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审理。媒体直击庭审现场,李天一在法庭上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称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而有被告称他是第一个和其发生关系;杨某则透露遭到李天一的殴打,并被威胁“今晚你是我们的了”,她称被强奸后一度不想活,用头去撞柜子。

今日(8月28日),李天一涉嫌轮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李天一的母亲梦鸽戴墨镜法院外遭围堵,面对媒体神情冷峻,行色匆匆。
李天一称未强奸 同伙:他第一个发生性关系
庭审中,李天一(原名李冠丰)对法庭详陈案情,他的语速不快,时有结巴,但说到案情关键处,李天一的语气比较激动。他指出自己并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进屋(宾馆房间)后,她(被害人)自己把衣服脱了,躺在靠近厕所那个床上。我就坐在靠窗户那个椅子上玩手机,(同伴)说让我先来,我说我不来,后来我就玩手机玩睡着了,我记得我没干(发生性关系)。”后来在被害人律师田参军的再次询问下,李天一说:“我不记得了。”又说:“我没有。”
而其他人是否有?李天一则说:“没看清,不能确定。”
五名被告中另外一位张某的证词,则和李天一说法有出入。他称五个被告当时轮流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李天一是第一个,他是第四个。而脱掉被害人衣服的是李天一和另外一名被告王某。
被害人杨某当天并未到场,公证人提供了她的三份证词,证词大体一致,仅有细节不太相同。其中她称五个人都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李天一是第一个,且她的衣服主要是李天一脱的。过程中她没有呼救和反抗,因此前已遭到殴打:“李天一还说打死我我就不敢反抗了。他之前还告诉我说酒店都是他的人,我感觉呼救也没有用。”被害人称被李天一威胁:今天晚上你是我们的了
在被公诉人直接问到“是否殴打了被害人”,李天一确定地说“绝对没有”,又否认曾限制被害人的自由。因为几人都是从酒吧出来,被害人也喝了酒,至于她当时是否醉酒至无力反抗,李天一否认称她在进宾馆时“状态挺正常的,就在电梯里说有点晕”。
对此被害人称,自己在酒吧时“被李天一灌了很多酒”,从在酒吧开始就不是很清醒,没什么意识。在随后出去吃饭时还一度去卫生间呕吐。她认为自己在李天一试图把她带出酒吧时,曾表达过不愿意,但没有用。在车上她清醒过来,求李天一让她走,对方拒绝称:“今天晚上你就是我们的了……你现在说什么都白费。”
被害人是否醉酒引争议 称被强奸后不想活了
张某的证词中,谈到被害人的状态是醉了,并多次称想吐。并在到宾馆前的车上试图逃跑,但没有成功:“她说过,想让我们放她走之类的。”还曾反抗并踢到正在驾车的魏氏兄弟之一。他认为,被害人不愿意和5人发生性关系,并确定表示,认为被害人当时“被挟持了”,且李天一有殴打行为,扇了她三四下耳光。在宾馆发生性行为后,被害人曾拿头撞柜子。
被害人的证词也提到:“当时感觉被强奸侮辱之后不想活了,就用头撞电视柜子,我撞了一下后就有两个人过来按着我,把我按在床边上,当时我撞得有点头晕。”昨天,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某称,没有与杨某发生性关系。服务生张某出庭作证,法庭确认无非法证据。另外,法庭认为被害人未到庭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

