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民国故宫盗宝案人物补遗

声明:本文转载自 「冯天瑜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一、易培基与吴瀛的同窗之谊

上世纪民国时,在北京发生的一桩所谓“故宫盗宝案”曾经引发全国的街头巷议,甚至受到国际关注。这当然是由于“故宫博物院”这样一个非常所在才产生了这样的非常影响。

新华社每日电讯曾在去年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时,发表了一篇文章“故宫博物院----辛亥革命最大的文化成果。”这样的定位,我认为是恰当的。

然而“故宫盗宝”这件事的源起到不了了之,半个多世纪以来,在学术界始终缺少专门的学者作为专门的课题去研究。就目前所见的一些文章和故宫诸多老人的回忆,绝大多数的解释是此案系一场冤案。其中主要是权力之争,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隐形原因,乃是主角易培基与共产党领袖人物毛泽东,曾有一段深厚的师生之谊。

易培基是湖南人,早年就读于清朝洋务派领袖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方言学堂。正是我任教的武汉大学前身。

我在最近研究武汉大学校史的过程中,找到一本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的专刊,编号35辑。作者苏云峯,题目是:“张之洞与湖北教育改革。”无意中在湖北省方言学堂第二期毕业生履历中发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一位是易培基,一位是吴瀛,并附有该期学生毕业时的分数表。他们入学的时间是光绪三十年十月(1904年),毕业时间是宣统元年(1910年),全班共四十八位同学。

据表中记载,易培基毕业时年龄是26岁,平均分数69.32分。吴瀛毕业时年龄是20岁,平均分数77.77分。我查了一下真实年龄,易培基是(1880年—1937年),那么在他1910年毕业时应该是30岁,这证明了他在进湖北方言学堂时瞒报了4岁,应为24岁。

吴瀛与易培基类似,只是情况相反,吴瀛出生的时间是(1891年—1959年),那么在他1910年毕业时应该是19岁。也就是说他在进入湖北方言学堂时多报了一岁。应为13岁。

这一情况也符合了吴瀛及其孙吴欢在其著作中提到的,吴瀛与易培基虽为同班同学相差11岁的记载。

就成绩言之,年长的易培基反而不如小他11岁的吴瀛。我认为其原因是,他俩同属英文专业。对学习语言来讲,24岁的易培基自然无法跟13岁的少年吴瀛相比。

当时入学也有必要的名额、成绩、年龄限制。吴瀛在全班中年龄最小,是个少年大学生,这显然跟他的父亲吴琳、祖父吴殿英在张之洞幕府任幕僚并负责教育有关。

吴瀛与易培基

易培基则是全班年龄最长的几位之一。因不清楚这四十八位同学中是否还有瞒报者。

有鉴于此,可以确认易培基与吴瀛之间确属同窗之谊。

二、余盖笔下的易培基

2004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了一套清末民初系列丛书,其中有一本《奇案写真》登了一篇文章“故宫博物院盗宝案之谜”,署名余盖。

这位余盖(字千山)是易培基的学生,毛泽东的同班同学。易培基在去北京就任故宫博物院首任院长时,带去不少湖南弟子,其中最有名的是萧瑜,其次就是余盖。余盖的工作是易培基的贴身助手,类似文书之职。

在1979年第12期《人民文学》上有一篇署名赵清学的革命回忆录《湘水长流》。

其中有这样一段:党对粤汉铁路的工作极为重视,一九二一年,毛泽东同志亲自到新河火车站了解工人的情况,一九二二年五月,又派余千山同志到新河专门做工人工作。余千山带了二十四元叮当响的花边,到新河赁了间房子,在大门口挂了块工人业余学校的牌子,……等了两个月,未见一个工人来上学。他看看工人工作难做,就回长沙来汇报。 毛泽东同志听了余千山的汇报,哈哈大笑说:“千山学兄,你讲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讲得极为透彻,但到工人中去做实际工作,可就不如郭矮公了。”这位郭矮公叫郭亮,也是共产党早期革命家,此人与本文无关。这起码可以说明,易培基身边的余盖是个共产党的人。至于是否毛泽东因“故宫”非常所在派在易身边则不得而知,但似有可能。余盖在其“故宫”一文中,开篇便写道:“在我未着笔之前,蒋竹如对我说:1960年在北京听王季范说‘此案的对方已经坦白交代,易培基之冤枉,已经大白了’。”

这个王季范是毛泽东的姨表兄,毛泽东侄女王海蓉的父亲。

蒋竹如则也是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的同学。

这说明,毛泽东身边的一批湖南人自始至终都对“故宫盗宝案”甚为关切,跟易培基的感情确非一般,并通过各自与毛泽东的关系为易培基伸冤。

余盖在文中还写道:“易培基接任院长之初,也仿照旧官署惯例,对职员重新加委或添用。这项布置系易亲自拟定,瞩我开单的。……重要职员名单如下:

(1)秘书长李宗侗(字玄伯),易培基的女婿。秘书吴瀛(字景洲),程星龄,李壁成。

(2)总务处长俞同奎(字星枢)。

(3)古物馆馆长易培基自兼,副馆长马衡(字叔平)、张继(字溥泉)。

(4)文献馆馆长沈兼士。

(5)图书馆馆长江瀚(字叔海)、未就职副馆长袁同礼。

当拟定名单时,我向易提供两点意见:(1)吴瀛系书画金石专家,又系尽义务负责任、维持院务始终不懈的一个人,资格功绩都在李宗侗之上,应选吴做秘书长,李做秘书。(2)张继虽是国民党元老,却非书画金石专家,实际上不能到馆任事……。

