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汤武革命”近四千年来,中国就再也没能走出用一场革命替代另一场革命的怪圈。
成汤抱着和夏桀这颗太阳同归于尽的决心(“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尚书-汤誓》)发动革命,结果不过是“天命”在两个部落间完成了一次转移。
这样的革命注定会被下一场革命所取代,因为它所改变的仅仅是关系者而非生活关系模式本身。
周取代商确立宗法共和制以来,“家国同构”奠定了古中国的社会基础,此后历次革命所完成的只是“天命”在不同家族间的转移:我家取代他家成为皇家,我家祖庙取代他家祖庙成为社庙。
新朝代的所谓励精图治,仅涉及对关系模式的微调,谈不上对关系模式的改变。新王朝的开国大典还未谢幕,下一场革命或许已提着屠刀在某个路口等候着新皇帝的后人。
今天的中国需要的是“对革命的革命”,让改变关系者的“革命”死去,让改变生活关系模式的“对革命的革命”获得新生。
“对革命的革命”首先不是革命,但也不是反革命,更不是继续革命,甚至也不是告别革命,自然也不是革命话语中的改良。它唯一的天职,就是引领中国走出用一场革命代替另一场革命的怪圈。(“告别革命”之后我们去往哪里?“改良”则缺乏足够的力度推动社会的调整,所以都需要继续质疑)
我们无法选择祖国,但可以选择更符合人性的国家关系。正如我们无法选择家庭,但可以选择更温暖的家庭关系一样。
持续改变关系模式应成为生活的首要意义,甚至就是生活本身。改变关系者只能是不得已的措施。不改变关系模式而灭杀关系者是一家人对另一家人的夺权行为,为改变关系模式而灭杀关系者也是需要尽力避免的。
没有人可以向另一批人索要一个理想社会,更没有人可以向另一批人承诺一个遥远的理想国。但每个人都有权拒绝生活中的某些不好现象,更有权拒绝成为其中的受害者。“对革命的革命”因此和我们每个人有关。
一、中国历史:天命与革命
追寻成汤“革命”的种子,则是由子承父位的夏启种下的。传子不传贤的恶果是,原本天下人的天下现在成了个别人的天下。
播种“革命”的土壤是由尧和舜合作开垦的,帝尧之女娥皇女英同嫁帝舜为妻,舜“婿承翁位”堪称是启“子承父位”的样板。
禹随后参与了“革命”土壤和种子的双重准备,禹能治水就是子承父业的结果。以此为基础,夏启的子承父位可谓顺理成章。(远古传说“折射”出中国历史的逻辑链条----用“革命”撬动“天命”这块跷跷板的支点原来是一个“私”字)
古人将天下权柄在不同帝王之间的流转解释为“天命”的接续。启以前,天命的接续是通过禅让完成的,启以后只剩下了革命的形式。汉魏晋宋的所谓禅让,是革命导演的一场场闹剧。
孔孟有主张天命民授(“天命靡常,唯德是辅”《尚书》)之意,但最后被历史演绎成天命君取之实。“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被奉为暴力革命者的至理名言。
政治学上的原因是,古老中国一直没有形成约束权力者的有效机制。有效的约束一定都是暂时的,或许还是非常规的。
哲学上的原因是,中国选择了一种“家+家长”的文明模式,每个人都听家长的,听更大家长的,直至听皇帝的。皇帝名义上要听先皇的,听祖制的,听圣人的。他要是不听,谁也拿他没办法----因为他就是天下人的家长。
在“家+家长”的文明模式中,每个人都只是家的构件,都是所在之家的“家奴”。不同类型、不同等级规模的身份之家、利益之家、意见之家等,则成为人的目的和意义。
每个人只对家里的亲友们负责,家外的人是可以做成人肉包子馅的----就像水浒英雄们那样。
别让祖宗的江山社稷在我的手上丢了,成为每一任皇帝的最高追求。其职责也不过是在尽力做好皇家的家奴而已。
可历史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我们,每个朝代的最后一位皇帝一定会丢掉祖宗的江山。新朝代的皇帝也必定会同样如此。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伦理价值,只是对现实和未来的家长们说的,并非对每个人有效。中华传统伦理学是以“家”而非“人”为基本单位的。
“平等博爱自由”的现代伦理学价值,则针对每个人都有效----以“人”作为伦理学的基本单位。
