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2月24日,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开天辟地的人物,新文化运动的首倡者之一胡适,病逝于台北,身上覆盖着北京大学校旗和中国国民党党旗。台湾当局和民众举行了盛况空前的悼念活动,获誉之高,受敬之深,足以使重名节如生命的胡适瞑目于九泉了。一生谨小慎微忍耐退让,把“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奉为座右铭的胡适,这回彻底自由了。盖棺定论,他身上覆盖着的那两面旗帜,一面代表学术,一面代表政治,似乎已经是不错的概括。但对于他的人格和性格,他的思想和伦理观念,中华民国总统蒋介石送给他的挽联,也许是个更聪明的评价: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胡适

江冬秀

韦莲司

曹诚英的确,作为“五四”时期应运而生的启蒙思想家文学家,胡适是脚踏着新旧两个时代,经受着中西两种文化的陶冶。蒋介石在挽联中揭示出了胡适思想性格中的矛盾,这种矛盾反映在政治上,胡适既摆脱不了阶级的局限性,又极力宣扬不合时宜的美国式的民主、自由,时时和蒋氏父子唱反调,而又经常忍耐退让,一生里外不是人,最后又得了善终;反映在爱情婚姻上,他那段中西合璧、土洋结合的洋博士配小脚太太的佳话,更令人思索和回味……
胡适的夫人江冬秀,是一位缠着小脚的农家女子,目不识丁。自1917年嫁与胡适后,两人共同生活了长达45年之久,她经常陪胡适出入于社交场合,形影相随。他们的许多家庭生活照片看,都给人夫妻和睦、恩爱有加的印象。然而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悲剧,两人始终貌合神离,同床异梦。但由于胡适性格上的软弱隐忍,又使这段无爱的婚姻尽管风雨飘摇却始终垂而不死,一直维持下来。这其中几多辛酸,几多烦恼,几多哀怨,几多痴迷,也许只有当事人胡适才能真正体会到个中滋味。
一、寡母影子下的孤儿
胡适是安徽省绩溪县人,父亲胡传,是清末官员,先后在东北、广东、河南、江苏、台湾等地充任幕僚或地方官佐,最后官至台东直隶知州,兼任镇海后军,是台东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曾领导甲午海战后的“反割台”抗日斗争。48岁那年,在前妻死后十多年,又续娶填房,在家乡找了一位16岁的妙龄少女冯顺弟。婚后第三年,即1891年冬天,在上海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便是小胡适,乳名“糜儿”。不久胡传被调往台湾供职,这老夫少妻稚子便在台南和台东过了将近两年的团居生活。
闲暇时胡传教妻儿识字,夫妇的温存软语,小儿的咿呀之声,使三人都享受了人间最神圣的天伦之乐。但幸福是那样短暂,瞬息即逝,悲痛却来得那么突然,沉重。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适母子刚离开台湾,回到家乡绩溪不久,就传来了胡传病死在厦门的噩耗。当时胡适母亲年仅23岁,从此开始了她漫长的寡居生活。当时胡传前妻的儿女都已长大,胡适母亲“以少年作后母,周旋于诸子诸妇之间”,再加上家业中落,经济困窘,“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先母行述》,《胡适文存》第四卷)。
