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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打“共军”


事情发生在1980年代初。有三个在北京的老“知青”去春游。那时他们都不到30岁。三人中H在国家机关开车。单位组织春游,他开其中一辆大巴,于是拉着好友Z和C一起去。他俩当然是“蹭车”。H是大胖子,不到30已经小两百斤。Z高瘦,C是个小个子。

那天的春游就那么回事儿。别人还都在逛,他们中午刚过就出了旅游点,说是饿了,找了个路边的小饭馆吃饭。那家小馆子卖酒,有点简单的下酒菜,饭食主要是面条和包子。三人中H要开车,Z从来不喝酒,C也就不喝了。他们三人要了面条,围着一张桌子坐着等着吃,每人点上颗烟闷头坐着。

他们边上一张桌子那儿坐着五个当兵的,看来已经喝得不少了,白酒瓶子和啤酒瓶子桌子上和地上散乱着放着。桌子上的下酒菜可要了不少,空盘子都摞在一起。大概他们也是喝了很长时间了,一个个面红耳赤,一脸的醉态。因为人们很少看到当兵的在饭馆里这样喝酒,三人不免多看了几眼。他们帽子都摘了下来,身上的绿军装已经七扭八歪,两个红领章很是刺眼,个个光头。

C想起当年在农场时附近部队农场的汽车兵,和麦收期间支援农场拉粮的沈阳军区运输部队打群架的事儿。说打群架的两伙当兵的大都是农村兵,两边小军官都下令“给我打”,两拨人一下子冲到一起互相抱着摽劲,好像是摔跤,却又不下拌,吭哧吭哧,尘土飞扬。呵呵,真让人放心,都不带动拳头的。他一提,H和Z都会心地一笑。

“我说…过来喝一杯。”那伙当兵的吆喝。三老“知青”觉得是当兵的朝他们说呢,不过都没说话。“跟你们说话呢。你们怎么也不喝酒呀?喝…喝呀?过来干一杯…干…干一杯。”其中一位虎背熊腰,满脸油汗,他眯缝着眼朝三位老“知青”嚷嚷。

Z礼貌地摇摇手。“你们喝,我们不喝酒。”

“什么?男子汉还有不喝酒的?哈哈,怎么和老娘们一样啊?”那虎背熊腰的家伙放肆地笑着,重复地念叨着“怎么和老娘们一样”,还“日他娘的,日他娘的”冒脏字。Z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轻轻站起来,C一看不好,他是知道Z的性格的,赶紧拉他,“别跟这帮兵痞子一般见识。”H也说“甭跟他们惹气”。可Z甩开C,来到那帮当兵的桌子边上。

“你刚才说什么?”他轻声问那个虎背熊腰者。

“你他妈的听不见哪?说你们像老娘们。老……他妈的……。”

Z没等他说,一个直拳,闪电般的,正中虎背熊腰者面门(事后知道这一拳打裂了那家伙的眼角)。当时那家伙就来了个后仰,从凳子上向后摔到地上。Z扑了上去,两个人在地上翻滚着扭打!H一看,绰起自己坐的凳子立即冲上去,凳子抡圆了重重地砸在那几个当兵喝酒的桌子上;顿时盘碗乱飞。“去你妈的!”H大喊一声,双手一掀,整个桌子掀翻。那四个当兵的也都跳起来围着H乱大,如同四只野猪围攻一个大棕熊。

C迟疑了一下,最后选定帮助Z。他事后说,要先把虎背熊腰的家伙打瘫。当时那虎背熊腰者已经占了上风,他压在Z的身上,但Z的双手死死地攥着虎背熊腰者的两个手腕。他俩就这么僵持着;两个人都在抖动,虎背熊腰者脸上的血一滴滴地滴下来,滴在Z的身上。C那天正好穿着一双皮鞋。他跳起来没命地踢虎背熊腰者的头。事后他说“足足踢了有七、八脚,脚都木了”。C觉得时间过得真长!其实十秒钟都不到。那虎背熊腰者,慢慢地失去意识,满头满脸是血地倒了下去。