在不同等级层次、不同类型的“家”中,主子、奴才和异类本质上都是“家奴”。人生努力的方向只有两个,或将自己卖身给更大的家长----像水浒中的陆谦那样升官发财,或将自己所在的家不断做大----如同刘邦那样做成天下人的家长。如果想推翻自己的家长或者投身家长的仇家,你就做成了现家长的异类。社会就是不同等级层次不同类型的“家”的金字塔,即“家金字塔社会”。至于该金字塔的砖块是世族血缘之家(周朝及魏晋)、行政权力(如秦朝等)之家,还是后妃外戚(如武则天)之家、权臣篡位(如王莽)之家等,则属于家金字塔社会内部的差异。
生活在家金字塔社会中,个人需穿梭在不同等级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家”中。在自己的小家中或许是家长,在更高层次的家里只能是奴才甚至是奴才的奴才。因此要不断地变换身份以适应大小不同的家长,久而久之在人格上形成了“主子+奴才+异类”的混合体,准备好了可随时随地做主子、做奴才、做异类。
每个身份之家、利益之家、爱好之家等都是一只魔兽,以个人和他家为食物,社会则堕落为家魔兽肆意搏杀的丛林。
成为家魔兽的异类是非常恐怖的事,隔代追杀、千刀万剐、食肉寝皮、斩草除根、株连九族的悲惨结局如影随形跟随你的一生,说不定在某天就会成为现实。如果你有幸身在赢家之中,你和你的家人就可以将对手视为异类随意处置,那真是快意人生。
一当这样的“异类情结”泛化为社会心理,对陌生人的冷漠与仇恨就无处不在。杀人放火成为中国历史中的一道奇特景观----杀的是他家的人,烧毁的是他家的房屋和财产。烧毁咸阳皇城和阿房宫的项羽,就出于这样的心理。
倘若社会缺乏公平、贫富悬殊、矛盾激化,久而久之就会在个人心灵深处埋下无名的积怨。遇上一点小小的冲突火星,就会迅速点燃它,酿成大祸;或者是在走投无路时,将社会整体视为他家,实施最后的报复----死在他家并因此伤及无辜。
为什么对陌生人的仇恨如此强烈?答案是“家奴文化”使然。
研究中国国民性格的外国朋友弄不明白:众多相互冲突的性格特征为何竟能集中在一个中国人身上?道理其实很简单:家里家外而已。家里的兄弟可以为他去死,家外的人则可以用来做成人肉包子馅。好的品德和性格都只对家人有效,坏的性格和品德也只是用来对付外人的。(如果视同一个家里的人为仇人,则会同样使坏。这是另一个话题了----做了这个家的异类和叛徒,自己已身在别家甚至身在仇家了)
在广西老家很听话老实的乡村青年,到了深圳就可以做成砍手党,为掠人钱财竟不惜砍掉对方护财的手。如果在家乡他们也这样野蛮,定会让家族蒙羞----所以他们不会。
罪感文化,总是离我们很遥远;耻感文化,则一直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背后的原因是我们选择了“家+家长”的文明模式,我们面对家长时有耻。西方则选择了“人+上帝”的文明模式,人面对上帝时有罪。梁漱溟基于中西文化对比说中国是个伦理社会,费孝通从社会学立场出发看见了“差序格局”,倘若以人的本质为考察点,则可以进一步看见“家奴文化”的实质来。
中国历史不过是“一家杀着一家来”的轮回,革命是实现轮回的通道和工具,需要的是暴力和谋略,结果也一定是被下一场革命所代替。天命,不过是一种说辞而已,背后隐含着哲学中的莫测和政治学中的无奈。
外来佛教鼓励人们走出家门,普爱众生。却被改造成为祈求家国平安的人间佛教,成为家长们的好帮手。佛教只是冲淡了古中国“家奴文化”中的仇恨和戾气,却没有触动家金字塔社会的基本格局。
走出中国历史的轮回宿命,需要“对革命的革命”。
二、欧美革命:美国与法国
欧美革命----尤其是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其共同的思想源头和文化背景,是西方“人+上帝”的文明模式。
和孟子“无君无父,即为禽兽”的主张不同,在古希腊人看来,没有神的庇护,就不再是合格意义上的人。对一个人最严厉的惩罚,就是不准许他继续信仰城邦的庇护神----哪怕依旧容许他居住在城邦里(中国人大约是在商周时期就用“家长”替代了“神”----哲学上这就叫做“早熟”)。
此时的西方之神依旧居住在遥远的天国里,没有真实地统治人间。人,依旧有着独立自由的思想且充分享有世俗社会的各种权利。
西方意义上的哲学和宗教乃至科学,均源于宇宙(和世界)整体连续的“一”。巴门尼德说,存在者是连续的一,且存在者是一个整体。
通过观测和证实来描述该整体连续的“一”,就构成了宇宙学、物理学等科学;形而上学地描述它,就是哲学;将它人格化,便有了宗教神学。
城邦制的广场(还有商品交换的市场)成就了希腊的民主和罗马的法治,城邦之神就在城邦的广场中心。不像中国的诸神被供奉在各自的家里。中国皇帝的社庙、天坛、地坛等也不是广场,是皇家对官员开放的公共领地----是皇家的前院后院。