胡适的父亲身材高大,面色紫黑,两眼放射着威光,总是逼着胡适识字写字,从小胡适就很怕他。父亲病逝后,母亲对父亲的景仰与怀念,更使胡适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胡母遵从丈夫要小儿子好好读书的遗嘱,对他严加管教,曾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胡适《四十自述》,下同。)胡适曾回忆说:“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父兼任严母。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严厉的眼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到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14年的母子生活,胡适在学业上奠定了最初的基石,得到了最为仁慈善良温文尔雅的陶冶。从小他就要承担起父亲在家庭中尤其是在情感上应给予母亲的宽慰依靠,显得少年老成,被伙伴们戏称为“糜先生”。母亲对他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使他对人生多是理解和宽恕。“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做学问要在不疑处存疑,待人要在存疑处不疑”,便是其终生为人处世的信条。性格即命运,这种容忍退让的性格注定了胡适既不敢违背母命抗婚、也无法战胜结发妻子的威胁离婚,最终只能和小脚太太做一辈子“怨偶”。二、从上海逃婚到美国
1904年初春,13岁的胡适由母亲做主,与距家乡上庄20公里的江世贤之女江冬秀订婚,旋即到上海求学。此时的胡适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却已读了《孝经》、《小学》、《大学》、《中庸》等儒家典籍,一方面儿女之情尚未萌动,另一方面也受到封建教育的毒害,对这桩婚事起初并未反对。但上海这块土地当时正是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在中国渗透较深的地方,又是本世纪初得社会思潮之先风的大都市。几年的求学生活使胡适大开眼界,稍谙世事,青春骚动之时,便开始反思自己的婚事,同时也关注中国人的婚姻。他时而发表文章主张婚姻大事由父母做主,因为父母最疼爱孩子,最了解孩子,时而又说“中国男女的终身,一误于父母之初心,再误于媒妁,三误于算命先生,四误于土偶木头”。时而对《茶花女》之类的西方爱情婚姻小说大加贬抑,时而又说“那可怪不得那些青年男女要说家庭革命了。”(沈卫威《胡适传》)新旧思想的冲突与撞击,礼教与人性之间的艰难抉择,母亲的心愿与自己的终生幸福的互不相容,使少年胡适终于尝到人生的烦恼。他开始关心自己未来的命运,在内心泛起对包办婚姻不满的涟漪,但是又怕伤了母亲的心,所以1908年他17岁时,家里让他回去结婚,且娶嫁双方都做好了准备,他只好以“求学要紧”为借口,逃避婚事。
胡适也想为自己找到爱江冬秀的理由,他曾主动关心未来的妻子,并为江冬秀能放开小脚渐渐识字而感到欣慰,在1909年7月29日致母亲的信中,他写道:
大人手谕中附有一信,为一女子致其母者,著名宝孙,函中称呼人物,皆儿所不解,以手谕中有儿妇于初八日来吾家一语度之,似此函即儿妇手书。
果尔则此函之字义词意已略有可观,不可谓非大进步,此皆出于吾母之赐也。……实则儿果欲儿妇读书识字,则他年闺房之中,又未尝不可为执经问字之地,以伉俪而兼师友,又何尝不是一种乐趣,何必亟亟劳烦大人,明令媒妁之人蹀蹑奔走为儿妇寄语,至今思之,几欲失笑。想大人闻儿此言,就心哑然失笑也。但不管怎样,一个小脚村姑,即使认得几个字,又怎能与当时已经学有所成且在上海见过大世面的胡适建立起“共同语言”呢?所谓“伉俪而兼师友”,也许连胡适自己都从未相信过。他想努力去爱江冬秀,却怎么也爱不起来。
写过这封信不久,胡适卷入中国公学的内讧之中,很快失学。在求学无望,又不愿回皖南山村与江冬秀成婚的情况下,他择友不善,过了一段荒唐生活。据现存59页的《藏晖宝日记》粗略统计:打牌60次,喝酒14次,进戏园捧戏子19次,逛窑子嫖妓女10次。(易竹贤《胡适传》)有家难回的胡适这样作践自己,正是为了报复强加给他的包办婚姻,用嬉皮士生活来摆脱颓废沮丧的心情和对未来的绝望。次年春,胡适在二哥及师友的帮助下,浪子回头,考取了第二批公费留学生。他要逃到大洋彼岸去躲开时时准备套在他脖子上的婚姻枷锁,8月中旬,胡适赴美。在此之前,他因怕回家母亲逼迫他与江冬秀成婚,一直滞留在北京上海等地,没有回家乡与母亲告别。
