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总统马英九被媒体批评,在18日出席人权报告英文版发表记者会时回避死刑存废问题。对此,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19日澄清,马英九当时请法务部曾部长勇夫先说明政府对死刑看法后,立刻表示完全同意,不但未回避,反而明确对死刑存废问题表态。
12月19日报道,总统府4月发表台湾首部人权报告,英文版报告18日正式出炉。马英九出席国际记者会向全球宣示中华民国秉持联合国宪章精神,保障并促进人权的决心。但对外界关注的死刑问题,被媒体批评为马英九不愿正面表态,指派曾勇夫回应。曾勇夫表示,减少死刑是政策目标,执行面则需尊重民意,依既定时程处理。
范姜泰基说,目前台湾在法律上维持死刑,因此对三审定谳的死刑犯,除非穷尽一切救济程序尚有可挽回的机会,否则法务部必须“依法执行”。但同时政府长期以来也会透过修法与其他措施“减少死刑使用”,这些是马英九与政府的一贯立场,并无媒体所指称之“回避”问题。
范姜泰基说明,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61条规定,法务部是死刑执行的最高主管机关,因此在18日的记者会中,马英九先请曾勇夫针对媒体询问的问题予以答复,随后马英九也立即明确表示对曾勇夫所言“完全同意”。这不仅是尊重主管机关的职权,马英九更是一贯清楚对死刑存废问题具体表态,媒体指称的“回避”实不知从何而来。
范姜泰基表示,《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未禁止死刑,而台湾各界对于废除死刑也尚存有重大歧见。现行法律上维持死刑,政策上也未主张废除。因此,死刑犯只要经法务部审核通过就会依法执行,绝不会受到非司法因素影响,这是司法独立的证明。
范姜泰基也指出,政府早已开始透过修法或其他措施减少死刑的使用,如全部废除唯一死刑,大幅减少相对死刑。马英九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内国法化后,政府也积极落实其精神,包括推动《刑事妥速审判法》,并要求检察官不再求处死刑,死刑案件上诉三审后一律采取言词辩论方式等,以减少死刑的使用。这些都是政府积极保障人权所做的努力。
另外,监察院长王建煊19日也表示,死刑应该慎用,不该废除。王建煊指出,台湾死刑议题不应该被人权主义牵着鼻子走,政府重视人权不需要靠此加分。王建煊说,各国的情形不同,废除死刑在世界各国也还是少数。如果没有死刑存在,世界可能会更乱,被伤害的人会更多。
王建煊进一步说,任何担任法务部长的人,不能因个人好恶而不执行死刑,“主张废除死刑是个人意见,国家法律是国家法律”。王建煊表示,主张废死的人认为司法会误判,但总不能因为有可能误判,就要废除死刑。人的血液里流有罪性,如果没有重刑吓阻,就更容易伤害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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