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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瞒报事故据称当日政府已得知

国务院1月3日凌晨通报山西临汾隧道爆炸事故属于企业瞒报所为,而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亦认为事故是在5日后经网络曝光政府才予以介入的。然而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说法,事实上,爆炸发生当日即有官方知悉并介入,而从新华社的报道看亦有许多蹊跷疑问。

2012年12月25日爆炸声隆,当地警方即曾迅速出警;这远早于山西省安监局称其12月30日才获悉此事的时间。

山西省安监局事故举报中心值班工作人员翻看记录后证实,“30日看到网络披露后,按照总局和省政府的指示派专员立刻赶往现场调查”。

山西省1月1日组建省级小组介入事故调查。新华社报道称,代省长李小鹏说,“对严重瞒报事故感到十分愤慨,对央企发生事故瞒报感到震惊。”当日,李小鹏在发生事故的1#斜井前召开现场会。

但据该报披露,事发当日已有当地政府部门介入事故。杜天说,“爆炸后警察就过来了,后来说没事就走了”。1月2日蒲县曹村派出所一位值班民警说:“当天的出警我们有记录,但不能对外透露,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属于机密的东西。”蒲县公安局则拒绝受访。

新华社报道也呈现许多不寻常之处。1月2日下午的报道称,蒲县人民医院2012年12月24日与26日均有急诊病人,而发生事故的25日却是空白。接诊记录显示,拥有10万人口的蒲县,当天没有1人在该县人民医院急诊处看病。

目前,有四位1#斜井工程管理人员因涉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接受调查。该工程由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六标段项目部承接。山西官方披露的责任人是六标段项目部经理黄怀刚、六标段项目部第六分部经理宋海涛、党委书记杨美东和总工程师王秋林。

国务院安委会1月3日凌晨发布的通报亦称企业瞒报事故。但外界质疑声认为项目经理不可能独自瞒报。

中国中铁隧道集团副总工程师王梦恕称,“我也是30日才知道这个事情的,引线搭好了,正在装药的过程突然发生爆炸了,人在工程面上,一般装炸药并不需要那么多,只需四个人,那个地方可能是采空区所以人多点。”

王梦恕认为导致爆炸的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是可能使用了电雷管,在上个世纪80年代使用较多,电雷管容易引发爆炸,现在电雷管都淘汰了,也禁止使用,现在用的比较多的是火雷管;二是,隧道可能在瓦斯聚集区,隧道里的瓦斯也是时有时无,也可能引发爆炸。

依照几类安全生产法规和铁路工程标准,施工分部应该设有一系列制度保障爆破工程安全。一份其他施工团队到该隧道工程参观的纪要显示,该标段建设自有职工不足,使用了大量临时工;并且各小组建设时间与收入挂钩。

“整个分部的正式员工仅有65人,其他全部为长派和民工。各工作面全部采取架子队模式,队中一般只有队长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其他全部为招聘、长派人员,把好具体作业人员进场关,体检、培训等基本工作完成后有考核,然后各方面条件必须交清楚,能够适应的可以试用几天,不适应的立即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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