单个的西方人是上帝的子民,都需要听从神的教诲。生养孩子并将其培养成人,是从上帝处认领的一份信托责任。个人及后代在家族中的使命退居其后直至模糊,对个人选择和广场协议都不足以形成破坏力。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不同的公共广场上达成协议。与中国家金字塔社会不同的是,古希腊罗马社会则由广场金字塔构成----从社区到城邦(国家)都有各自的广场。
神权在中世纪崛起,上帝(借助教会)开始真切地统治人间,导致了“人+上帝”文明模式的异化。先是神权吃掉了人权,独立思考被禁止;同时用教会(和教区)金字塔替换了广场金字塔,神权占领了社会。
西方文艺复兴连同罗马法复兴,救人出“神权”----摆脱神权的束缚,并期待着用广场金字塔替换教会金字塔,重构“人在广场中”的社会。法律则当然地成为广场和社会的秩序和规则。
马丁路德领导的新教改革,推倒了教会金字塔社会的信仰基础。随后的启蒙运动,人的天然权利被进一步唤醒。神权已逐步让位给了世俗权,但广场金字塔却没有随之回归----欧洲的封建贵族和中央集权把持了社会,英国的殖民者们则把持了北美十三州。
让广场金字塔回归社会,成为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的共同使命,天赋人权思想是两者共同的思想源头。但两场革命却呈现出不同的结果。
当时的美国处在西方“人+上帝”文明的边缘地带,文化包袱少,可轻松探讨一种全新的国家关系,其出发点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基础地位----“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美国《独立宣言》),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了美国宪法。
美国独立战争因此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国家关系模式。表面上看,它赶走了外来的英国殖民统治者,即改变了关系者。
但它最为成功的地方,是它建构了新型的国家关系,即改变了国家关系模式。
法国因为处在西方“人+上帝”文明的中心地带,新旧势力的对抗持久而激烈,意识形态幽灵开始游荡。致使“平等”和“自由”等人权理念成为政治口号和意识形态教条,“革命”本身相应成为革命的目的。基于意识形态狂热而改变关系者的暴力革命,成为法国大革命的一个连续态。
虽然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和后来的《拿破仑法典》被誉为新社会的出生证,为即将全面到来的人类新社会描述了一种全新的国家关系,但它却是通过一系列暴力革命(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人、雾月政变等)逐步完成的。改变关系者的革命只能被下一场革命所取代,并因此决定了法国大革命也只能是通过另一场强权统治而结束。古斯塔夫-勒庞从法国大革命中看到了“乌合之众”,特拉西从法国大革命中找到了“意识形态”大棒,汉娜-阿伦特在同美国独立战争的对比中看见了法国大革命的不足,他们均以各自的方式披露了法国大革命的两大缺陷:受制于和革命有关的意识形态教条,陷入改变关系者的革命狂热中。托克维尔则从旧制度与大革命的连续性中,看到了法国集权者在改变关系模式(胡德平关注其中的“所有制”)方面的力不从心,以致让改变关系者的暴力革命跑到了前面----第三等级和广大市民都失去了耐心。
改变关系模式的美国革命(本质上属于“对革命的革命”),尚需对新的国家关系模式进行一系列的调整,但无需动摇新国家关系模式的根本与核心。宪法修正案、南北战争、解放黑奴等,都属于对国家关系模式的调整努力。
改变关系者的法国革命,历经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拿破仑帝国、波旁王朝复辟、七月王朝、第二共和国、第二帝国等一系列革命与复辟的拉锯战之后,最终需要另一场“对革命的革命”把对国家关系模式的改变落实到生活中,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初步达成了这一使命。
广场金字塔重新回归到了美国和法国社会,并展现出全新的面貌:广场对所有人开放且更加透明和民主。