三、国际情场中的尴尬青年
到美国的最初4年,胡适因有前车之鉴----上海那段荒唐生活的隐痛,不曾入女生宿舍访友,如苦行僧一般有意遏制性情。他对美国式的自由恋爱、婚姻家庭模式在观念上是排斥批判的。他认为“求婚一定是极狼狈的事”,媒妁之婚姻正好能够“免于青年的求婚的苦恼”。他觉得中国的婚姻模式能够“培养青年人的守常,忠贞,和纯洁之心”,为自身的包办婚姻做着苍白无力的辩护。
然而,美国不是封闭落后的中国,不过4年,胡适在东西两种文化之间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他在日记中写道:
吾十年之进境,盖全偏于智识一方面,而与感情一方面几全行忘却,清夜自思,几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念悬崖勒马,犹未为晚,拟今后当注重吾感情一方面之发达。这时,胡适结识了康明尔大学地质系的一位教授的女儿韦莲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女士,她在大学学习美术,“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贵之家而不事服饰”。她的洒脱不羁,表现在穿的衣服“数年不易。其裳敝损,戴之如故。又以发长,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者一二年矣。行道中,每每行人指目”。而家人劝阻她时,她反而说,别人奇装异服,换来换去,才是怪事。胡适对她的结论是:
女士见地之容,诚非寻常女子所能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
在异国他乡交友,对胡适来说首先是对自己恪守的中国旧式婚姻“守常、忠贞、纯洁”观念的背叛,是向美国文化的认同。陷入国际情场的胡适,和韦莲司女士郊外散步,公寓约会,看傍晚落日,沐月夜凉风,泛舟湖上,尺牍传情,写下了不少感人的诗篇----
隔树溪声细碎,迎人鸟唱纷哗。共穿幽径趁溪斜。我和君拾葚,君为我簪花。更向水滨同坐,骄阳有树相遮,语深浑不管昏鸦。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林上红襟软语,商量定,掠地双飞。何须待,销魂杜宇,劝我不如归?……多谢殷勤我友,能容我傲骨狂思。频相见,微风晚日,指点过湖堤。”(胡适《尝试集》)
韦莲司女士是胡适第一位真心爱过的女人,她对胡适的影响非常深刻,胡适说:
吾自识吾友韦女士以来,生平对于女子之见解为大变,对于男女交际之关系亦为之大变。
女子教育,吾所向深信也。国能有自由独立之女子,然后可以增进其国人之道德,高尚其人格。盖女子有一种感化力,善用之可以振衰起懦,可以化民成俗,爱国者不可不知所以保存发扬之,不可不知所以因势利用之。
韦莲司女士带给胡适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突变,现在已经有了韦莲司女士这样的知识女性为伴,怎能再返回去和村姑农妇厮守一生呢?但他孝母至深,不愿伤了母亲的心。这样他便陷入两难境地之中。思想是流动的,表面上的停滞也如丛林下的冰河。胡适决心从左右为难中跳出来,寻找第三条路,他找到了超现实的“不婚”,又重复起了早在中国公学读书时就宣扬的“无后主义”,并在日记中夸赞笛卡儿、康德、斯宾诺莎、霍布斯等十几位不婚的伟人。但这只是一时的负气,因为世俗生活总是有更美好更诱人的东西在召唤他刺激他。1915年8月底,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斐卿夫人,她圆满的家庭生活顿时动摇了胡适的“无后主义”。他在日记中写道:
