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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警告反腐汲取朱元璋教训

中共十八大后网络反腐借助新领导层的反腐雄心可谓如火如荼,一大批贪官污吏应声落马,然而随着实践深入,高层发觉这一非制度化的反腐形式具有诸多不可控性,已现出立法规约并强化制度反腐的态度。中共党报《人民日报》12月25日发表评论文章,提出遏制腐败的三个“度”,其中包括汲取朱元璋“朝杀而暮犯”的教训,提高打击腐败之“速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雷霆手段震慑腐败。

在这篇题为《高压反腐之“三度”》的署名文章中,作者认为中央对惩治腐败,既有“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的严厉警告,也有“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的坚定决心。而当下欲形成惩腐高压态势,重点在于“三度”----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查处速度、对不正之风保持零容忍度。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寒,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立国后汲取元亡教训,对贪腐采取“重典治吏”措施,甚至动用诸如“剥皮实草”之类残忍的刑罚震慑犯罪,然而终归陷入“朝杀而暮犯”的困局。

这篇文章认为朱元璋之失败即在于没有迅雷不及掩耳的雷霆手段。他认为,查处速度决定遏制程度。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腐败者没有机会撑开“保护伞”,没有时间掩盖和外逃,浇灭“看着别人有惊无险,自己也会没事”的侥幸心理,让想“捞一把”的人,结果“捞”到一副手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需要汲取人民的力量,令腐败分子无地可藏、无处可逃。

不过尽管作者支持以雷霆手段反腐,但也同时承认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如果只是一种风暴,难以保证威慑效果可持续,反而容易使一些腐败分子产生‘躲过这阵儿就安全’的心理。”

另外,文章还认为,惩处力度决定震慑强度。许多“前腐后继”的案例表明,腐败分子敢于以身试法,是在权衡收益与风险之后做出的堕落选择。

坚持有腐必惩、严惩不贷,让贪者名利尽失,让腐者没有后路,才能以儆效尤。

再者对腐败的容忍度决定官场净度。腐败无论大小,本质都是一样,因此,反腐既要打“老虎”,又要打“苍蝇”;不拍苍蝇,势必成虎。唯有防微杜渐,祛邪扶正,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政环境。

不过,作者的这一担心似乎是多虑的。目前,新一届领导层惩处的最高职位者即是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为十八大中央委员,而受到纠治的更多的是一些基层官员,民众担心的反倒是中共的反腐努力不能只是打苍蝇而不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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