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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女生网购高等教育自考答案获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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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23岁的女子王某因网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答案,被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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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4日、15日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4月14日16时许,王某以500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当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试题答案,并于次日考试前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上述试题答案。后王某被抓获归案,涉案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也被扣押移送在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无视国法,以收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在案扣押的笔记本电脑系王某实施犯罪所用物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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