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哥不讲法,也不扯正义
这两天,两个案件极其引人注目。一个是夏俊峰案,夏被执行了死刑;一个是李天一案,李被判有期徒刑10年。我记得,夏俊峰案件的背后曾经站着一群强大的律师团体,为他辩护,他们的地位和影响力不可小觑。换成一般落难者,很难得到这样的声援。但是这些律师仍然没能救他,夏俊峰最后还是被判死。让人不禁想到律师毕竟只是律师,再有影响的律师也只是律师,归根到底只是“秀才”,手上并不掌握着权力。中国是“官本位”社会,只有官才掌握着权力。在中国,律师如果不为官当戏子,那么就只能被看做是捣乱分子。所以薄熙来、王立军才那么恨律师,李庄们才被整肃。
李天一被判了10年,不知到大家觉得是否公平了?看新闻,有梦鸽戴着黑眼镜的照片,看不见她的眼神,但应该知道她是不满意的。这个女人,我也曾经笔伐过,但是今天我问我自己:满意了吧?我不知道。我奇怪我竟然不知道了。这本来应该是明摆着的答案的。我到底抽什么羊角疯了?
我扪心自问,如果是我站在法庭,我会是个明白人吗?我即便心里明白,会任自己儿子被处置吗?不要跟我谈公平正义,什么时候有过公平正义?翻开历史和现实,我看到的只有私情。而既然没有公平争议,能偏私自己亲人,也是一种情操,总比那种自己亲人死了也不管,仍然继续工作的畜牲赢吧?一个社会不能太鼓励当英雄,鼓励当英雄多了,就容易出现刽子手;而相反,让普通人保存普通人的情感,这个社会也许不高尚,也许自私,但是不会毁灭。人的社会,毕竟是要人组成的,而我理解的人,不是高尚,那是神,是圣徒。我们都当不了圣徒,要装,就只能成伪君子。
凭心论,梦鸽还真是做了谁都会做的事。轮到梦鸽就不行了,并非出于我们的正义感。自己尚且无正义,怎么要求别人正义?那不是正义,是忌恨。实际上,如果梦鸽和李双江不是名人,舆论不会哗然。那么他们就不会这么被动,也许就悄悄蒙混过关了。其实我们所以对这案件关注,也恰恰因为不甘心他们蒙混过关。你可以蒙混过关,而我不能蒙混过关,这不公平。所谓公平,不过是这样的东西。要过关全过关,最好是我过关了,你没过关。这才是关键,这才是舆论紧紧监督的原因。
所以觉得他们能蒙混过关,是认定他们掌握着权力。于是才把眼睛盯住权力。确实,他们似乎也有点特权。但到现在看来,他们的权力似乎也是有限的。如果真有权力,或者可以傍上权力,那么他们就可以封杀媒体。要知道,中国媒体是有宣传部门管的,宣传部门一声令下,所有媒体都要噤若寒蝉。当年我《冒犯书》被禁,我提起上诉,媒体哗然,但宣传部门一声令下,就没有媒体敢发声了。但这一次,我们在媒体上看全了梦鸽丑陋表演的连续剧。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们都能观看到。她企图动用特权,我们也看得到。这被媒体剥光衣服的权力,算什么权力?就连她和李双江的老夫少妻恋,都要拿出来起哄。老夫少妻恋有错吗?也不见有关部门出来制止。可见梦、李的权力是十分有限的。
而且,只要生活在中国的,都应该知道中国有个支配法律的政法委可以动用。当年我的《冒犯书》事件,就是由政法委授意下才出现那样审判结果的。而梦鸽竟然也动用不了政法委。不要跟我说舆论压力太大,在中国,什么舆论能大得过绝对权力部门?
想想,他们不过是“戏子”,与“秀才”权力半斤八两。所以,普天下没权力者,就不要再互相倾辄了,更不要再拿正义意淫了。你有权力,就直接使用权力,不要拿正义做遮羞布;如果没权力,就弄权力、傍权力;如果再不能,那就顺应。
这样,我又想到一个问题:无权力者或者权力有限者该如何教育子女?想起夏俊峰儿子被打后说的话:“我还手,他说我爸是杀人犯怎么办?我把他打死怎么办?他打我一下,我不还手,打我两下我不还手,他打完我第三下,就不打我了。”是的,龙子可以龙养,鼠子就千万别龙养,鼠子就该鼠养,免得将来张狂,捅破了天,又没有爹给撑着。不知李天一是龙子龙养,还是鼠子龙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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