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腐败丑闻不能等落马后再媒体“追记”

王立军被判刑15年,关于其“事迹”的报道多起来。不久前有媒体推出系列报道,详解其江湖秘诀“王氏刀法”:打黑、治警和包装。《中国经营报》19日又推出深度报道,其一题为《王立军锦州旧事》,显示王立军20多年从警生涯中“刀法”一以贯之。

根据《王立军锦州旧事》一文,王立军在锦州就玩“王氏刀法”:处理数百名警察,将一批警察逼上上访路;强令各部门搞钱,一天消费两三万元是常态,下级必须想办法入账;为某些企业家违法甚至犯罪充当保护伞;通过电话监听等手段抓市领导小辫子,达到控制上级的目的。

王立军早就是一个腐败分子,绳之以法也绰绰有余,而“新闻监督”竟然是近10年后的事,成了“事后追记”。媒体一直习惯于事后“追记”,官员落马了,媒体马上一拥而上,痛打落水狗。当年报道文强是如此,现在报道王立军依然如故。于是关于落马官员出现信息爆炸,各种工作生活细节应有尽有,让公众如梦方醒。

但媒体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因为有各种有形无形的规矩管着。贪官落马了,揭露其问题即让他身败名裂,而有关政策恰恰就是“让腐败分子身败名裂”。而贪官落马前,其身份是领导干部,负一方面之责,受组织和上级信任,媒体就无权对他的工作生活“说三道四”。不仅无权“说三道四”,甚至还得“正面宣传”。

这是一种政策导向,使媒体习惯于唱赞歌。赞歌即便唱错了,也无人追责;相反说三道四就算客观真实,也会引来诸多麻烦,甚至大祸临头。去年12月,云南《都市时报》报道福建某厅级“表叔”的事,结果就有神秘力量自闽入滇,跨省毁报。媒体的损失,一是几十万份报纸不能上市,二是政治上被追究的风险。在现实修理下,媒体自然没了棱角。

但也必须看到,我国提倡舆论监督与新闻监督已有好多年,反反复复地强调。2003年,深圳曾拟赋予记者“合理怀疑权”,把它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宝。媒体监督落实难,根本原因在于对新闻监督的认识问题。一些人认为,媒体抓住领导的小辫子大做文章,将妨碍领导干事,影响发展与稳定大局。

这种认识本质上就是拒绝媒体监督,以前是一种认识错误,现在世易时移,更是与时代格格不入。发展与稳定当然是大局,而反腐关系到执政合法性,解决不好会亡党亡国,也是大局。反腐不会影响稳定,相反只会增强稳定。对腐败分子要坚决查处,但更重要的是通过限制权力和强化监督预防腐败。开放媒体对官员进行监督,已经势在必行。

媒体的价值不是让腐败分子声败名裂,而是对权力运行实施强有力的监督。监督必须是实时的,媒体的事后追记必须变成闻风而动,实现“现场实播”。对腐败分子搞事后追记,效果等同娱乐新闻,引发的种种议论与政治、监督无关。监督实时化,官员才会把媒体、舆论当作一面镜子,起到“正心诚意”的作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