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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领中环”意欲何为?

吴康民表示,占领中环,就是瘫痪香港。请提出“占领中环”的“学者”和某些经常套用外国选举制度的学者不应忘记,香港只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不是一个国家,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前港区人大代表吴康民3月21日发表评论称,“占领中环”,现在还是一个口号,一个十分煽情的口号。它的目的主要是要引起国际的注意,引起国际注意香港政制的民主发展。引进国际对北京施行压力,迫使北京放弃在2017年的特首选举中进行筛选。简单地说,就是企图在下一届的行政长官选举中,能选出一位与北京对着干的特首,实现把香港变成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占领中环”的倡议者深知,光靠香港反对派的动作和叫喊无助于令北京改变主意。要推翻北京的宪制权力,唯有诉诸国际社会。

占领中环,就是瘫痪香港。香港确是国际城市,中环是国际金融和经济中心。中环一瘫痪,影响国际经济活动,引起西方经济大国注意,变成一件国际事件。占领中环的倡议者的目的,就是要把香港的政制演进,一开始就国际化,向北京施压。

普选也有条件

北京的最高领导人,多次公开申明,不容香港变成一个外国势力反华、围堵中国的桥头堡。香港《基本法》第23条,正是要求香港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等等行为的。现在看来,反对23条立法的人,有少数人的确有里通外国的嫌疑。他们同样也漠视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宪政权力,或者还有分裂国家的潜意识。

香港《基本法》第45条明明规定,香港行政长官最终达至普选的目标。但却是要有一个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这就是一个“条件”,怎样能说普选就是无条件的呢。

香港《基本法》第1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第15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依法“任命”香港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这就是中央的宪制权力。有些所谓“学者”,口口声声说要尊重法制,为什么不认真地多读几次香港的《基本法》?

警方克制被认为示弱

“占领中环”的倡议者的目的,不是为了和平示威,而是为了导致暴力事件。近年香港的和平示威,几乎无日无之。由于有小撮激进分子的介入,引致游行路线越轨,阻塞交通,社会公众啧有烦言。

现在要“占领中环”,就不是阻塞交通那么简单了。中环可是不能长时间被占领的,果真如此,那就是整个香港瘫痪了。一些激进分子曾经进占中环汇丰银行大厦的地厅,警方和汇丰当局采取容忍态度,才可以使事态延续经月。每次激进分子在示威游行时采取阻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警方都十分克制,采取极为有限的行动。但滋事分子在某些传媒的起哄和配合下,仍然大叫大喊警方过分使用暴力。我这位老香港,经历过港英当局的殖民统治多年,早已见惯港英警察滥用警力。他们的滥用有所谓3人以上集合便是“非法集会”,就可以又拉又锁,怎会容忍如此以占领中环的扰乱公众秩序行为?又如那位提倡“占领中环”的“学者”,恐怕不等他的呼吁付诸行动,便已被港英政治部递解出境了。

香港2017年的行政长官选举,是可以讨论的,但肯定有一个框架,就是要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既然法律规定有一个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那就是一方面为了避免有的人为了“博出位”和增加“知名度”而争取参选;也为了避免有敌对势力渗入选举而产生宪政危机。所以,选举之前,在社会上取得共识,酝酿出符合实际的若干人选,是必要的。西方的发达国家的民主选举,不也是在选举前,在社会上,在主要政党中酝酿出候选人的吗?

酝酿协商 取得共识

选举前的酝酿、协商、在社会上取得比较多数人的共识,并不一定是破坏民主选举。相反,这正是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在选举领导人中的一个理性过程。请提出“占领中环”的“学者”和某些经常套用外国选举制度的学者注意,更加不应忘记,香港只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不是一个国家,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基本法》设定的是一个独特的普选办法。

我们仍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讨论,我们希望各界对来年的普选讨论出一个合情合理的方案来,不希望在未经充分咨询之前,先抛出一个暴力的“占领中环”的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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