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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峰为何与警方不合作?

中国举报人的命运,一向不为看好,即便是为了反腐肃贪,合党心顺民意,却终究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总是被以种种防不胜防的理由打击报复,甚而至于还要做出惨不忍睹的自我牺牲。朱瑞峰确有必要掌控好这些扎实的证据,才有可能抵御权力不顾舆情民意的打击报复或秋后算账。

正厅级官员雷政富的不雅视频事件持续发酵,以至于重庆警方不远千里到北京约谈爆料人朱瑞峰。重庆警方此行的目的,大概是为了索取朱瑞峰掌控的尚未公开的其他官员不雅视频,藉以消除弥漫在重庆官场的紧张气氛,一来可以有效稳定那些担惊受怕可能成为下一个雷政富的官员的情绪,二来可以彻底去除那些可能影响官员带病提拔的局外因素。毕竟,在法力无边的权力看来,见多识广的朱瑞峰还不至于幼稚到不懂中国规矩,进而拿出孤胆英雄的一腔热血抗衡一切皆在掌握的大局稳定。

胆识过人的朱瑞峰注定非同寻常,面对警方的不期而遇,朱瑞峰拒绝开门迎客,将所有进展的细节通过微博周知公众,次日又在律师的陪同及媒体的关注中到派出所与警方谈话,虽然时间颇为久长,但终究没有受到身体暴力,如此一来,不但闪亮地躲过了警察的夜袭盘问,而且巧妙地保护了自己的权利安宁,实在是够周密和慎重。不管怎样,朱瑞峰最终没有将不雅视频资料交给警方,为了保护自己的新闻线人,又或为了将不雅视频的主角彻底大白于天下,朱瑞峰声称不会将不雅视频资料交给任何人以及任何组织,大概也包括警察。

官方执法公信受损,调查权威打折,总是习惯性地以功利权衡事件本身该如何进展,从而忽略了公众对事件真相的渴求以及对问题官员处理的期待。由于价值立场的偏离,官方进行的调查处理总是不由自主地游离于民意之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便拿出十二分的勇气搞出个就地免职的决定,也不过是糊弄社会舆论的应急措施而已。谁都知晓,这免职算不得处理,更算不得惩罚,有多少问题官员在问题淡化之后悄然复出?有多少责任官员在责任去除之后公然升职?朱瑞峰大概深明其中道理,一旦将不雅视频资料交给了重庆警方,是不是会像说的那样查究到底,实在是让人揪心的很。

中国举报人的命运,一向不为看好,即便是为了反腐肃贪,合党心顺民意,却终究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总是被以种种防不胜防的理由打击报复,甚而至于还要做出惨不忍睹的自我牺牲。举报领导搞形象工程,人家以诽谤为名依法治罪;上访举报领导贪赃枉法,人家以扰乱社会治安之名依法拘留;网络发帖举报,跨省追捕,常规实名举报,秋后算账。反腐从下而上是举步维艰,从上而下则轻而易举,何以如此?权力是王道,谁升谁降,谁贪贿安然无恙谁好色罪必当诛,全是权力说了算,法律不过是幕前的木偶人一样,摆出的究竟是一副谄媚的嘴脸还是一副严肃的面孔,又全在权力操作。朱瑞峰手持官员的不雅视频,作为一个举报人的身份当属无疑,鉴于法律对举报人救济手段的匮乏,以及司法机构对举报人保护力量的孱弱,朱瑞峰确有必要掌控好这些扎实的证据,才有可能抵御权力不顾舆情民意的打击报复或秋后算账。

举报人朱瑞峰没有必须向警方交出不雅视频的法律义务,即便是作为证据线索来源之一,也没有这样的法律义务,除非警方已经将官员列入司法调查程序。在此之前,官员不雅视频事件闹出的风浪越大,对朱瑞峰可能越安全有利。当下,尽管重庆官员不雅视频事件闹的是满城风雨,但官方依然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查处腐败官员决不手软----有时候,仅仅靠语言表态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可能正是出于这样的疑虑,朱瑞峰选择了与警方不合作,在捍卫社会公共利益和配合警方调查的权衡中,由于程序保障的缺失,以及司法出于功利而选择可能罔顾公正的立场偏颇,举报人除了更加广泛地动员社会支持之外,还能怎么样呢?

在权治社会(依靠权力维持的法治社会大概也可以叫做权治社会),警察由于受到权力的过分支配,从而可能背弃对法律和正义的忠诚,进而沦为权力的家丁,对举报人进行有失公正的打击报复。朱瑞峰不与警方合作,或正是认定了有权力背景的警察是不靠谱的,以至于为了应对警察可能实施对己不利的行为而必须将自己所有的行动置于舆论的关注之下和律师的保护之中。对于捍卫公共利益的举报人朱瑞峰而言,公众的尊重和关切,理解和支持,是必要的正能量补给,每一个公民都应负有这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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