回顾一下西方“人+上帝”文明的近代转型,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革命的世界意义。希腊民主和罗马法治,是“人+上帝”文明近代转型的两大基因,在最初的广场金字塔社会中得以孕育。在中世纪,教会金字塔取代了广场金字塔,民主和法治被抑制在教会的权仗下。文艺复兴、罗马法复兴和启蒙运动,本质上是对两大转型基因的唤醒与激活。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运动,民主和法治两大基因在神权世界的边缘地带得以结合为政治成果,并为后来的宪政政治准备了胚胎。暴君查理一世、独裁者克伦威尔和复辟者詹拇斯二世,均属于对“大宪章”精神的反动----最终被“光荣革命”及“权利宣言”所终止。英帝国对北美进行殖民统治的同时,也在无意间“输出”了大宪章精神----在资产阶级的商品生活中,也在宗主国的政治生活中。新的生活关系模式最容易从主流生活世界的边缘地带得以孕育。英国在欧洲神权世界的边缘地带,美国在大英帝国的边缘地带,所以后者比前者做得更成功。如果说英国是在实践层面为西方“人+上帝”文明的近代转型成功地进行了尝试,那么后来的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则在实践和理论两方面进行了奠基。以二战结束后的《世界人权宣言》为标志,宪政政治从此获得了行走世界的力量,广场金字塔社会成为人类共同的未来。
三、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
在今天的中国乃至全世界,都不能不提到马克思主义,更不能不正视自由主义。
两者原本有着共同的思想源头、共同的学术意趣、共同的人文关怀,甚至有着共同的普世情结,却曾经在中国社会中长期势如水火。
即使在今天的中国,依然有人在夸大两者间的对立。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及其哲学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共同的思想源头,也是两者共同的学术遗产。哲学话题由“对象世界(上帝)向“人(社会)”的转移,是两者共同的学术背景。对“人”而非对客体世界和上帝的关注,是两者共同的学术意趣,并因此具备了相同的人文关怀。更重要的是,两者同样关注人类整体的命运,自由主义喜欢谈论“人的本质”规定和“人的权利”话题,马克思喜欢谈论“全人类的解放”话题。“人”及其在“社会”中的命运和地位等话题,成为两者共同的学术关注。
虽然两者同样关注人类整体,且都具有普世情结,却关注了人类整体的不同方面。
自由主义侧重关注有机的人及其权利,尽管这个“人”有可能是抽象的一般,也一定是包含有身体、心灵、财产等所有权利的自然人、法律人和社会人的“抽象”。
马克思则侧重关注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注劳动对象、劳动产品和生产资料等,进而关注资本和剩余价值、劳动和劳动者。
看上去尖锐对立的两个学说,原本是为了解决相同的问题----人的近代化困境。自由主义面临的困境来自传统旧制度,理论关注点是社会制度中的人;马克思主义面临的困境则属于资本新问题,理论关注点是生产劳动中的人。
两者的区别可简单概括为:
----自由主义侧重有机的人及其权利,生产和生活资料成为人的一部分,因此神圣不可侵犯。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自由选择、个体权利、市场经济、三权分立等话题,成为自由主义的逻辑链条。自由、平等、博爱等伦理学主张,宪政民主自决等政治制度设计,相应成为自由主义的理论贡献。至于英国洛克经验主义传统和法国卢梭理性主义传统之别,则属于自由主义内部的分歧。
----马克思主义侧重人的“无机的身体”,人的“无机的身体”进入生产领域成为资本之后,却异化为人的敌人,将资本家和无产者都变成资本的附庸物。物质和唯物主义、资本和生产资料、利润和剩余价值、阶级和生产关系、共产主义和人类解放事业等,成为马克思主义的逻辑链条。对资本之恶的无情批判,和对纠正资本之恶的无比渴望,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贡献。