嘿嘿,这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Z站了起来扑向那四个当兵的。那时H已经挨了不少的打,盘碗不断地在他头上和身上“开花”。那都是装着下酒菜的。H显得比较狼狈,好在没有打破头;不过他气势吓人,用拳头把一个个扑上来的小当兵的打得跌跌撞撞。Z冲了上来,同样用自己的双拳打四个小当兵的。C打架最爱绰家伙,在农场就是如此。他绰起两个酒瓶抡圆了砸向一个当兵的脑袋。两个酒瓶子就这样砸碎在那个小当兵的头上。C转身又绰起两个酒瓶子去砸当兵的。C总是“偷袭”,在当兵的侧面或后面砸他们的脑袋。

在Z和H的老拳下,四个当兵的嘴里不断地发出“啊啊”的叫喊,一个个趴在了地上。其中一个小当兵的喊道“别打了,别打了”。既然当兵的都瘫在地上了,Z、H和C相互看了一眼。“咱们走。”说着就要出门。这场“歼灭战”可真迅速,统共也就是两、三分钟。

“慢着。”小饭馆老板吆喝上了。“我已经给派出所打电话了。你们不能走,等人家警察来解决问题。我这铺子的东西可是砸坏了不少。”是啊,盘碗砸碎了很多。馆子里的人呢?刚一开打的时候都鱼贯而出。有伙人刚要吃端上了桌的包子,看见打架就都走了。那也好,等着派出所来人吧。三个老“知青”还是没怎么说话,不约而同地来到那上了桌的包子前坐下,拿起包子就吃。这就是“知青”。

包子很快吃完了。那五个当兵的相互搀扶着坐在小馆子的另一边。他们现在都软蛋了,低着头不吭声。二十多分钟,派出所的片警才到。“怎么这么磨磨蹭蹭?”饭馆小老板低声责怪。

“你不是让我慢点儿来嘛? 说‘这回那几个兵痞算碰到冤家啦。让他们多挨会儿揍’。”

“再揍就揍死了。我都要上前拉架啦。好了,好了,现在你来调停吧。”小老板嘿嘿笑着。

调停很简单。先问是不是愿意“私了”。“私了”就是肇事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愿意“私了”那就上派出所公事公办。三个老“知青”当然愿意“私了”。反正自己也没吃亏。那几个当兵的也同意。你想呀,如果上了派出所,到时候部队把他们接回去,那事情可就闹大了。剩下的事儿就是赔偿。三个老“知青”说自己没钱;再说,挑事儿的是当兵的。其实是Z先动的手;可是大家都向着三位老“知青”。因为这群兵痞总在这片旅游区惹是生非欺负游客。这儿的派出所的警察特恨他们。这回他们让老“知青”给收拾了,真是幸灾乐祸。既然三位“知青”没钱,那就当兵的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不是有“损坏东西要赔”嘛。正好,那虎背熊腰者带着百十块钱呢,都赔了吧(二十多年前一百块可是笔钱了,估计和现在一万块差不多)。

“私了”后,Z、H和C转身就走。小片警追过来悄悄恭维,“哥们儿,铁拳呀。今儿个他们算是栽在你们手里了。平日里他们总在这边欺负人。他们是XX军独立坦克营的。这几个家伙都是太原的干部子弟。”

Z一抱拳,“献丑了。”C边上说:“我们这哥们儿,打架从来不上家伙的,但能把人打死……”Z推了C一把,“行了,别这儿嘚瑟了。”

过了几天H、Z和C又相聚。C说他的脚大概踢“踔”了,一走路就疼。Z笑笑,“我的双拳现在还攥不上,手指关节疼啊。”H笑骂道:“我最惨,那套衣服洗不干净了。当天晚上回家,老妈问‘你这是怎么回事呀’。”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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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当个笑话讲无所谓。可想到中国大陆军队在二十多年前,甚至三十年前就腐败成这样。嘿嘿,已经是十足的“银样蜡枪头”啦。哼,就知道欺负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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