易对我的意见都不采纳,后来盗宝案之演变,即由李宗侗与 张继的夫人崔振华发生口角而起。假若易听吾言不用李做秘书长,或不用张做副馆长,就不会发生李催之冲突,也不会造成故宫盗宝冤案。“

这里我要着重提一下易培基的同学吴瀛。余盖在文中说吴瀛“资格功绩都在李宗侗之上。”

所谓资格,应指吴瀛当时已具备的民国官制中的“简任”资格。而资格与职务是两个概念,合理的安排是资格与职务相当。但也有很多职务大于资格,或资格大于职务的情况。

依民国1912年民国元年十月十七日公布的《民国中央行政官官等法》之规定。

民国官吏分为特任官、简任官、荐任官、委任官四级。

特任官为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各省督军,直接由大总统特别任命。

除特任官外,共分九等:第一等、第二等为简任官。第三等至第五等为荐任官,第六等至第九等为委任官。其官俸等级为九等二十二级。

吴瀛当时已具备了简任资格,这在当时以他的年龄而言,应该是仕途坦荡的气象。而易培基仅用他做了自己的简任级秘书,这样的安排应该说是偏低了。李宗侗当时尚无简任资格,吴瀛曾在其著作中抱怨易培基对他“亲而不信”,可能也有这方面原因。但吴瀛在易培基蒙冤之后,始终对易感情深厚、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易伸冤,不惜抛掉一生的仕途。就处世为人的品德而言,吴瀛先生确实令人钦佩与尊敬。吴瀛所著《故宫陈梦录》的全部内容中几乎一多半都在为易培基鸣冤叫屈,这样的朋友,太难得了。

尤其意味深长的是,在1937年易培基这样一位民国部长级的大人物去世的时候,他的身边,只有夫人和吴瀛的长女吴珊陪伴,连他唯一的独生女儿和女婿李宗侗都未出现。最后直到入殓火化,送到墓地,都是吴珊受在湖北的父亲吴瀛之命一手包办。

这其中的原因,可能与他和共产党的关系复杂有关。亲友等躲避恐尤不及,哪里还敢前往。

这又应了余盖文中述及的,易培基病重时对他说的一段话:“此案本是政治问题,非待政治好转,没有辩诉平反的希望。”三、董必武调查易案

在我们湖北人中,还有一位共产党的重要人物董必武,也在解放后涉及了对此案的调查。

现将董老在1951年给吴瀛(景洲)先生的信照录如下:

景洲先生:

前接大函,久未奉复,欠甚!返京后托友人与叔平先生(马衡)谈,他以职务关系,觉得不便正面有所主张,我亦不能相强,后来他送来一本书,名曰“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在封面背后写了一段话中有关易案的一段。虽是从侧面谈,我想这对申雪易案是有帮助的。特奉上作参考。

早想将您从前寄来的材料奉还,因无妥人,故迟至今日,才藉华东局统战部周而复秘书长返沪之便,请他带上,请查收为盼。

专此布达,

即颂春安!

董必武

四月十二日

董必武辛亥革命期间曾在黎元洪军政府秘书班子里任职,与吴瀛的关系当在那时湖北武昌建立。后来成为共产党早期领导人。

又据吴瀛之孙吴欢介绍,在2003年四月吴祖光先生去世后的追悼会上,年近九十的周而复先生不请自到,并向吴欢提及他与吴瀛、吴祖光两代人的友谊。并称赞吴瀛、吴祖光父子都是重情重义的朋友。同时特别道及解放初期他受董必武之托将一包有关“故宫盗宝案”的资料带回上海转交吴瀛的经过。

四、马衡与易培基

余盖在他文章的最后着重提到了易培基下台后的故宫院长马衡,这里姑引两段:

其一,“1933年我在长沙接到易培基的电报召我速回馆工作,到馆后易即对我说:‘马副馆长已经反叛,做了张继、崔振华的谋士,策划捣乱,望你注意’。”

其二,“抗战期间,我往司法院驻渝办事处访晤职员李立侠,见有故宫博物院书画审查报告目录一厚册。系马院长聘请专家审查古人字画的真伪之目录,约数千幅,注有‘伪’字的约数百幅(这两笔数字我记不清了),由司法院加上一篇序文,硬说审查报告中注有‘伪’字的字画,都是易培基以伪换真盗去的赝品。这本报告书由司法院印成册,发作宣传资料。李立侠送了我一本。我拿回来任人翻阅,得到两种反应:”

有人说:‘字画无论真伪都是要擅长书画的人一笔一笔写成或绘成。不是由工匠可以一批一批制造出来的。易培基又不是善于书画的人,哪能找到数百幅赝品来盗换?明眼人一看到司法院的序文,就知道这是虚伪的宣传。’

更有人说:‘所注【伪】字,是由所谓(鉴赏家)凭主观意见评定的。有什么科学方法鉴定?张继、马衡把这种审查报告加罪于易,谁都看得出这是张、马同谋诬易的一块遮羞布。 ’

如今所谓“故宫盗宝案”的真相已基本清楚,至少原有的宝物并未受到重大损失,重要的是让人们记住了两个人物:一位是易培基先生蒙冤屈死,但在他的行事之中,也确有不妥的地方,种下了自误误人的根苗;另一位就是吴瀛先生,宁肯丢了仕途饭碗,也要固执地为朋友讨个公道。

往事已矣,此篇小文就作为一段“故宫盗宝案”的补遗吧。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