自由主义在十九世纪中叶作为救亡图存的工具被引入中国,贯穿有国家制度层面的政治改良和社会层面的国民性改造两条主线。经过严复、胡适等人的推广,自由主义在二十世纪初成为中国新思潮的主流。后来(1905年前后)受日俄战争爆发和清政府假立宪事件的影响,自由主义逐渐被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浪潮所淹没。如果说“大五四”前期(即1915年至1919年)还是自由主义略占主流的话,那么到了“小五四”(即1919年)之后,由于苏联十月革命的成功,高涨中的民族主义便同自由主义中的卢梭理性主义传统合流,或向西(欧美)或向东(日本)或向北(苏联)寻找不同的强国之路。马克思主义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借道苏联且以列宁主义的形式传入中国。
北伐战争和国民革命的成功,除了国内因素----人民痛恨军阀混战日久,国际因素可以说是向西学习、向东妥协、向北联合的共同结果。孙中山所倡导的“三民主义”,可以看成是自由主义中国化的政治成果。
但不幸的是,中国陷入了主义之争。最糟糕的是,双方都缺乏妥协精神,都待在各自的主义之家中。鼓吹“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蒋介石向共产党人举起屠刀,宣告真正的自由主义精神在中国已经死亡,历史再次陷入“成汤革命”的怪圈中。
即使后来日本投降,在自由主义大佬美国和马克思主义大佬苏联的斡旋下,国共两党还是没能真正实现政党和解与政治妥协。
因为没有走出“家奴文化”,这样的结果自然就成了中国历史的宿命。毛泽东带领共产党人推翻了蒋介石的青天白日之家,却建起了斯大林式的红色之家。毛本人曾经向黄炎培描述过的民主制度一直没有真正降临。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面临的课题,当是走出家金字塔社会,走进广场金字塔社会,同时完成农业文明向工商业文明的近代化转型。实际情况却是我们一直没有走出家门:我们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原以为可以着手建立广场金字塔社会了,却没有想到误入了袁世凯复辟之家。二次革命再继之以护国战争,恢复了共和体制,没想到却误入了军阀之家。北伐成功之后再经合纵连横、东北军易帜,蒋介石时代的民国中央政府实现了形式上的国家统一,没想到依旧是蒋家王朝。我们把蒋家王朝赶到了台湾,建立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想到却进入了红色之家。
虽然家长们不同了,但家长们的至尊地位依旧,自秦朝以来按行政级别建立起来的权力之家金字塔的社会结构依旧,祖宗之法不可变的祖训依旧,我们主动替家长们分忧的惯性思维依旧,对仇家人的仇恨和对家外人的冷漠依旧……
原本可帮助我们走出家门的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学说,却被不同的家长请进家门改造之后,成为家长们的帮手。这同佛教当年在中国的命运如出一辙。背后的原因是,唯一能帮助我们走出“家奴文化”的只有我们自己。
四、西方和中国的真问题
幸运的是,我们已经走进了全球化时代;不幸的是,我们被拖进了全球化时代。其共同的结果是,中国和世界再也无法分开。孙中山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全球化时代的“顺之”,就是同世界融为一体;其对立面的“逆之”,则是同世界保持分离甚至对立。
或许正因为中国是被拖进全球化浪潮中来的,在某些人的心里总是保持有一份怀疑甚至敌意。另有一些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属于家金字塔社会中得利最多的人,则在有意地鼓动着这种敌意。其动机或许是为了维护私利,其结果则是在阻碍着中国的和平转型。
全球化带来的弊端之一是,中国的乃至世界各国的问题,都有可能被暴露在一处。只要我们乐意,就可以随手挑来人家的问题,来遮蔽中国自己的问题。这在无形中给利益集团的鼓吹敌意提供了便利。
不能因为全球化是西方主导的,我们就要刻意打造出一个对立的西方。哪怕曾有过历史上的对立,我们也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化解这种对立。因此也就不能因为西方在全球化中所暴露出来的新问题,去强化乃至扩大这种对立。
