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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之死,周强怎谈司法公平?

中国人都时常说“一碗水要端平”,周强在谈论司法公平正义后,如果出现“对刘志军判死缓”和“对民营企业家曾成杰判死刑”现象,谁能说明周强的司法“公平正义”没有质疑的问题?

曾成杰死刑事件在过去几天被国民热议,炒得沸沸扬扬,为消除社会的情绪,官方媒体及时把湖南的唐慧劳教案件放出来,以转移国民的视线,实现它们的“多赢”效果。

在说明问题之前,我们首先来回顾一下最近两周来的司法案件,一个个都非常惊心动魄,跌宕起伏,令人回味无穷。第一自然是刘志军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接下来是民营企业家曾成杰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第三是久拖不决的唐慧案开庭,判决唐胜诉、但拒绝正式道歉;第四就是昨天媒体报道的广东一个叫洪永林的公安局长,判处死刑之时感慨到“我什么东西都吃过了,可惜‘路易十三’这种酒还没有喝过,今后也喝不到了”;第五个就是炒了半年之久的“李天一轮奸案”,今天又有清华法学教授为之辩护,称“强奸陪酒女危害小”。

半月之内如此多的司法案件,且每一件都在国民心目中留下很深的印象,都引起国民的热议。其中形成官与民司法案例的,应该是:刘志军案和“李天一轮奸案”形成官方版本;曾成杰案和唐慧案属于平民百姓版本。官方的案件,总结出来的结论是一致的,就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法律是“公器”,是马克思所说的“法律不过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对于百姓的案件,我们则可以总结出这么一个结论:无论你是贫穷,还是富有,在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面前,你们没有贫穷富有之分。

五个案件,五个不同的结果。但是,无论是从法学的“实体正义”,还是从法学的“程序正义”来说,我们都可以看到“非正义”。刘志军罪该万死,罪该枪毙,最后得来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且还有官方第一时间站出来为宽容刘志军解释几点理由;民营企业家曾成杰案,犯罪事实确实是比较大,但是不是按照了程序,以及湖南当地官员是否参与,湖南地方政府的融资政策等因素却根本没有去提及,最后杀鸡儆猴,拿民营企业家做祭旗;唐慧的案件更是离谱,至今笔者只能这么来形容:“唐慧一案的结果无论如何,都是伟大、光明、正确的中国共产党赐予的恩惠,只能感恩,谢主荣恩,没有错的党政府,肯定不能要求道歉!”其余之案,大意不出“伟、光、正”标准。

于是,我们就想到了最近周强和习近平多次唱台的“司法公正”、“司法正义”说。我现在罗列,具体有如下:

2013年1月8日,习近平说,让民众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

2013年2月24日,习近平说,让人民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

2013年3月19日,周强说,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04月28日周强称,司法公正将成最高法今后工作主题;

2013年7月5日,周强谈以司法公开促进公正: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万分之一的错案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

新任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一边大谈“公平正义”,一边却在具体的司法案件中作出不同的裁决,这怎么去谈“司法公平正义”?而且,就湖南的民营企业家曾成杰之死案来说,该案件的审理,周强绝对是完全清楚的,任职最高法院院长之前,周强是湖南省委书记,曾成杰被判决死刑之时,周强已经是最高法院院长。按照死刑复核来说,周强算是该“回避”的,不然谁来证明本案的曾成杰与周强没有利害关系?中国人都时常说“一碗水要端平”,周强在谈论司法公平正义后,如果出现“对刘志军判死缓”和“对民营企业家曾成杰判死刑”现象,谁能说明周强的司法“公平正义”没有质疑的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说,最近的几个司法案件,已经在冲击新任最高院院长周强的“公平正义”,甚至出现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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