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一直宣称要将“党产归零”,且公开透明。但七年多过去,不仅“党产归零”跳票,近日的法院判决书更证明,国民党对过去党产交易刻意隐匿巨额利益。由马英九2006年主导的“三中”(中影、中广、中视)交易案,六七年来风波不断,并引发“贱卖”质疑。不过,台北地方法院在2012年底国民党旗下中投公司控告中影买家庄婉均、罗玉珍的判决书中披露,国民党在出售“三中”的契约中,暗藏“回算机制”,国民党可由其中再获得惊人的巨额利润。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4日表示,民进党不断质疑国民党处理“三中”的过程充满弊病,如今真相已经浮现,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应该“面对社会好好说明”。
中投公司2006年与庄婉均、罗玉珍签约卖掉中影,罗、庄承诺会“协助”中投优先承购华夏大楼等三大不动产。由于三年期限到,中影未卖楼,讲好的回算利润无法回到国民党口袋,国民党旗下已信托的“欣裕台”公司告二人违约,求偿华夏大楼的分享差价及延迟付款利息共26.4亿元。台北地院日前判决“欣裕台”败诉,庄、罗不必赔偿。
依台北地院判决书记载,2006年4月27日,中投将中影转售予庄婉均、罗玉珍(中影现任负责人郭台强之妻)总价金约31.44亿元。当时股权买卖契约书就约定,中影若再出售华夏大楼(原中央日报八德大楼)、新世界大楼、中影文化城,成交后扣除税捐及交易费用的净现金价格高于一定金额时,庄婉均与罗玉珍必须支付给中投约定的利润分享金额。
判决书揭露,华夏大楼净现金价格若高于15亿元,国民党可分得的利润分享金额为超出15亿元部分乘以82.56%;新世界大楼若高于12亿元,利润分享金额为超出12亿元部分乘以82.56%的2/3;中影文化城若高于26亿元,分享金额为超出26亿元部分乘以82.56%的1/2。
契约也载明,利润分享只限签约日起3年内,逾期卖方不得主张利润分享。但于利润分享方案有效期间届满时,如中影未能出售上开任一不动产时,买方保证尽速协助卖方以契约书规定的下限价格及同一条件优先购买,并得将该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于卖方指定之名义人。
2009年4月26日,利润分享3年期限到,因买方未有动作,中投随即在4月28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以华夏大楼为标的,并依鉴价40亿余元向罗玉珍、庄婉均及相关连带保证人,提出25亿余元的损害赔偿,以及延迟付款利息1.4亿元。中投在2010年4月切割另成立“欣裕台”公司,全案也由“欣裕台”接替中投对庄、罗提告。
对此,柯建铭4日表示,国民党处理“三中”问题的时候,“我们讲了好几年,就觉得有弊病”,而且民进党在两次总统选举中也都提出高度挑战,但是国民党却一再掩饰,“今天事实的真相已经呈现,马英九要面对这个问题,要自己说明!”
另外,对于国民党在出售“三中”时获得巨额的利润,估算约近97亿元。民进党主席苏贞昌表示,总统马英九数度承诺要将党产归零,但至今不但尚未还财于民,甚至被揭露党产交易中有巨额利益移转的内幕,令全民愤怒。苏贞昌说:“(原音)马英九承诺要归零、还给人民的党产,他不但偷偷卖,卖还要反抽佣金,又是几十亿、几百亿又要落袋,那到今天还不归零,还挟庞大财产在买票、在做种种恶行恶端,这是什么政府?这是什么领导人?”苏贞昌表示,马政府的种种行径令全民“火大”,呼吁马英九尽速落实党产归零的宣示。
2005年8月20日马英九当选国民党主席时,就宣示2008年前要将党产处理完毕。而民进党在2006年就质疑,国民党将净值152亿元的“三中”党产,以40亿元贱卖给中时集团子公司荣丽集团。荣丽则以40亿元售出中影给正崴精密董事长郭台强妻子罗玉珍,透过白手套洗钱,其中价差112亿元流向不明。这就是透过“回算机制”洗钱,替马英九筹2008年竞选总统经费。而国民党则指出,民进党指控严重不实,出售华夏公司股权(含“中影”、“中广”及“中视”)价格合理,还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协助与买主荣丽公司签约,一切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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