斐卿夫人善音乐。其子女六人,长者十五岁,最少者三岁,皆学乐或习歌。昨日下午,余与维廉夫人往访之。斐卿夫人召开“家庭乐会”。……一时众乐合作,俨然一具体之乐部也。……此种家庭,可称圆满,对之几令我暂忘之“无后主义”。
胡适与韦莲司女士经过一年的交往,至1915年1月,胡适坠入情网,不能自拔。幸好韦莲司即时给他写了一封批评其行为的“即在所倡最自由放任之美国,亦足骇人听闻”的长信,劝他斩断情丝,绝“色欲之诱”,重“高级”的性情之交,而求“读书上进”。这封长信如一瓢冷水,激醒了一时意乱情迷的胡适,使他望白云孤飞,油然而生思乡之情,想到那可怜的寡母和等待他多年的未婚妻江冬秀,想起上海那段荒唐的往事,情海无涯,回头是岸。于是,他便复韦女士信,相约“此后各专心致志于吾二人所择之事业,以全力为之,期于有成”。
胡适初坠情网时,把万里之外家乡那位连信都写不通的江冬秀抛于脑后,连家书都不写了。于是家乡谣言四起,寡母忙托人写信询问。自1915年初的感情波折后,胡适坚定了不违婚约的决心,不再抱怨江冬秀的没文化和缠了小脚,甚至还为她写了一首名为《缺憾》的情诗,其中写道:
我们现在也不能通过月亮互相倾诉感情,因为你所在的山谷那边,正午的太阳正悬在高空。就在胡适与韦莲司女士陷入国际情场时,东方才女,同时也是较早的一位女留学生陈衡哲(莎菲),也在美国发现并爱上了胡适。虽然陈是胡适的好友任叔永追求的对象,但胡适当时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中出类拔萃,到处演说,发表英文文章和读者投书,所以陈衡哲对胡适便起了爱慕之情。“胆小君子”胡适在既不忍扔掉江冬秀,又无法与韦莲司结秦晋之好的两难境地中,此刻又遇上陈衡哲的大胆追求,更增添了一重苦恼。
当时,胡适准备发动白话运动,倡导用白话写新诗,众多的朋友,如梅光迪,任叔永,杨杏佛,朱经农都反对,唯独陈衡哲真正响应他的号召,并在来往通信中试写白话诗赠阅。随后又响应胡适,写作小说。但开始只是通信联系,两人从未谋面。1916年11月17日,他收到任叔永寄来陈女士写到两首诗《月》、《风》后,将诗抄录在日记中,并写道:
叔永以此两诗令适猜何人所作,适答曰:“两诗妙绝……《风》诗是三人(任、杨及我)若用力气尚能为之,《月》诗则绝非吾辈寻常蹊径。……足下有此情思,无此聪明。杏佛有此聪明,无此细腻。……以适之逻辑度之,此新诗人其陈女士乎?
当陈衡哲得知胡适由此诗对她的评价后,自然感到十分荣幸,“且视胡适为平生知己”。并致信胡适称“我诗君文两无敌”。四个月后,二人终于见面,英俊潇洒的胡适自然给陈女士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
陈女士对自己的好感令胡适深感不安,况且朋友任叔永又积极追求陈女士,胡适便退避三舍,促成任陈百年之好,后来胡、任、陈成了挚友。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异国之恋虽然在东西文化的冲突、现实与传统的矛盾中失落,却在胡适心中留下铭心刻骨的回忆。我们从胡适当时的诗作《病中得冬秀书》中可以想见他矛盾、复杂、痛苦的心情。他所表达的正是无可奈何的“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的绝人情存天理的牺牲成仁的精神----
病中得她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事,颇使我欢喜。
我不认得她,她不认得我,我总常念她,这是为什么?岂不因我们,分定长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就如此。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
(胡适《尝试集》)
1917年5月,胡适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准备回国出任北京大学教授。临行前,他重归康明尔大学,到韦莲司家,互道惜别,共嘱珍重,并邀韦女士再度漫步昔日的林荫道,重温那浪漫的旧梦,执手相看泪眼,更无语凝噎!