昨天参加庭审的梦鸽遭媒体围堵。
李某某称自己喝多了睡着了
昨天9点20分,梦鸽来到法院。李某某的辩护人陈枢庭前表示将继续坚持无罪辩护,并会向法庭出示证明李某某无罪的新证据。魏家兄弟辩护人李在珂,未透露最终辩护观点,但其表示杨某存在过错,不会对杨某进行赔偿。
昨天,李某某、成年人王某和魏家兄弟中较大者(以下简称大魏)分别单独出庭接受法庭调查。
李某某在法庭上没有认罪,称自己喝多了睡着了,没有与杨某发生性关系,也没有看到其他人与杨某发生性关系。同时,李某某表示,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殴打过杨某。李某某的供述和侦查阶段不符合,对此他表示,在侦查阶段警方曾经吓唬他,他在惧怕之下才作出不实言论。
被告人王某也表示不认罪,并否认曾有打人行为。王某承认自己曾与杨某发生性关系,但称对方是自愿的。
有被告人称李某某脱受害人衣服
第三个接受法庭调查的大魏表示认罪。他称自己没有殴打过杨某,但是几人在车上找宾馆的时候,李某某曾经打过杨某,到宾馆后,王某又殴打过杨某。
听到此时,梦鸽大声反驳,称当时大魏正在驾车,眼睛是向前看的,不可能看到李某某在后面打人。大魏的律师李在珂当庭表示抗议。此外,大魏还证实,是李某某首先脱去受害人的衣服。此后,接受法庭调查的被告人张某表示对起诉书没有意见,并对杨某表示了歉疚。此外,张某证实,李某某在车上打了杨某嘴巴,并证实在房间里,李某某和王某脱去了杨某的衣服,但没看见有人在房间内殴打杨某。最后一名接受法庭调查的小魏表示认罪,他表示自己没有看到别人是否殴打了杨某,而他并没有殴打杨某。
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昨天下午3点,法庭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部分律师提出,警察有骂人、恐吓的现象,要求排除非法取证的口供,但没有律师申请警察出庭作证。公诉人表示,口供都是依法取证,不存在引供、诱供的现象,这仅仅是警方的询问技巧和对被告人口头教育。法庭当庭合议后,确认不存在非法证据。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后,公诉人出示了杨某的身份情况,称其是一名在读大学生,并是一家广告公司行政秘书。对此,被告人律师表示,杨某上学和上班与其晚上当兼职陪酒女并不冲突,并提出杨某报案时曾有虚假供述。
昨天下午5点,服务生张某出庭作证,其在关键问题上与此前给警方的证言有所改变。首先是关于杨某是不是兼职陪酒女的问题,张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表示杨某是兼职驻场陪酒,但是在庭审上,张某表示杨某不是陪酒女,而是熟客。另外,此前在对为何将杨某单独留下,张某给警方的证言中提到两种说法,一种是李某某等人想让杨某卖淫,所以张某离开,希望杨某会同意,但是没有想到李某某等人强行和杨某发生性关系;另一种是李某某说要送这个女的回家,而张某自己喝多了就走了。在昨天的法庭上,张某表示后一种说法是真实的。另外,有律师提出,张某的很多证言内容与其在媒体上发布的内容有较大差异,对此张某解释称是网络上他写的内容被别人修改了。
受害人律师称有被告人表示愿赔偿
被告人张某的代理律师赵运恒庭后表示,经过认真阅卷和会见被告人后认为,此案中确实对受害人存在暴力,基于对被告人和受害人负责,建议当事人走罪轻辩护,张某也表示接受。在开庭前,被告人张某给受害人杨某写了道歉信,并在得知杨某住院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向法院主动交纳了10万元赔偿金。赵运恒说,并非田参军律师此前所说5个被告人都不愿意坐下协商。昨天,受害人律师田参军更新微博表示:“庭前,有被告人通过律师表示愿意向杨女士道歉并赔偿;庭后,又有被告人家属表示愿意对杨女士进行赔偿,争取杨女士的谅解”。昨晚,律师李在珂在微博中表示,有媒体报道他与梦鸽当庭发生争执“纯属无稽之谈”。年少的李天一,正面对人生中的第二次牢狱之灾。这名出生显赫、长相俊秀、才艺出众的「童星」,还未耀眼却已坠落,回溯往事,父母亲「养不教」,败笔处处,尤其是母亲百般宠溺,更是贻害始终:她给未成年儿子送宝马车,结果诱发打人事件。

李天一出生那年,父亲李双江已经58岁,「老来得子」令掌上明珠倍受宠爱,母亲梦鸽矢言要将孩子培养成诺贝尔奖得主,于是,李天一4岁师从名师学琴,7岁当上「申奥大使」,13岁去美国深造,15岁开演唱会等,光环背后,这名豪门之子却得不到应有的品格道德教育。14岁那年,梦鸽给了儿子一辆宝马房车,她明知未成年人不能考驾照,更不能无证驾驶,但对儿子的溺爱令她无所顾忌。后来,李天一将宝马车全面改装,一掷就是20多万元人民币,半年后终因驾车打人致伤被收容教养一年。今次李天一涉嫌轮奸重案,她又强求律师为儿子做无罪辩护,导致律师因「压力太大」请辞。
梦鸽嘴上说「花很多心思教育儿子」,实际上溺爱有加。据邻居忆述,李天一在小区内骄横跋扈,常与邻居发生冲突,梦鸽闻讯赶来不问原由,先看儿子是否受伤,然后抬出身份,为儿子了事。有网友爆料说,李天一因为喜欢玩弄90后女子而被誉为「海淀银枪小霸王」。而梦鸽本人也十分高调,与人说话习惯带呵责。有一次她停车把小区道路封死了,保安前去劝说,得到的回复是:「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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