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腐败,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
1945年10月,在中共中央“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战略方针指引下,关内各根据地调动10万大军进入东北。1946年上半年,中共中央东北局领导东北民主联军与国民党军队进行了激烈的战斗。由于敌强我弱及种种不利因素,东北初期的斗争非常艰难,1946年6月四平保卫战失利后,东北局和东北民主联军撤退到北满,部队损失严重,干部中一部分人思想混乱,形势危急。
中共中央作出重大决策,改组了东北局。1946年7月,新组建的东北局领导集体在哈尔滨召开会议,研究对策。林彪、罗荣桓、陈云、高岗等共同起草了东北局《七七决议》,号召东北党和军队的干部重整旗鼓,整顿队伍,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努力奋斗。
建立根据地的关键在农村。《决议》强调:要掀起干部下乡热潮,必须克服腐化享乐思想。“许多到达东北的干部,对于长期战争和艰苦工作没有认识,没有精神准备,不少人迷恋城市生活,缺乏下乡的决心,缺乏群众观点,干部中享乐腐化厌战的情绪在增长着,这是党内最危险的现象”。《决议》号召各级干部“走出城市,丢掉汽车,脱下皮鞋,换上农民衣服,不分文武,不分男女,不分资格,一切可能下乡的干部要统统到农村中去,造成共产党员面向农村,深入农民的热潮”。
在反对腐化享乐、动员干部下农村的同时,部队的整顿工作也在深入展开。根据以往的教训,凡是土匪活动猖獗、叛乱多发的地区,国民党特务、地主武装的捣乱破坏固然是主要原因,但我们队伍不纯,坏人掌权和干部腐化堕落,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要建立巩固的根据地,先要清理内部,内部纯洁了队伍才能巩固。1947年4月29日北满合江军区政治部主任卓雄给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主任谭政一份报告,汇报半年以来的剿匪和建军工作,谈到整顿地方部队工作,首先是清洗坏分子。他说:有些部队内部极不巩固,成分复杂。警察、特务、地痞、把头等占一半以上。还有一些干部历史复杂,不可靠。上级对这些部队进行了整编清洗。“清洗的数目,全军区统计在连排干部中即占半数以上”。
在整顿过程中,卓雄还发现了比较严重的贪污腐化现象。犯错误的还有关内来的老同志。他在报告中反映:某军分区“很多的干部都贪污腐化搞女人”,“在生产方面发生过很严重的现象。私人做买卖造成了一部分干部贪污腐化的风气。近来经过多次检查批评,已有转变。现在除了上级指定专门机关搞生产工作外,其余部队、机关、个人绝对禁止商业生产。部队机关生产规定解决全年的菜、肉类、黄烟、办公费等项,主要进行农业生产”。
卓雄反映的问题,东北局早已注意到了。确实有个别干部进城后贪图享受,拜倒在金钱美女脚下,丧失革命意志。有的为了享乐,挥霍贪污公款,造成后方财经工作混乱。战争的形势不允许革命队伍中有这些蛀虫存在,必须把他们清除出去。东北局制订建立根据地的三大任务(发动群众,整训部队,整顿财经),最后一项就是要在后方的城市政府部门中,清除腐化变质分子和贪污分子。东北局在1946年8月发布了《关于反贪污腐化浪费指示》。根据指示,各地政府机关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查出了一批腐化变质分子。他们有的挥霍浪费,化公为私;有的堕落腐化,吸大烟,完全丧失了党员干部的立场。这些人虽为数不多,但对革命队伍危害极大。1947年4月出版的东北局机关刊物《群众》第13期出了一个专号,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
原牡丹江军区保安处长陈某,1938年到延安入读抗大,次年入党。1946年4月至10月任牡丹江军区保安处长。陈某在锄奸保卫工作中不是依靠党和群众,而是依靠伪满警察和流氓、地痞。这些人掌握了侦查、审讯、捉人放人的权力,老百姓说:“保安处是伪满派。”名义上是共产党的政权,实际上是这些人拿着我们的合法权力胡作非为。例如,侦察员那某吸大烟,吸完了还不给钱;借口查妓院自己去嫖妓女;抓了烟贩子只要给他钱就可以把人放掉。这些事,身为处长的陈某都不知道,他到牡丹江后迷恋上一个15岁的女孩,冒充18岁要组织上批准结婚。组织上不同意,陈某就闹情绪。批准结婚后,陈某整天陪着老婆逛戏院、电影院,到饭馆吃喝。下级人员都说:“处长得了媳妇就迷了。”由于陈某的腐化堕落和重用坏人,给牡丹江的保卫工作造成巨大损失。保安处的人整天热心于查大烟、搞油水,对锄奸反特工作毫不关心。国民党匪特活动十分猖獗,造成几次暴乱事件,我方事先都不知情。一些国民党特务潜伏很久,甚至一些公开的国民党人员的活动我方也不掌握。为此,中共牡丹江地委严肃查处了陈某的问题,撤职查办,并将他的错误事实予以通报。