四、牢骚满腹的老新郎
1917年7月,26岁的胡适,被蔡元培、陈独秀聘为北京大学最年轻的教授。回家时,他告诉家人说自己寒假回来完婚,并要求去江村见江冬秀一面,但冬秀家从中作梗,竟使胡适乘兴而去,扫兴而归----进了闺房,却未见帐中冬秀。胡适后来回想,说“那的确是危机一发之时”,幸亏他善于体谅人,心想“此决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就这样,直到年底结婚时,一对大龄青年行相对鞠躬礼时才见到第一面。这天是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正逢胡适的26岁生日。大门两边,贴着胡适自己写的大红对联----
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
在爆竹声中,新郎新娘对胡母行三鞠躬礼,代替叩头。寡母乐得合不拢嘴,十年宿愿成了现实,如今只盼着抱孙子。但她却在第二年冬天去世了,这时江冬秀已怀孕。来年三月,长孙出世。胡适给儿子取名“祖望”,即祖母望孙之意,同时还大发了一通牢骚:
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他了一条生命。……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祸根……(胡适《贞操问题》1921年8月30日的日记中胡适写道:
谈起我的婚事……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更讨便宜的了,我什么大牺牲?……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心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当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胡适的日记》,以下引文均自此书)
胡适的这些话有言不由衷的成分,这在后来的生活中得到了验证。
五、情迷南高峰,梦断烟霞洞
有时候上天真是在故意捉弄人,做了新娘的江冬秀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当时婚礼上她的伴娘,竟会成为日后的情敌。也许就在胡适第一次见到江冬秀时,他就已经爱上了冬秀身边的那位豆蔻年华的少女----曹诚英。当时曹诚英只有15岁,娇小可爱,她是和江冬秀同时同地认识胡适的,从此一直称胡适为“糜哥”。她是胡适家乡附近的旺川乡人,同时也是胡适三嫂的同父异母妹妹。曾经堕入国际情网的胡博士回国之后,怎么又爱上了一位农家少女呢?
曹诚英未出世时,有母亲指腹为婚,将她许配给宅坦村同样尚在母腹中的胡冠英。
1918年,16岁的曹诚英与胡冠英完婚。这场婚姻也是一个悲剧。曹诚英是一个有远大理想而且性格刚强的女子,不甘心终身作一名家庭妇女,她的哥哥诚克当时在美国留学,反对这门婚事。结婚不满两年,她就在哥哥的安排下,于1920年初,和丈夫胡冠英,乡友汪静之,程仰之四人去杭州求学,就读于浙江女子师范学校。
胡适虽然在结婚时就与曹诚英相识,但真正的来往是在1921年5月,当时曹诚英主编《安徽旅浙学生报》,求胡适为他写序。自此以后书信来往越来越频繁,关系也日渐亲密。1923年4月29日,胡适到了杭州。在杭州的4天里,他游玩时有旅杭的绩溪同乡相伴,其中有汪静之,胡冠英,和曹诚英。而此时的曹诚英已不是胡适婚礼上的小姑娘了,而是亭亭玉立的师范生,且已“罗敷有夫”,有丈夫胡冠英陪伴在侧,看上去楚楚动人,又有几分伤感。正是这次杭州相逢,在双方感情的湖水中投下了颇能荡起波澜的石子,爱情的种子萌发了。
此时曹诚英与丈夫胡冠英虽同在杭州求学,但由于4年多不生孩子,胡冠英的母亲怕胡家断后,正在家乡为儿子寻小老婆,催促儿子回家乡再娶。家乡也因曹诚英是当地第一个有丈夫而外出读书的女性,平白生出许多谣言。曹诚英与胡冠英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
胡适最初是如何向曹诚英表达爱意的,外人无从知晓,但很可能就是在他回杭州之后。5月24日,他在上海收到曹诚英的来信,一向习惯把对方来信贴在日记中的胡适,破例没有把这封信贴上,且日记的日记中只记他与曹的通信日期,而不写通信内容。自此以后,两人书信来往极为频繁,几乎是两三天一封。6月8日,胡适又到了杭州,住在新新旅馆。他与高梦旦、蔡元培等人游览了龙井、烟霞洞等景点。高梦旦先走,6月24日,蔡元培也到上海去了,留下胡适一人搬到烟霞洞和尚开的临时旅馆里。曹诚英在7月初放暑假后,便到烟霞洞陪伴胡适。7月31日,胡适在日记中写下了一首长诗《七月二十九日晨在南高蜂看日出》,后来发表时加了几句引言:
