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7-28”环保群体事件虽已事发半年之久,却余波未了。虽然抗议最终使得南通市政府在抗议当天即宣布永远取消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但如今,多名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被告人在启东陆续开审。 2月6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沈亚威、周晓灵、陈爱华等16人分别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据官方媒体“新华视点”官微6日报道,被告人沈亚威等三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施 和平、朱宝生等13人因自首或主动认罪悔过, 法院分别作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判决。一审宣判后除被告人周晓灵外,其余15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启东事件资料照片
早前的1月30日,首名出庭的被告人即朱宝生,他被指控当时将标有环保和抗议图案的T恤,套在启东市长徐锋身上。相关事件和图片成为当时新闻报道的焦点,徐锋的笑容以及套T恤衫的行为为不少公众所接受,不过,法律判定则未必如此。
据《第一财经日报》1月30日报道,朱宝生的辩护律师张培鸿告诉记者,朱宝生在被认定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被认定为首要分子,这个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一个是被认定为积极分子,这个可以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起诉书上看,是认定为积极分子。” 起诉书也还有一句,“被告人朱宝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对于启动方面的做法,外界多少有些“秋后算账”的猜测。不过,也有媒体称,启东方面只是对上述涉嫌“打砸抢”、冲击国家机关等以暴力方式进行抗议的参与者进行法律制裁,对于“7•28”事件的主要发起人并未被“秋后算账”。
其中,朱宝生被指控“参与鼓动现场人群前行冲击机关办公大楼,冲破在大楼门口的警察警戒进入大楼,伙同其他不法人员在一楼大厅摔碎电梯前的一座台钟;后朱宝生登上办公楼前的一辆黑色丰田皇冠汽车车顶,将他人从大楼内拿出的物品向人群展示、分发,并示意现场人群起哄;又伙同他人围攻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煽动现场围观人员起哄。”
而上述起诉书中的提及的“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没有被起诉书点名,不过在1月30日的庭审中可以证实,就是启东市长徐锋。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