正确的态度应当是,西方有西方的问题,中国有中国的问题,两者既不能混同,更不能相互遮蔽。
我们要坚信一点,只要和世界不分开,中国就一定拥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们要拥抱全球化,并以一种正确的影响力推动它。
西方的真问题是,广场金字塔社会被资本金字塔社会所侵蚀。马克思当年所批判的“资本之恶”依旧变相存在,且借助网络信息化和资本证券化等技术手段得以迅速暴胀。其典型表现形式就是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虽然“宪政之善”(即广场金字塔)对“资本之恶”(即资本金字塔)有所限制,但后者还是有可能突破这种限制,且有可能酿成大祸。
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之恶”的批判和对纠正“资本之恶”的渴望,就整体而言无疑是正确的。马克思不相信在资本主义体制下能有“宪政之善”,而将“宪政之善”寄托在共产主义社会。但他并未(实际上也不可能)描绘出共产主义和“宪政之善”的具体路径,最终在苏联等国家的现实社会中沦为极权制下的乌托邦。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无疑错了。或许是早期资产阶级的贪婪误导了马克思----错误地认为资产阶级会一直如此贪婪。
而实际情况则是,“宪政之善”后来还是在大体上限制住了资产阶级的贪婪。
西方社会的成功,根本就不是资本主义的成功,而是“宪政之善”的成功----既充分调动了资本的社会属性又在总体上限制了“资本之恶”。私有财产、自由市场、迁徙自由和投资自由等,全都是建立在“宪政之善”基础之上的。至于对“资本之恶”(如操纵市场、行业垄断等)的限制,更是通过“宪政之善”实现的。反过来说,过度放松“资本之恶”或者过度限制资本的社会属性,都背离了“宪政之善”的精神。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找到一种好的平衡,是整个西方乃至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古典自由主义----凯恩斯理论----新自由主义----对新自由主义的反思与批判,就是这种动态平衡的具体轨迹。中国的真问题是,传统的家金字塔社会觊觎并渗透进国家的权力金字塔社会,最终在局部形成“权力之家”金字塔社会----在财产公有的名义下实现了权力的私有(吴思所说的“潜规则”运行其中);既与资本合谋,又限制着资本金字塔社会的形成;早该到来的广场金字塔社会则一直没有发展起来,原因是我们都拒绝走出家门。
今天中国的各级行政权力机构,依旧掌握着社会绝大多数资源的分配权,和商鞅时代的“利出一孔”相比,并没有实质上的改变。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政府公权与官员贪腐(即公权私有)之间的矛盾,依旧是国家管理体制内的主要矛盾。至于整个社会的主要矛盾,也一直是官民(即家长集团与非家长成员)之间的矛盾。
和西方的真问题相比,中国的真问题呈现出更多的复杂性----因为当今中国处在“混杂的现代性”(夏可君语)中。东西部之间的不平衡加上城乡之间的差别,只是“混杂的现代性”的外部景观。从最偏僻的山区村庄到最繁华的都市,它们拉长的时空链条足以填充从近代化到后现代化的各个阶段。
影响我们至深的是附着在每个人身上并流淌在各自生活中的“混杂的现代性”。我们手上可能拿着和世界同步的电子产品,播放着世界上最先锋前卫的音乐,在课堂上学习着上世纪末的自然科学知识,行为和思考方式却依旧带有秦朝以来的专制主义痕迹,在哲学上或许还迷恋着陈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生活中则努力实践着以权钱为主要指标的“成功学”。
西方社会从近代化到现代化乃至后现代化的漫长历史轨迹,被“投射”到当下中国这样一个逼仄的时空中,不同时代之间的对立就有可能演化为不同国人之间的观念冲突,甚至有可能将我们个体拉长、扭曲、烫平在一个狭长的时空中。如此混杂的局面,为观察当下中国社会思潮提供了一个宏观背景。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没有发育成熟的广场金字塔社会,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是被拖进全球化浪潮中来的。
