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一名学生举报老师弄丢自己的耳机后不予赔偿。网友称,其价值1499元的耳机于2012年读高二时被老师“没收”,当时他就读于平顶山市实验高中,“老师说期末还,但期末时他说丢了,刚开始说赔一个,可后来用各种理由不想赔了,一直到现在都没回信儿。”
昨日,平顶山市教育局就此回复称,2012年4月,高二学生霍某在胡老师课堂上带着耳机睡觉,被老师叫醒,并把耳机代为保管,到期末发现耳机丢失。回复介绍,胡老师已与霍某及其家长进行沟通,并于2012年8月协商解决了此事,接到网友留言后,调查人员又与学生家长进行了联系,家长表示此事已解决并对结果无异议。
【网友留言】
实验高中的老师,弄丢我的耳机不赔偿
陈书记您好!我的耳机(魔声面条黑色 价格:1499元)高二时被平顶山市实验高中老师胡XX没收了,说期末还,但期末时他说丢了,刚开始说赔一个,可后来用各种理由不想赔了,一直到现在都没回信儿。希望陈书记给个公道,不能这样纵容助长师德不正之风!谢谢!
平顶山市教育局办理意见:
经查:2012年4月,高二(3)班学生霍XX在胡老师课堂上带着耳机睡觉,被老师叫醒,并把耳机代为保管,到期末发现耳机丢失。胡老师当即与霍XX的家长及霍XX本人进行沟通,经过协商,此事在2012年8月已得到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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