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检察院检察长穆永强同志提出严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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