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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立法只为未雨绸缪 网络反腐当大胆前行

继雷政富、孙德江、单增德、齐放、李俊文等官员后,微博反腐再出新成果。12月26日,博友mm@ 蒙着眼睛看世界泪,连发多条微博爆聊城政府官员杜泽勇丑闻。资料显示杜泽勇曾任聊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工会主任。30日晚,聊城市纪委证实聊城市政府确有一名叫杜泽勇的官员,并已介入调查此事。

而与此同时,被认为目的在于制约网络反腐的一条法案,《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草案》出炉。该草案包括十二项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息;不得非法传播个人电子信息。

十八大前后,中共新旧两代领导集体对反腐的重视前所未有,新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也曾表示“网上的舆论,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这些政治表态,极大地鼓舞了民间的,特别是网络的反腐热情。但十八大仅仅过去不到两个月,《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草案》被推出,并得到中宣部以及官方媒体的一致助推,最终得以通过。似乎前后矛盾的表现,使得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共对于网络反腐愈演愈烈,存有戒心,担心会影响稳定局面,因此出台草案加以限制。

但也存在另一种可能,那就是该草案的出台并非所谓“制约”,而是未雨绸缪。众所周知,中共将维稳一向放在极重要的位置上,而在胡温的十年中,最为人所诟病的事情中,维稳也绝对是其中一件,其根源在于在维稳的措施上,过于官僚和生硬,人治色彩明显。

习近平执掌大位后,对于前任的疏漏之处必然会设法予以避免,且网络反腐又是在习近平高调反腐的大政治背景下风起云涌的,从政治“站队”角度,或者说“立场”是没有错的。但微博的网络工具性质,决定了其“低成本”“传播广泛”的特点,又很容易被利用,从而影响到“稳定”的大局。

中共正是出于维稳手法向柔性转化,以及对网络反腐仍有可借鉴之处,不希望造成“一管就死”的局面,《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草案》就应用而生,作为未雨绸缪的措施,其可商榷之处也颇多。针对分析人士担心的个人信息保护部分,有评论认为,虽然这项规定极为重要,但其解释内容却很少,这就导致在现实操作过程具有很大的柔性。而且,只有搜集信息的方式正当,就不会有违法嫌疑。从这个角度来说,该草案其实是对举报行为进行了更为合理的规范。

此外,综观微博反腐的成功案例,并不是所有的微博爆料都能得到广泛传播,最终得到纪委重视进入调查程序的。成功案例基本都遵循了两个特点,第一是据有“爆炸性” 必须具备相当的震撼性,以及对眼球极大的吸引力。包括此次的聊城杜泽勇,以及雷政富、孙德江、单增德、齐放、李俊文等官员被查处,起始于网络爆料,其事件本身的匪夷所思出人意料之处,才是事件被广泛传播的根源,“性爱视频”,“包养双胞胎”,“给情妇写离婚保证书”等等,都具备了足够的“爆炸性”。

第二是必须具备真实性,而这也正是其一大弱点。在吸引到足够的关注的同时,也当然会引来探究的目光,所爆料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是否能经得起推敲审核,方可达到反腐的目的的。微博所面对的天量用户,不仅具有传播点的作用,更是微博自纠能力的基点,这会在快速传播中得到体现。

从这两点来看,中共也确实没有必要对微博反腐的热热闹闹“如临大敌”,在用其益处的同时,用法律法规的手段,未雨绸缪地预防其为祸,才是理性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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