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自然也不是行政权力金字塔社会的成功,更不是传统家金字塔社会的成功,而是权力金字塔社会自我松动的成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贡献是启动了权力金字塔社会自我松动的闸门。就在权力金字塔自我松动的同时,获得新空间的社会力量启动了对权力金字塔社会的纠错行为。安徽小岗村改革、经济特区、乡镇企业等,经过最高权力许可之后,成为纠错行为的标志性成果。
遗憾的是,这样的改革并没有触及权力金字塔社会的基本结构,这也是人们呼唤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因所在。更糟糕的是,权力金字塔会在适当时机抢夺经济改革的成果,国进民退和维稳就是其典型表现形式。随着家金字塔社会向权力金字塔社会的日益渗透,以贪污腐败为主要特征的公权私用行为会迅速泛滥开来。“资本之恶”也会借助“权力之恶”谋取最大化利润。部分知识人和媒体人出于个人私利,放弃知识分子立场,同“权力之恶”和“资本之恶”合谋,沦为“话语之恶”。这就是当今中国社会的真相!其根源在于权力金字塔和家金字塔的合谋,其典型形式就是“为家谋权”。广场金字塔社会一直没有形成。
五、何为“对革命的革命”
身在家金字塔社会中的中国先哲虽然没能看到广场金字塔社会,但对家金字塔社会可能产生的危害都有着不同程度上的认知。老子劝谕圣人和“佐人主者”们要无己无我,孔子告诉诸侯、大夫和士们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墨子要“兼爱”天下,孟子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法家也主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因为都没能触动家金字塔社会结构本身,只能局限于道德呼吁,效果自然很有限。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率先走出家门的一群知识分子,算是首批真正意义上的自觉者。他们当中有人投身乡村建设,如梁漱溟、陶行知、晏阳初等。有人成为舍家救国的革命者,其中包括“古典共产党人”如牟宜之等。另有一些抛弃家庭生活的激进主义者、乌托邦理想的实验者、政治上的投机者等。
梁漱溟说他的乡村建设努力不是改良而是革命----社会组织再造(即改变社会关系模式)的真革命。他甚至说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真革命。其眼中的革命正是本文所表述的“对革命的革命”。它在九十多年前萌芽过,今天我们要让它获得新生。
中共在晋察冀边区开展的民主试验,原本可以成长为“对革命的革命”。后来却因为误入斯大林的红色意识形态之家,并借助家金字塔社会的历史惯性,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与民主政治渐行渐远。
毛时代的人民公社表面上看也像是“对革命的革命”----致力于改变生活关系模式,但因其源自于乌托邦设计,因而是不真实的,且最终在现实生活中流产。
“对革命的革命”不可能是“设计”出来的,更不可能通过设计来启动它。它只能是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开始起步,针对不合理的生活关系模式进行“纠错”。
我们之所以能认知到我们的生活关系模式错了,也不是理论设计的结果,而是生活本身告知我们的。从生活本身的问题(比如说你的房子被强拆了)出发,就有可能推导出生活关系模式(比如公权、资本、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模式)需要纠错的结论。
走出中国传统的家金字塔社会和权力金字塔社会、走进广场金字塔社会的结论,其真正的来源也只能是生活之错对我们的长期告知;且通过横向的比较学习,予以进一步确认。
