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气处于污染状态时,马路上的汽车、烟雾腾腾的工厂将被要求采取一些受限措施,比如按照车辆的排放水平、使用年限或者车型,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制等等。记者了解到,这样的应对措施今后可能写进地方性法规之中,比如《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
据了解,今年我国逐步推行AQI监测体系之后,以PM2.5为主要因素的空气污染让人们对呼吸健康的关注度大幅提升,而在北京、上海等地,由于连日雾霾出现,空气处于严重或重度污染状态,环保部门纷纷启动了紧急应对方案。然而,由于这些应急措施往往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在处罚污染排放者方面缺少一定力度。
对此,北京市正在送审阶段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将相应的防治、处罚措施予以规范整合。比如,草案明确将控制燃煤总量,逐步淘汰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企业,并淘汰老旧机动车,对扬尘污染控制实施精细化管理等。同时,对于“屡教不改”的排污企业,规定了可用于重复惩治的巨额罚单,即多次违反该条例同一规定的,监管部门可在上一次罚款金额基础上加倍处罚,但单次罚款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本市,虽然暂无制定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计划,但类似的规定有《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办法》。该办法自2007年修订后,也发挥着监管污染排放者的作用,包括燃煤污染、机动车排放污染以及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等,均有相应规定。不过,在处罚力度上,办法规定的幅度相比北京的草案较低。比如针对无证排污或者超标排污者,最高罚款通常是1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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