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略翻阅了一哈五味关于隐形眼镜投毒的争论,作了大约十分钟的思考,认为,除非有直接证据,否则,所谓对朱令的第一次投毒,是投在隐形眼镜药水里一说,极其荒诞愚蠢,几无可能,毫不足信。
铊被选为谋害人的毒药,主要原因大致有二:
一。因其症状复杂,与诸多疾病类似,难以轻易诊断。富隐秘性。
二。药性发作相对缓慢。有利于凶犯隐匿逃避。
三。铊无色无嗅无味,投毒不易为受害者察觉。
又,根据杀铊党的描述,铊投毒须“极端专业性”,指的当是剂量的掌握。因舍此之外,铊和其他剧毒药物在使用上并无二致,何来须“极端专业性”一说聂?
而将铊投入眼药水,则几乎使以上所有皆失去意义。因为:
一。眼睛是人体最为敏感的器官、部位,铊盐直接入眼,一般会引起不适,轻则导致佩戴者用水(或镜片清洗剂)清洗镜片和眼睛,导致铊流失,投毒功亏一篑;重则引起被害者警觉怀疑,从而失去隐蔽性,不利于凶犯隐匿。
二。即使不考虑以上弊端,和经饮食投毒投入的剂量会悉数进入人体不同,被害者只是将浸泡过的镜片置入眼内,而不会将隐形眼镜盒中所有药水灌入或滴入眼中,凶犯既将铊盐溶化于药水中,又如何计算剂量聂?
此所以,尽管铊可以通过皮肤接触,眼睛直接接触,呼吸,经饮食进入人体消化道等多种渠道使人中毒,人类已知的铊投毒案,却无一例外都是i饮食投毒(据本人所知,欢迎举例反证)。
据此,可以推测,通过隐形眼镜眼药水投铊者,不要讲化学知识,大概连常识和正常人的思维能力都不具备。那么,孙维是否符合这个特征聂?
再回到杀铊党自己的描述上来。据杀铊党的描述,孙维冷血,工于心计,深通铊化学属性,且为作案尝对如何投铊祥加研习。显然不是个无脑缺心眼的傻大姐。如果我们相信杀铊党对孙维的描绘,同时又要相信孙维竟然对以上像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浅显的道理都不经考虑,浑然不知,浑浑噩噩,梦册册,我觉得我们不如去相信大胖球已经连着两个星期赢了数额超过一亿美元的大力球彩票。
本人认为所谓通过隐形眼镜药水投毒,如果不是故意为陷害孙维而故意捏造出来的谎言,就是白痴警察的渎职证据。当然,据本人所知的网上公开信息,北京公安局好像从来没有声称过第一次投毒是投在隐形眼镜药水中。因此,此声称更可能是别有用心的造谣和不明真相一心追杀坏人的愚民低劣而幼稚的杜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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