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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报道省委书记稿件不超1500字

由中国前总理李鹏之子李小鹏担任代省长的山西省日前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规定报道省委书记文字稿不超1,500字,省长不超1200字。

十八大后,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后,山西官员要求当地官员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精简参加会议活动、考察调研活动报道,并要求新闻单位严格执行,以实际行动贯彻中央规定,切实转变作风,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省领导出席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全省性会议报道和省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报道,省委书记文字稿不超1,500字,省长不超1200字,广电新闻联播播出时长分别不超3分钟、2.5分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出席会议文字稿不超700字,时长不超1.5分钟;考察调研活动文字稿不超500字,时长不超1.5分钟。省委常委、副省长出席会议文字稿不超500字,时长不超1分钟;考察调研活动文字稿不超300字,时长不超1分钟。

《实施办法》强调,新闻单位可根据重要程度和新闻价值适当把握报道规模,官员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字数、时长、版面、画面提要求。

为形成规范新闻报道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结果报送省委宣传部。省委宣传部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省委常委会汇报,对违反规定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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