没有人可以设计出中国未来广场金字塔社会的蓝图。自由派、左派等知识分子所提供的也仅仅是意见----剥离其“意见之家”情绪后的剩余才有可能算得上是知识。所有这样的知识也仅供“对革命的革命”作为参考。世界各国人民改变生活关系模式的成功经验,也只能是拿来作为“对革命的革命”的参照。“对革命的革命”不再是以推翻某个政权为目的的革命,更不会以改变关系者且“取而代之”为目的。尽管我们可期待国家关系模式能在一夜之间获得重大的改变契机,但不要指望能在短时间里实质性地改变生活关系模式,更不能期望通过国家权力真空和社会动荡的途径改变关系模式。
参与“对革命的革命”的主体,也就不再是古老中国那些身在体制外的游民和流民,而是包括全体国民。
两千多年来中国革命的基础力量和首发力量多来自流民社会,他们一次次地被排挤出体制的家门之外,所以要革命----走进体制的仇家之门谋求推翻体制打下“自家天下”。今天的我们需要主动地走出家门走进广场金字塔社会,需要的是“对革命的革命”。同样是曾在家门之外,革命和“对革命的革命”依然有着天壤之别。
无论是体制内的官员还是体制外的普通国民,面临的共同使命都是走出家门----走出维护体制和对抗体制的家门,共同推进对生活关系模式的“纠错”行为,广场金字塔社会就在这样的“纠错”行为中逐步生长起来。
从博弈论的角度而言,让体制内外的人都走出家门,需要公民社会的成长且形成足以同体制惯性的博弈均衡才有可能。从文化自觉的角度来看,这同样需要唤醒我们每个人心中的责任、良知和关爱。
“对革命的革命”将以对生活纠错的方式,贯穿于制度变革和文化创新两个层面。前者对应于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表现为当下中国知识界对宪政的呼吁。后者对应于西方的文艺复兴,表现为当下中国的文化自觉、文化批判和文化创新。其最终的合力,则是建设属于中国人自己的广场金字塔社会。
该是认真思考的时候了!是只对自己所在的身份之家、利益之家和意见之家负责?对各自的家长们负责?对各自之家的祖训负责?还是对全体中国人负责?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的子孙后代负责?对我们自己的生活负责?
是想让我们及我们的后代继续生活在用一场革命替代另一场革命的怪圈之中?继续生活在充满冷漠与仇恨的家金字塔社会和权力金字塔社会之中?还是想为我们及我们的后代创造出一个持续改善生活关系模式的广场金字塔社会?
只要我们内心深处的责任、良知和关爱犹存,就一定会得到正确的答案。只要越来越多的我们作出正确的选择,外逃精英们就会停下移民的脚步。
台湾社会的成功转型就是不断走出家门的结果。先是体制内的一批人走出了家门,接着是更多的人走了出去,再后来是体制内的大家长蒋经国先生决定走出家门。
我们不敢说台湾完全走出了政党之争的家门,但可以肯定的是,台湾社会的中坚力量一定是行走在通向广场社会的路上。传统的家金字塔社会和权力金字塔社会已经坍塌,广场金字塔社会已经成型。“对革命的革命”或许是保守的,因为它既不谋求驱逐任何关系者,更不谋求一家人对另一家人的杀戮,甚至还要极力避免剧烈的社会动荡。这就是它区别于革命的地方。
“对革命的革命”也一定是强有力的,它足以能推动社会的和平转型,对生活关系模式的纠错也总是保持有足够的力度。这就是它区别于改良的地方。
缺乏力度和诚意的改良,有可能会拖延乃至消解“对革命的革命”。具有足够力度和诚意的改良,也一定会触动对生活关系模式的改变,最终走向“对革命的革命”。
“对革命的革命”可以在任何一个生活场景中开始。平等和权利在哪里出现,广场金字塔社会就在哪里开始生长。
“对革命的革命”在中国成功之日,一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真正开始。对世界文明新秩序的中国贡献也自在其中----但要切记这绝不是“对革命的革命”所预设的目的。倘若将“对革命的革命”自身作为目的,也一定会滑向改变关系者的革命狂热中。这也是法国大革命给我们留下的深刻警示。
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生活本身才是“对革命的革命”所追求的唯一目的;给每个人一份有尊严的生活,只有在广场金字塔社会中才有可能。权力金字塔、家金字塔、资本金字塔乃至以前的教会金字塔等,都一定会让位给广场金字塔。这将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趋势,无人可以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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