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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官员:中央对港有10权

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以树仁大学客座教授的身份发表文章,反驳法律界议员郭荣铿撰文,“中央对港权力只有外交国防”的观点,郝指出,中央对港的权力有10项,包括解释《基本法》、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员等。

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批评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早前撰文,给人一种“中央对港权力只有外交国防”的说法,跟《基本法》原意不符。郝铁川引述港大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和多名港大学者合着的法律教科书《香港法概论》,指中央对港的权力有10项,包括解释《基本法》、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员、宣布紧急状态等。郭荣铿则质疑郝铁川是“节外生枝”,并批评对方“扭曲《基本法》原意”。

驳斥中央对港仅国防外交

郭荣铿早前撰写题为《人大常委有权监督香港立法会立法?》的文章,说“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的关系,就是我们众所周知的,除了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区在其它范畴均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郝铁川发表文章则批评,郭是要给人感觉中央对港权力只有外交国防,郝在文章中表明不认同这看法。

郝铁川借用陈文敏有份合着的《香港法概论》,指基本法规定中央对港的10项权力,包括解释《基本法》、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员和宣布紧急状态等。

对于释法,郝铁川的引文表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享有《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但事实上,该书另有章节详细讨论释法争议,但在郝铁川的文章中却没引述。

郭荣铿接受查询时,说自己早前的文章主要是讨论香港立法权,形容郝铁川的批评“节外生枝”。他又批评郝“加插一些外围意见”,只是旨在“扭曲基本法原意”。郭又批评郝铁川错误解释基本法,认为大部分市民均不会认同他的意见。

郭荣铿指出,郝铁川提到的部分权力,根本并非实权,如文中提到中央有权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员,但其实所任命的特首,必须是“香港人选出来”。郭荣铿批评郝铁川用这些例子做基础,实际想超越《基本法》,做法是“以偏概全”。

郭荣铿:部分非实权

郝铁川指陈文敏等学者在《香港法概论》中的论述,“比较忠实地表达了《基本法》的原意。它清楚列明中央人民政府在港拥有的权力不止限于国防和外交”。

对于郝铁川发表的文章并非以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部长身份,而是以树仁大学客座教授的身份发表,郭荣铿说,“他(郝)有他的自由”发表意见,欢迎任何形式讨论,真理愈辩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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