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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梦鸽曝料已侵犯被害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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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梦鸽通过媒体公开披露控告信内容。她称,在酒吧包房里,杨某某不时用手抚摸其子李某某等几名未成人的下体,进行挑逗。杨某某的出台费为2000元。网易娱乐连线宋福信律师,宋律师表示梦鸽的曝料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隐私权,其披露被害人隐私的行为在尊重及道德也欠妥当。

网易娱乐8月8日报道 今天上午,梦鸽通过法制晚报公开披露控告信内容。她称,在酒吧包房里,杨某某不时用手抚摸其子李某某等几名未成人的下体,进行挑逗。杨某某的出台费为2000元。梦鸽称有证据佐证。网易娱乐连线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律师,宋律师表示梦鸽的曝料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隐私权,其披露被害人隐私的行为在尊重及道德上也欠妥当。

对话实录

网易娱乐:李某之母梦鸽之前向法庭申请公开审理案件,未被法庭手里,此次梦鸽又主动向媒体爆料“受害人为被告手淫促成卖淫交易”的细节,是否已属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受害人或是本案其他涉案人可以对梦鸽的行为追责吗?

宋律师: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等予以保密,被害人属于成年人,无法据此追责。从新闻内容看,梦鸽似无披露其他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有,其他未成年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但是,梦鸽将涉及被害人杨某的个人隐私的案情予以披露,可能侵犯了杨某的个人隐私,杨某可以考虑维护其隐私权。

网易娱乐:这种做法是否是违反法庭规定?会否受到司法机构追究责任?

宋律师:梦鸽在开庭之前公然披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案情的做法,可能会妨害被害人的隐私,也可能会对法庭审判活动造成影响,从尊重及道德上来说,似乎欠妥,但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司法机关可以主动追究这种行为的责任。

网易娱乐:如果“受害人为被告手淫促成卖淫交易”的细节属实,是否会对本案的定性有影响?

宋律师:假如属实,也不能就据此认为不构成强奸罪,要结合全案的证据来认定,比如,杨某在为被告手淫时是否就已经受到了暴力或威胁?在许多强奸案里,也有过强迫女被害人口交或手淫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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