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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碾死三农民,习李新政怎么了?

十天之内,就有三位中国村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被活活碾死。2013年3月27日,河南中牟农民宋合义被碾死;2013年3月30日,湖北巴东农民张如琼被碾死;2013年4月3日,四川西昌农民宋武华被碾死。

河南、湖北、四川的地方当局,口径几乎完全一致:纯属意外。

三起案件,均事起拆迁征地中的补偿纠纷,然后就统统是农民一方意外死亡了。“巧合”到如此程度,我们只能以正常人的思维认为他们是撒谎。所有的网民几乎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网民通过微博表达着自己的愤怒。人们很自然地想起了当年的钱运会案件。

我的意见是:地方政府耍无赖,一点都不意外。关键是:中央政府不能装聋作哑。

地方政府是坚决要站在开发商一边的,因为在当今中国政治体制下,开发商实际上就是地方政府政府的下属企业。地方政府的收入,一大半来自土地财政,所以,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哄抬房价,一方面要拼命把更多的土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于是,城镇化,就成了抢占农民土地,逼迫他们成为城里人。于是就到处都是拆迁队与农民群体械斗,让步,悲剧出现。

那么,中央政府的态度为什么重要呢?难道中央政府要为地方政府承担责任?难道美国一个州出了问题,也要美国总统承担责任吗?

两国体制完全不同。在美国,总统是全体公民选举出来的,州长是全体州公民选举出来的。总统管不了州长的官帽,州长只对州公民负责。所以,有一次奥巴马想到某州视察,州长竟然说你别来,我没时间接待。这不是美国州长有风骨,而是因为他没有理由巴结总统,他要巴结的,只是选民。

而中国,市长是由省长指派的,省长是由上头指派的,所以,市长省长要巴结上头,无须对当地百姓负责。所以,才有了“十天碾死三农民,地方政府都说是意外”这样毫不掩饰的撒谎。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把眼光投向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掌握着超大的权力,就应该负起完全匹配的责任,要为地方政府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中央政府应当派出三个调查组,赴三地取证,有关证据在网络上发布,接受全体国民的质询。

城镇化是本届政府提出的主要经济政策之一,现在这一政策已经被地方政府搞成了“低价抢夺农民土地,盖上房子高价卖给企业和百姓”,并且很多地方竟然作为经验来宣讲,这是非常危险并且荒唐的。百多年前英国的“羊吃人”运动,如今演变为中国的“房吃人”运动,都是强占农民土地,强迫农民进城。后者更为卑劣,我们如何面对过去的批判,如何面对未来的审判?

今天,农民被碾死,如果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凶手,那么,明天,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被意外死亡”。想起来,不寒而栗。

我们提醒当政者:公权力所有的罪孽,都是要上史书的。政府的合法性已经受到考验,希望中央政府痛下决心,惩治地方无德官僚。

当然,眼光放得更远一些,我们就不能每次发生“抢地”事件都依靠中央政府来做仲裁,而是要把土地、房屋的产权还给亿万民众,然后公民可以用《宪法》保卫自己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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