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当时中国实行24级干部工资制。1954年中共干部定工资后没再涨过,之后甚至还发生了“减薪”的插曲。三年困难时期毛泽东带头降工资,毛主席自60年代初将工资降为3级、每月404.8元后,一直到1976年去世,一直没有调过(《揭秘中国几代领导人“月薪” 刘少奇朱德最“穷”》凤凰网资讯 2012-12-19 11:23 文字来源:新华网 )
毛泽东的工资原来是610元,后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三年困难,他带头把自己的工资降到了404.80元。毛主席以身做则,天下仿效,所以国家主席刘少奇、总理周恩来、人大委员长朱德都和毛主席一碗水端平,工资统统是404.80元(出处同上)。
无独有偶, 看了这则图文并茂的资讯,我想起不久前读过的《后汉书.光武帝纪》,其中说 “二十六年春正月,命令有关部门增加百官俸禄,千石以上的,比西汉时旧有标准要减少,六百石以下的,比西汉旧有等级有所增加。”从这简短的记述可以看出,汉光武帝不愧为“中兴”之主,他的“中兴”不仅仅是简单的“复制”西汉王朝,而且还有“新招”。其“千石以上”和“六百石以下”,就对被调整对象明确地提出了具体的收入量化指标,这“一减一增”的“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办法,并没有“依景帝时制度”,应该说颇有新意,值得参考和借鉴。
为何刘秀要在统治阶级内部调整收入分配差距呢?因为王莽新朝时,王莽所用官吏不给俸禄,地方官就和朝廷命士(督查“五均六管”的特使)相勾结,大获奸利,郡守县令无恶不作,贪暴致富,家产多至一千金。并将暴利送一部分给朝官,求得庇护,更胆大妄为。为了缓和日益紧张的社会矛盾,公元十七年,王莽又搞“极左”办法,下令没收官吏家财产五分之四,允许下属告发长官,奴婢告发主人,引起下层豪强的强烈怨恨,从而丧失了统治基础。所以,刘秀在废除王莽苛政后,不仅要让利于民,还要在统治阶级内部重建和规范正当的收入分配秩序,确保官吏有正当收入(不能全靠“奸利”如灰色收入和隐形收入贪暴致富,从而危害社会稳定),并调整收入分配差距,安抚中下层官员,减轻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若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平均增加收入,高低差距将亘古不变。
我们不难看出,刘秀调整收入分配差距用了“削峰填谷”的办法,即在“增加俸禄”的前提下,把“千石以上的”高收入减少,“六百石以下的”低收入增加,这和“损有余以补不足”的方法有些近似。但可以肯定的说,这也绝对不是平均主义的搞法,这样,高的依然会高一些,低的肯定有所增加。如此一来,体制内部上下层级之间,也许会减少收入悬殊的怨气和矛盾。难怪东汉一朝被后世史家推崇为中国历史上“风化最美、儒学最盛”(司马光、梁启超语)的时代,这与刘秀努力发展经济(自新末大乱到天下再次一统,到刘秀统治的末期,人口数量达到了两千多万,增长了一倍还多,经济也得到了极大发展),把“蛋糕”做大并戮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肯定不无关系(限于史料,现在我们很难知道刘秀自己是如何减薪的,但作为皇帝,他自己减不减或减多少并无关宏旨,他能这样提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因为如果收入分配太过悬殊,人人怨气冲天,社会必定动荡不安,哪里还谈得上“风化最美”?而只能会导致人际关系冷漠无情、道德滑坡,信仰沦丧,社会失去公信力和凝聚力。
虽然,封建帝王与我党的人民领袖,在为了谁的本质和思想境界上当然没有什么可以性。因为毛主席终生是为人民服务的光辉典范,在国家困难时期,想到的是人民的艰难困苦,想到的是要自己做表率;刘秀只是为了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继续巩固维护封建统治。两者的目的是绝对不同。但是毛主席说过,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和古为今用,所以,今天我们回顾过去学历史,不仅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大公无私、高风亮节和严于厉己以及敢于“革自己的命”,而且还可以不妨借鉴一下古代一些比较开明君主的做法,至少这也并没有什么害处。毛主席一直到1976年去世没有增加工资,但是,基层的干部还是增加了工资的。记得我小时候,我父亲只是个县里的小小局长,当时工资还像是被组织上定位18级,我读初中时适逢文革,父亲被批斗,我去区政府(相当现在的乡镇)领取父亲的工资,大约是人民币75元,这在当时是比较高的,因为那时鸡蛋才5分钱一个。文革后,我父亲调到县委工作,工资增加到17级,比有些刚提拔的副县级领导干部工资还高,即工资与职务高低的捆绑挂钩并不是十分紧密,而是兼顾了工作资历和长期的贡献。
