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第一位女将军,李贞的威名早已传扬中外,但她那颇为曲折的婚姻生活,却至今鲜为人知。李贞一生经历了三次婚姻,在血与火交融的戎马生涯中饱尝了爱情与婚姻的酸甜苦辣。

李贞与甘泗淇
当童养媳是旧社会强加给李贞的不幸,因双方人生理想大相径庭而分道扬镳;后参加革命,与入党介绍人张启龙结合,但在红军“肃反”时期被迫离婚;后来,任弼时夫人陈琮英做媒,李贞和甘泗淇组成了一个家庭,这段婚姻成就了一段“双子将星”的佳话。
苦难的童养媳
1908年正月,李贞出生在湖南省浏阳县(今浏阳市)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这是一个真正贫穷而且十分不幸的家庭:家里仅有两亩薄田,几间草房,父母亲生了 6个孩子,全是女的,而且当李贞那最小的妹妹出生才两天的时候,她们的父亲便一病不起,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
在那个战乱频繁、民不聊生的年代,孤儿寡母是很难维持生计的。李贞6岁那年,母亲含着眼泪对她说:“有个姓古的人家,家里没有女孩,希望找一个养女,妈打算让你去,你愿意吗?”李贞看到家里穷得连饭都吃不上,便点头答应了。可是,她到古家之后,才发现自己不是来做养女的,而是来做童养媳的。
那时的童养媳,实际上也是变相的丫环。从此,许多繁重的体力劳动便落到了李贞那还十分弱小的身上。她要去打水,大盆的水端不起,倒掉了,就要挨打;她要去砍柴,砍了不会捆,捆了又背不起,回来迟了,也要挨打;她要负责背一个比自己还大一岁的孩子,背不起把孩子摔着了,就更要挨打。在婆家生活的那些日子里,李贞记不清挨了多少打、受了多少骂。
后来北伐军进入浏阳,各种群众组织由秘密状态转为公开活动。在革命的斗争中,李贞天才的组织活动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她带领一批进步妇女搞宣传、做军鞋、为北伐军征兵筹粮,工作做得十分出色,同年冬被选为浏阳地区妇联委员。1927年3月,李贞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胆小怕事的婆家害怕李贞会连累自己,忙不迭地将一纸休书送到了李贞娘家。李贞终于如愿以偿,可以完全自由地参加革命活动了。二次婚姻被迫离婚
从李贞1926年走出婆家闹革命的第一天,她就认识了时任中共浏阳区委书记的张启龙。一次,李贞的母亲病重,由于家境贫寒无钱请医,生命垂危。张启龙得知这个消息后,毅然将自己的生活补贴拿了出来,请妇联的同志转送给了李家。由于救治及时,李贞的母亲很快就转危为安。为此,李贞打心眼里感激这位领导,深深感到了革命大家庭的无限温暖。随着革命低潮的到来,在反动派“斩尽杀绝”的政策下,张启龙的父亲、叔父及堂弟先后惨遭杀害。
1930年,他的妻女也被杀害。为了安抚失去亲人的张启龙,同时也为了报答张启龙的关爱,李贞悄悄地为张启龙送去热饭热菜,帮他洗衣服,还特意做了双布鞋放在他的枕头下。渐渐地,张启龙与李贞之间深厚的革命友谊在不知不觉中升华成了真挚的爱情。他们在工作上互相关心、支持,在生活上相互体贴、照顾,并于1932年经组织批准,喜结连理。
可是不久,张启龙被错误地打成了“改组派”、“AB团分子”,为了不连累李贞,张启龙痛苦地在保卫局事先准备好的“离婚申请书”上签了字。李贞接到判离通知后,伤心地大哭了一场,找到保卫局提出自己的申诉,请求保持他们的夫妻关系,但遭到了无情地拒绝。一对恩爱伴侣就这样在彼此不情愿的情况下洒泪分离了……
三次婚姻终得圆满
长征前夕的一天,红二方面军总指挥贺龙将一个个子不高、留着短发的女红军战士叫到跟前,她就是时任红二方面军六军团组织部长的李贞。贺龙对她说:“中央红军长征已走了很久了,我们也要开始长征了。长征很远很苦,我给你介绍个伴吧。他叫甘泗淇,是红十八师的政委,是留苏的学生,文化高,人也很正直。”李贞回答说,“长征路上这么多人,还要找什么伴嘛?他文化那么高,可我却大字识不了几个。再说,现在是行军打仗,子弹又不认得人,要是我死了,他就得担心,他死了,我也要担心。我看还是长征以后再说吧!”
贺龙又找到了甘泗淇,说:“红六军团有个女战士李贞,她作战勇敢,又会做饭,红二方面军女同志不多,不能错过了这个机会呀!”
这是李贞与张启龙被迫离婚一年之后的事,当时张启龙还没有平反。从那时起,李贞才知道了红二方面军里有个男秀才叫甘泗淇。
共同的工作,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语言,使两颗心靠得越来越近了。终于,他们愉快地接受了贺老总的安排,在长征即将开始的时候,由贺龙亲自主婚,在一个老百姓家借了一间房子,结成了一对情深意笃的革命伴侣。她和甘泗淇有过的一个孩子,在长征中夭折。后来,甘泗淇、李贞抚养了20多个烈士遗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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