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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曾设想立法保护不同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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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地高调展开习仲勋诞辰纪念活动,习仲勋生前的重要政策、理念也逐渐浮出水面。近日,曾与习仲勋有过交集的前人大委员高锴爆料称,习仲勋生前曾多次讲要保护不同意见。

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高锴回忆称,与在南粤办特区“杀开一条血路”的壮举相比,他(习仲勋)在立法机构的工作经历见证着习仲勋的民主法治思想。他多次讲要保护不同意见。这是他的切身体会。“因为他当年在西北(肃反)时就被抓过,就是不同意见,不同看法,结果成了‘反党集团’”。

1980年9月,习仲勋被补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81年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习仲勋被任命为法案委员会主任委员。当时高锴还仅仅是法案委员会的委员。这个存在4年半的法案委员会,有一半时间是习仲勋主持。高锴就回忆了他跟习仲勋开会时接触的几次印象。

高锴回忆称,习仲勋跟有些领导人不一样,有些领导人只参加大会,不参加小组会,而习仲勋的特点是每次常委会开会都参加,而且小组会也都参加。而且令高锴印象最深的,就是习仲勋多次提到要保护不同意见。

谈到研究民法,习仲勋曾再三表示,要尊重不同意见,保护不同意见,他还提过要考虑制定一个保护不同意见的制度,后来又说过保护不同意见保护法。

为此,在1984年习仲勋曾经找当时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的几个负责人,让他们商量出一个保护不同意见的法或者制度。当时有人提出,1982年通过的宪法已经规定,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习仲勋回应说,“你说的人大代表才几个啊,我说的是全体人民,老百姓说点不同意见就不行啊?”

高锴还提到了一个向民众征求意见的小插曲:1984年,我们有个同志就说我们搞了一个民法草稿征求意见,下面那些人根本不懂法,向那些不懂法的人征求意见真没意思,习仲勋听了就不高兴了,就说“征求意见的人不懂法,我也不懂啊,人家说看不懂正好就是人家对你的意见”,然后他当场就让我把草稿送给语言学家吕叔湘做文字上修改,尽量通俗一点让老百姓看得懂。习仲勋公开说:“文字修改你听吕老的,我不懂。”一个高层领导说“我不懂”,我对这一点也是很欣赏,这很不容易。通过这个就讨论到了,不同意见是好事啊。实际上,习仲勋自己曾给出建议要建立保护不同意见的制度的原因。习仲勋当年在西北(肃反)时就曾表示:“我们天下多少‘反党集团’,我经历过十几二十个,有中央的、地方的,绝大部分都是不同意见、不同看法,结果被搞成了‘反党集团’”。而且在60年代,习仲勋还被打成“叛徒”,文化大革命中他曾遭审查、关押、监护前后长达16年。他因而。

在高锴的回忆中,1990年10月30日,习仲勋最后一次参加全国人大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他又讲到了保护不同意见,大家应该认真发言。“我认为,实际上一个法案,你不提不同意见那就是失职,提不同意见才是支持,才能改正完善。”高锴认为,现在想来,“我认为这就是免于恐惧的自由,为什么大家不喜欢说真话的缘由。后来有人说新刑法的一个共识是只有语言没有行动不予刑事处理,但在实际生活中,也还是有因言获罪的事发生。”

高锴简介:

生于1929年,曾就读燕京大学新闻系。在上海南洋模范中学时加入中共地下党组织。1982年担任全国人大民法、国家法室副主任,后担任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1992年退休。其在任职全国人大时,曾与习仲勋有过工作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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