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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咪涉嫌诈骗案一审胜诉 获赔侵权费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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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2年官司,终于有一个结果了,感觉就像打了一辈子的官司,这对我的负面影响很大。”张咪在听完判决书说。今天上午,张咪起诉黄子琦和齐丽英名誉侵权一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宣判,张咪获赔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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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咪机场被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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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2011年下半年,张咪身陷“诈骗门”的舆论漩涡,此事源于舞台剧《中国一夜》的项目投资运营。

2011年8月23日起,华筝古韵文化中心通过其负责人黄子琦与齐丽英对外公开被张咪诈骗其投资款150万元。

张咪起诉称,齐丽英与黄子琦在首都机场强行拦截其车辆,还通过微博向公众和媒体散播其“诈骗出逃”等污蔑言论,起诉两人侵权。

上午9时,张咪来到了法庭坐在原告席上。而被告一方黄子琦和齐丽英并没有出庭。

法院审理认为,微博系公开发表言论的平台,微博发布者应注意其言论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黄子琦和王飞跃在微博上发表言论时,张咪并未因涉嫌诈骗一事被刑事立案,也并未因此而被限制出境。该类言论必然会对张咪的公众形象产生负面的评价和影响,对张咪名誉产生贬损。

法院认定,齐丽英在此事件中言论基本属实,未超出必要限度,不构成对侵权。法院认定黄子琦侵权,判决其道歉并赔偿张咪2.5万元。

宣判后,张咪对着记者做出胜利的手势。被告黄子琦一方的代理律师则坚称,“要上诉。”齐丽英的代理人并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据了解,张咪与黄子琦的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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