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州中院31日对被告罗让贡求、罗让才让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法院认为两人煽动引诱教唆或者胁迫他人自焚,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罗让贡求(右)、罗让才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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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审理教唆自焚案 嫌犯被控教唆8人自焚
1月26日9时许,四川阿坝县僧人罗让贡求受境外指使,伙同侄子罗让才让教唆他人自焚,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一审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证据显示,2012年1月至8月,罗让贡求用手机号码13158413533与区号为印度等境外号码通联95次。阿坝仁青杰等五人自焚后,罗让贡求都与境外有联系。
证据显示,罗让贡求先后教唆八人自焚,其中23岁僧人罗让泽周、19岁僧人泽南和19岁牧民觉巴自焚死亡。自焚者觉巴是经由罗让才让介绍的,罗让贡求不断向觉巴宣传自焚的好处,并承诺在其自焚后向其家人传递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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