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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反腐之火燎原 规土局原副局被判15年

继中共高层高调表态反腐肃贪、各省市大力整顿治理之时,直辖市上海12月25日也审理判决了一起贪腐受贿案。据悉,法院认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受贿504万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04美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5日当天对胡俊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俊受贿504万余元,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检方指控,2002年起,胡俊先后利用负责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局全面工作,分管崇明县规划、房地管理工作以及分管上海市规土局总体规划编制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7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04万余元。鉴于胡俊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情节,且已通过家属退缴400余万元违法所得,故法院对公诉机关和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胡俊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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