但现在不同了,你若没有升官提级,你的工资就只能基本不动或像蜗牛前行,而你一旦提级升官,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再提及,又会产生一个飞跃;实现了赶超式和跨越式的发展。所以,没有这样个人奋斗的“利益驱动”,不是哪来那么多的要官、跑官和卖官的。这样,“官本位”在一步步增强(在职场中,那些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收入、职称、地位、尊严等问题,也都会向权力的拥有者倾斜。几乎要占有所有的社会资源),分配差距、贫富差距也在一步步拉大。好比一个公务员,你再努力干,贡献再多,你若得不到提拔,那你就永远拿着低工资,而且所有的苦活累活都是归你去干。这样,还有什么社会公平、正义和谐可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从这里的“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的调整收入分配措施(“一增一减”)看,刘秀在一千九百多年前用“削峰填谷”的具体办法(“一减一增”)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两者的思路都是双管齐下、有增有减,或者说在“蛋糕”固定前提下,有“以减补增”和“以减促增”的意图,不仅仅只是增加低的。因为只有将高的减少了,才会有更宽裕的实力对低的增加更多,削了高峰才好填深谷,填起来更及时更便捷。即在对固定“蛋糕”的分配上,数量上损益均衡的作用是一样的,效果也就会更加突出明显。而且,毛主席早就已经带头用自己的“减薪”做了“减高”的表率,我们谁还有他老人家丰功伟绩的万分之一?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还有什么抵制?
其实,我并不是嫉妒现在高官的工资有多高(与国企高管比其实也很低)。前不久,我在江苏卫视看到南京大学教授宋林飞谈如何调整收入分配时说到一个方案:即“限高、提低、扩中。”我认为这个方案就很好,比较符合十八大报告的精神,但是要这样实施肯定有很大的阻力。比如,我又看到的一篇文章里说:“怀胎”八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为何至今难以问世,原因是《方案》制定的进程中碰到了“硬骨头”,触及到了利益集团博弈的焦点,即包括如何规范国企高管收入水平和国资红利上缴的比例和用途。人社部有关官员表示,人社部在向央企征求规范央企高管薪酬待遇政策的意见时,曾遭到了一些央企高管的强烈反对(12月18日《重庆时报》)。对他们而言,上缴资源税越少,上缴红利的比例越低,越对自己有利。对外讲是为了做大国有经济,为全体民众谋福祉,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只拿出5%左右上缴“红利”,约440亿。而2007、2008两年,国企红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的支出只有10亿元,人均不到一元(2011年2月21日《人民日报》)。那么,央企国企创造的巨额利润到哪里去了呢?原来是多被“体内循环”消化掉了,其中有相当部分化作灰色收入进入了高管们的腰包(以上引言来自《央企高管为何强烈反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2012-12-19 锦州在线 来源:作者:王学进)。
因此,时代毕竟不同了,在努力追效益和公平的今天,我们不能对任何事物有过高的要求和激进的情绪(向法国大革命那样),即不能要求人人都学习一代伟人毛泽东主席和老一辈革命家主动的“减薪”。但愚以为,在调整日益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时,对“限高、提低、扩中”的方案不妨试试,或许很有好处和深受老百姓欢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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