原北满贸易总公司副经理王某,到哈尔滨后不久便追求一位女大学生。他经常陪伴女友到商场和电影院游玩,在他的房间里收音机、留声机、照相机等应有尽有,每天晚上请女友和公司女职员在房间里喝酒唱歌,常常闹到后半夜。大家反映“总公司成了大观园”。王某为了讨好女友,为她定做高级皮靴。他经常在警卫员手里放很多钱,要买什么就买什么。王某的奢侈生活引起上级的注意,组织上派人查账,他一开始交出一本糊涂账,借口公司情况不稳定,所以账目不清,给查账制造障碍。当他看到查账的同志严肃认真,又慌乱起来,找人连夜拼凑账目,想蒙混过去。查账的同志很快发现了问题,发现360万元(旧币,下同)的生活供给账中,有6张单据是伪造的,总价值186万元。于是王某被审查,并搜查了他的房间。查出现款23万元、金元宝9个、皮大衣一件(折合15万元),以及照相机、收音机等用品。王某追求奢侈腐化生活,贪污挥霍大量公款,事实俱在,不容抵赖,被开除党籍。
在该期反贪污腐化专号上,一共通报了16名干部。除了杨清海叛变投敌,其余都是进城后追求享乐走上贪腐道路的。这些人在东北局干部队伍中,当然是极少数,但他们的堕落给东北的全体党员、战士上了一课:忘记了战争,忘记了党在东北的任务,只追求个人利益,必然陷入堕落的泥坑不能自拔。东北局要求同志们通过上述反面教材吸取教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并坚决把党内的腐化变质分子清除出去,以保持革命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短短的几个月,东北的党政干部和各部队指战员认真贯彻了“发动群众,整训部队,整顿财经”三大任务,经过清理内部,革命队伍更纯洁了,克服了混乱局面,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士气。干部战士们从四平之战后不利形势的阴影下解脱出来,开始了新的战斗。
上述案例和教训也使东北局领导意识到:贪污腐化现象往往是从男女关系开始的。东北局当时作了严格规定:连队干部和战士原则上不许结婚,高级干部结婚也要从严掌握。有个政策简称“二五八团”,就是男方年龄25岁以上,8年以上军龄,团级以上才能批准结婚。在战争年代,这个政策执行得非常严格,从而保证了部队干部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后方干部勤恳努力,忠于职守,直至夺取东北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
古代明君的从严治吏
官吏是国家机器的运转者。官吏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当权者的统治效能和国家的兴衰。因此,古代的许多明君,都很重视官吏的“作风建设”,敢于从严治吏。他们的一些治吏举措,在今天都有可借鉴之处。
汉文帝以身作则,反腐倡廉
汉文帝刘恒是汉高祖刘邦的第四个儿子,也是著名的“文景之治”的开创者。他在位期间,薄徭役,减赋税,坚持改革,励精图治,使国家出现了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大好局面。尤其在以身作则、从严治吏方面,他堪称历代帝王的楷模。
汉文帝治吏,重在“反腐倡廉”。如汉文帝十三年(前167),他曾下诏说:“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汉书•刑法志》)这意思是说,官吏无论是贪赃枉法,还是收受贿赂,都要处以死刑。他还规定,官员不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接受下级官吏的宴请。否则,即使只吃了一顿饭,也要被免职。他还禁止地方官员购买黄金、珠玉等贵重物品,违者以盗窃罪论处。汉文帝要求官吏清正廉洁,他自己首先作出样子。生活上,他一向勤俭节约,从不穿丝绸等高级面料制作的衣服,只穿普通的布衣。他穿着草鞋上朝办公,穿了多年的龙袍上还打着补丁。为节省布料,后妃穿的衣裙一律不准拖到地面。有一次,他想在住室的上面修个凉台,但找来工匠一算,需要一百金。他听后摇摇头说:“一百金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的财产。我住在先帝的宫殿里已经很不错了,还有什么理由花这么多钱建造凉台呢?”于是打消了建造凉台的念头。为了减少开支,他还裁减侍卫人员。对地方官员贡献的奢侈物品,他也一概拒收。
汉文帝的清正廉洁,还表现在秉公执法上。有一次,他的舅舅薄昭杀了人,他决心依法严惩。但碍于母亲的面子,不好直接下手。于是他派了几个大臣到薄昭家里喝酒,让大臣在酒席上劝薄昭自杀。薄昭不从,他又派大臣穿上丧服,到薄昭家去“吊孝”。薄昭见实在混不下去了,只好自杀伏法。
金世宗自奉节俭 大反“三风”
金世宗完颜雍是金朝的第五位皇帝。他即位后,革除前朝弊政,停止侵宋战争,努力稳定政局,发展经济,很快实现了“大定盛世”的繁荣昌盛局面,被后世称为“小尧舜”。
