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女神探聂海芬无知酿成的骇人冤案

声明:本文转载自 「郭国松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聂海芬是披着羊皮的狼,而队员们是披着狼皮的羊,不过,这群狼都说啊,那只羊能震住他们,他们佩服她!”

被央视娇滴滴地昵称为“披着羊皮的狼”的聂海芬,是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头上顶着“女神探”的光环,是浙江省公安系统的一面旗帜,被无数的荣誉包围着,高傲而自负。

当年“女神探”领衔侦办的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案被吹得神乎其神,十年后,二张被宣告无罪,“女神探”终于被请下神坛,使得我们有机会透过她光芒四射的金玉之表,一窥深藏其中的败絮。

故事发生在10年前的2003年5月19日。当天上午,头一天晚上搭乘同乡张高平、张辉叔侄前往上海送货的便车的17岁女孩王冬,被人发现陈尸于杭州市区的一个水沟内,下身赤裸。警方认定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四天后,张高平、张辉被捕。

按照警方的侦查结论,深夜一点半到达杭州,王冬用张高平的手机给接她的朋友打完电话后,张高平按住王冬的脚,张辉在驾驶室内对其实施强奸,在强奸的过程中,张辉掐住王某脖颈,致其死亡。

但是,对王冬的尸检却没有提取到与强奸有关的任何证据,却在王冬的八个指甲内发现了与二张无关的一名未知男性的DNA。

这两项检验结果提示办案人员:第一,被害人可能没有受到性侵害,案件的性质或许不是强奸;第二,被害人生前与凶手可能发生了打斗,抓伤了对方,指甲内遗留了凶手的皮肤组织或者血迹等证据。

遗憾的是,这种重要的证据并没有将警方引向正确的侦查方向,侦查人员依然按照强奸案的主观推断,一条道走到黑。

在刑事侦查中,侦查人员的经验很重要,这种经验也是一般人所具有的生活常识。认定二张犯罪至少在三个方面违反了常识----

第一,搭乘顺风车的王冬不是陌生人,而是受熟人所托的同乡,二张强奸王冬不仅受到道德的约束,而且强奸熟人的法律后果是任何一个具有正常判断能力的人都能预见的;

第二,当晚九点多带上王冬,货车一路行驶在远离城市的公路,他们没有对王冬图谋不轨,而偏偏等到进入杭州市区,并且在王冬给接她的朋友打了电话后才对她进行强奸,违背常理;

第三,侄子突然产生邪念,要强奸搭顺风车的熟人王冬,于是,叔叔按住王冬的腿,让侄子实施强奸。这种行为违反中国传统的伦理观,除非他们是人渣。

因此,仅仅从常识的角度来判断,已知的最后解接触王冬、看起来最危险的二张恰恰是最安全的,他们作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对于训练有素的刑事侦查员来说,凌晨一点多钟,一个17岁的小姑娘,她面临的最大危险,是与张氏叔侄分手后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其中包括她要乘坐的交通工具。

这不是事后诸葛亮,而是侦探们应当掌握的刑事侦查学要领。

2005年1月16日,已经失踪一周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大学生吴晶晶的尸体被发现,这名年仅24岁的女生全身赤裸,被扔在市区的一个窖井内。当天,警方抓获杀害吴晶晶的出租车司机勾海峰。

吴晶晶被害案恰巧也是聂海芬率领的刑侦团队侦破的,这时,距离二张案的终审判决不到三个月,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几乎如出一辙,却没有人将王冬指甲内遗留的未查明的DNA信息与勾海峰进行比对。

经过那些心怀正义的人士多年的奔走呼号,8年后谜底揭开----经过比对,王冬指甲内的DNA与早已被处决的勾海峰的DNA完全吻合。这意味着,从刑事科学的角度判断,勾海峰就是杀害王冬的真凶。

由常识和专业双重无知酿成的这起骇人听闻的冤狱案,让“女神探”的神话灰飞烟灭。她的时代提前结束了。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