七月二十九日晨,与任白涛先生、曹佩声(即曹诚英----作者注)女士在南高蜂看日出。后二日,奇景壮观,犹在心目,遂成此篇。
后来胡适在日记中又写下了《暂时的安慰》一诗,其中有这样的诗句:
自从南高峰上那夜以后,五个月不曾经验这样神秘的境界了,月光侵蚀着孤寂的我温润我的孤寂的心,凉透了的肌骨都震动了;
…………
可见,胡适与曹诚英从“南高峰上那夜以后”,关系已经非同一般了。就这样,胡适与曹诚英在烟霞洞度过了三个多月男欢女爱的甜蜜生活,直到10月4日才暂时分开。他在日记中写道:
这是在烟霞洞看月的末一次了,下弦的残月,光色本惨惨,何况我这三个月中在月光之下过了这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当今离别,月又来照我,自此一别,不知何日再能继续这三个月的烟霞洞的“神仙生活”了!枕上有月徐徐移过屋角去,不禁黯然神伤。
1923年寒假,曹诚英与胡适相约各自离婚后再结婚,她旋即回到绩溪,向正在家乡小学教书的丈夫胡冠英提出离婚。由于曹诚英与胡冠英结婚5年多未曾生育,胡冠英的母亲早就想休掉这儿媳。双方协议脱离夫妻关系后以兄妹相称,胡冠英随之再婚。
接下来该轮到胡适砸碎旧家庭了。然而江冬秀这位平生懦弱委琐的小脚村姑,忽然“壮怀激烈”起来。1924年春,“胆小君子”胡适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向江冬秀提出离婚时,江冬秀立刻变得像换了一个人。她怀着抱着年仅2岁的二儿子思杜,一手拖着只有5岁的大儿子祖望,一手拿着菜刀,声色俱厉地对胡适说:“你要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儿子不要了!
我母子三人就死在你面前。”离婚对于这位目不识丁的农妇来说,实在是无法承受的打击,她的态度使胡适不寒而栗。于是一切都宣告结束。
除了江冬秀的坚决态度外,怕坏了自己的名声,丢失学者的声誉和地位,也是胡适不敢离婚的原因。胡适当时是北大名教授,事业和学术都如日中天。当时北大教授中风流蕴籍的大有人在,有些人正是由于个人行为不检,成为真道学假道学攻击的口实,而胡适却与这些人形成鲜明对照,不仅言论态度温和,而且不背旧婚约一事,更占了许多意外的便宜。胡适为了自己只好辜负已经将终身都托付给他的曹诚英,当时他写了许多诗词抒发自己的苦闷心情。如在1924年1月写的《江城子》:
翠微山上乱松鸣,月凄清,伴人行,正是黄昏,人影不分明。几度半山回首望,天那角,一孤星。
时时高唱破昏冥,一声声,有谁听?我自高歌,我自声哀情。记得那回明月夜,歌未歇,有人鸣。
这是胡适因与曹诚英离别而无法结合在一起的哀鸣。当时曹诚英已经怀上了胡适的骨肉,胡适让她堕胎,随后保送到美国留学,平息了一场风波。后来曹诚英回国在复旦大学任教。曹曾与一曾姓男子相爱,他们正准备结婚时,江冬秀把曹与胡适恋爱一事告诉了曾的亲戚,曾一怒之下取消了婚约。曹诚英心灰意冷,决心遁入空门,上峨嵋山当了尼姑。后来她的哥哥亲自上山找她,劝说她结婚不成,可以独身。她便下山,重返教坛,1949年解放时留在大陆,“文革”期间遭受冲击,1973年1月孤寂一人在上海辞世,终年71岁。
陈独秀、鲁迅、胡适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三位重要人物,当时都面临同样的打破旧礼教旧家庭的个人问题。陈独秀勇敢地打破了旧家庭,鲁迅没有打破旧家庭,但找到了自己的终身伴侣,只有胡适未越雷池一步,终身与自己不爱的人厮守在一起。他表现出来的是传统知识分子首鼠两端的心态和扭曲变形的人格。胡适一生著书作文,崇尚自由主义,人本主义,痛斥传统道学,抨击封建礼教,尤其对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以“理”杀人的信条深恶痛绝,但他自己却自觉不自觉地蹈入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旧辙,这一悲剧是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也是他性格上的。了解了他的婚恋史,我们更能明白蒋介石对胡适的盖棺定论,实在是入木三分:
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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