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据了解,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在此次会议中,25个部门水落石出。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方案顺利实施。实施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修改法律的,国务院要及时依法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的25个组成部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据悉,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此轮改革不再保留铁道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7个正部级机构,新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3个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正部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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