金世宗接手的海陵王朝,是个贪污成风、政自贿出、民不聊生的烂摊子。因此他登基后,首先从整肃官场的不正之风入手,开展了以“反三风”为主要内容的整风运动。
一是反赌博风。为禁止官员赌博,大定八年(1168),世宗制定了《品官犯赌博法》,规定对赌博获赃款不满五十贯的,判处杖刑,但可以用财物赎罪;再犯者不允许赎罪,要执行杖刑。他解释说,杖本来是用来惩治小人的。官吏赌博是没有廉耻的表现,既然他们不知自重,那就只好用惩处小人的手段来惩罚他们了。
二是反说情风。在金代,官官相护、徇私枉法的现象比较普遍。世宗深知此风对统治秩序危害很大,曾多次下令禁止。他规定,凡是为罪犯说情的,不管是谁,一律不准。唐古部族节度使遇刺毛得之子杀其妻而逃,世宗命人捕之。毛得请皇姑梁国公主出面说情,世宗不但不为所动,还对宰相说:“公主妇人,不识法典,罪尚可恕。毛得请托至此,岂可贷宥。不许。”
三是反贪赃风。世宗深知贪污腐败给金朝带来的严重危害,因而十分重视惩贪反腐。他亲自主持制定法令,过问惩贪法令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他规定,官员犯了贪污受贿罪,一经发现,立即罢官,日后遇到朝廷大赦,也不能复官。即使他的至亲贪赃枉法,也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他的大儿子完颜永中偷偷地向南宋倒卖马匹,中饱私囊,又串通四个弟弟利用皇子的身份贪占大片官田。他发现后,立即下令查抄完颜永中等人的非法所得,并加以重罚,还因此废除了完颜永中继承皇位的资格。
更难能可贵的是,金世宗反对不正之风,他自己就带了个好头。身为皇帝,他一向生活俭朴,平时吃饭只有四五样菜,而且数量不多。有时吃饭时小女儿来到他身边,他竟没有多余的饭菜给女儿吃。有的官员对他如此“寒酸”颇不理解,他则解释说:“只要我愿意,每天杀五十只羊为我做菜也很容易。但这笔费用要出在老百姓身上,我实在于心不忍。”由于他的以身作则,金朝的其他官员也不敢铺张浪费,生活俭朴已在朝野蔚然成风。
朱元璋严刑苛法 铁腕肃贪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压迫剥削,对贪官污吏充满仇恨。他当上皇帝后,为巩固政权,在进行机构改革的同时,也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贪官”运动,对贪官污吏的打击之重,诛杀之多,为历史所罕见。
朱元璋惩贪,标准极为严苛。他亲自主持修订的《大明律》规定: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八十贯则处以绞刑。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后改为受财四十贯就流放。若贪至六十以上白银者,不但枭首示众,还要剥皮实草(将皮剥下来,揎上稻草,挂在公堂旁示众)。
即使官员因公出差,也明文规定不准铺张浪费。如乘坐公家的牲畜车船,除随身衣物外,携带的私人物品不得超过十斤。否则,每超过五斤打十鞭,超过十斤加一等,最重者杖六十。朱元璋还花了两年多时间,编写出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书中汇集了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贪污案例一万多件,阐述了他对贪官的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他下令将此书大量印刷,在全国广泛宣传;还让人节选、抄录书中的内容,贴在路边显眼处或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百姓对官员加强监督。
朱元璋惩贪的另一特点是执法不避亲,即使皇亲国戚有罪也绝不宽宥。如他的义子朱文正违法乱纪,被他免除了官职。他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出使办事时,贩带私茶,也被他依法处死。
跟其他明君一样,朱元璋的生活也很节俭。他常说:“所谓俭约,非身先之,何以率下?”“上能崇节俭,则下无奢糜。”他的皇宫没有画梁雕栋,宫苑里也不种奇花异草,只种植蔬菜和果树。他的一日三餐也很平常,大多是一碗玉米粥,几个窝窝头或米饭,再加上点辛辣荤菜,一般没有大鱼大肉和山珍海味。对于嫔妃、子女,他也从严要求,平时让他们吃粗茶淡饭;衣服未穿破不准丢弃,制衣剩下的布料也不能丢,要拼接成“百纳衣”施舍给老弱孤寡……他还把这种节俭作风在全国推广,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正因为朱元璋带头执法,从严治官,所以明初的吏治比较清明,经济也得以很快复苏,从而为“明初盛世”创造了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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