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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不必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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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强奸案26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作为李某某的父亲,李双江也因此被大众指责。据江西卫视透露,李双江的昔日战友,老一辈艺术家杨洪基在助阵《中国红歌会》时,谈起此事。杨洪基认为,子不教父之过,李双江也知道自己的家教很失败。但是面对大众的指责,李双江也非常无奈,“我为大家唱了四十几年的歌,为大家奉献了这么多的经典歌曲,为什么大家还要一直揪着我不放呢”。

首先我想说明一点,上述报道中的所谓“指责”,就我目力所及,我以为是不准确的,应该说用“批评”一词比较恰当。纵观网上网下媒体的批评,大家对李某某、梦鸽和李双江,总体而言是有分寸的,并没有“一锅煮”。而且,批评主要还集中在梦鸽母子身上,对李双江并没有太多的批评,更谈不上“揪着不放”。

所以,对李双江的抱怨,我不能不说一句:双江老师,此言差矣!

李某某小小年纪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让别人讲,甚至还期待着像梦鸽那样“深情一吻”,肯定是不现实的,公众和法律对是非善恶还是有自己清醒的判断的。而梦鸽受到很多批评,除了其公众人物的关系之外,完全可以说是咎由自取,她的言行摆在那里,如此无视法律,无视司法机关严肃认真的司法行为,一意孤行,甚至喊出“作为母亲,为儿子做什么都不为过”的心声,实在让人看不过眼去,多说她两句,也算情理之中吧。李双江几乎没有在这次庭审前后出面,公众对其的批评,也就局限在家庭教育的失败上,而这又是客观事实。

李双江老师作为影响几代人的歌唱家(准确地说应该是红歌艺术家),按其所言“为大家奉献了这么多的经典歌曲,”是一位标准的公众人物。既然是公众人物,公众自然高度关注。因为公众人物对社会的影响更大,他们在享受鲜花掌声的同时,其自身的缺点也必然要受到更多的批评。这是公众人物必须付出的代价。一个籍籍无名之士,即便他杀人越货,报纸也许连一篇百十字的报道都觉得长了;而一位声名显赫的公众人物,哪怕他在公众场合随地吐口痰,也许都会“享受”到连篇累牍的批评。李双江老师说“我们家出大事了”,这个“大事”并非只是他们家的“家事”,对社会的影响极大,公众有这样那样的议论,不仅是他们的权利,也是社会净化的必然选择。

至于“奉献这么多经典歌曲”,恕我孤陋,除了《红星照我去战斗》和《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之外,一时还真想不起双江老师更多的“名歌”。即便有再多的“经典歌曲”(经典与否不是自己说的,要留待历史检验,公众选择),那也不是拒绝批评的借口,更不能成为犯罪儿子逃脱法律制裁的“绿色通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没有为名人及其家属设置特区。这一点,双江老师应该明白。

由此而论,双江老师不宜再抱怨,还应认真反思,亡羊补牢,做好儿子的后续教育,果真能让儿子“浪子回头”,那对社会的贡献,不会小于几首红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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