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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台湾文物登陆 可签协议消除台方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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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对于文物回到大陆展览有所顾虑,他们担心遭到“扣押”。对此,大陆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4日隔空向台湾邀约,对台湾文物回到大陆展览表示欢迎,同时表示可以通过签署协议消除疑虑。

2013年年初,台北故宫院长冯明珠应北京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之邀,率团访问北京故宫博物院。以往包括备受关注的《富春山居图》的合璧展览在内,都是北京故宫展品到台湾进行展览,台北故宫展品何时才能回到大陆展出引发社会关注。

对此,冯明珠明确表示,大陆向台北借展文物,必须取得“司法免扣押”的法律保证。励小捷4日表示,这种“司法免扣押”的法律保证只能是国与国之间才能够签订,而大陆跟台湾不能完成这种司法条约。为此,励小捷指出,可以和台湾方面形成一个两岸文化交流的协议,这其中将包括两岸文物交流。

励小捷表示,目前处于两岸历史上文化交流最好的阶段。未来要加大发挥同一个民族历史文化资源的作用,加强两岸的文化认同,促进两岸的统一。“关于协议,我们希望台湾方面能够积极回应。”励小捷通过媒体向台湾发出邀约。

此外,单霁翔则透露,2013年4月将访问台北故宫博物院。届时,两岸故宫将商谈几十个合作项目,两岸故宫合作即将在秋季于台湾推出的乾隆大展,有关展出细节将进一步商定。而面对两岸故宫博物院共同的90岁生日,两岸故宫正在商议,院庆期间将以一个故宫博物院的整体文化形象展现在热爱故宫文化的观众面前。

北京故宫博物院37件文物2009年10月亮相台北故宫的“雍正大展”,两岸文物交流的“破冰之旅”由此开启。近年来,两岸文博机构的交流合作日益密切,但在文物借展方面却仅限于“单向交流”:大陆文物可以赴台展出,台湾文物则无法“回访”大陆。冯明珠解释,目前台北故宫文物外展的主要障碍是台湾的“司法免押扣”法案。

该条款规定,具有争议的文物外展时,文物借入方要保证借展文物不会受到司法追诉或扣押,以确保文物“有借有还”。此外,台湾文物只能借入到通过“司法免押扣”法案的国家和地区,而大陆目前并未有相关立法。

据一位文博专家介绍,关于借展文物的所有权问题,大陆现行的文物进出境法规有明确规定,绝不会出现台湾方面担心的文物有去无回的情况。《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除经海关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批准外,临时进境文物在境内滞留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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