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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检介入山东辱母杀人案


中国山东的青年于欢因母亲遭讨债人肆意猥亵凌辱而持刀反抗的故意伤害案,在中国社会引起广泛关注。一审法官作出无期徒刑判决的公正性问题、警方的涉嫌不作为、以及此案是否牵涉黑恶势力与公权力之间的幕后交易等,均受到舆论强烈质疑。

山东辱母杀人案最大争点系“于欢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包括中国官方媒体在内的媒体,以不同的方式一边倒的呼吁“公平正义”(图源:VCG)

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26日在其官网发布公告说,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公告说,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有观点认为,中国最高检的介入让该案改判有了转机。

同一天(3月2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也发布通报称,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依法启动审查调查。

案件回放

案件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夜晚。山东省冠县企业主苏银霞和她22岁的儿子于欢被高利贷放贷人找来的1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拘禁和肆意殴打辱骂,催讨剩余的17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欠款。一天前,同一伙人曾将苏银霞的头摁向存有粪便的马桶。苏银霞拨打四次报警电话和市长热线,无人回应。

苏银霞曾向当地地产商吴学占分两批借135万元,月息为10%,已经还上180万元,附加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产。

据证人叙述,这伙索债人员的领头者杜志浩用于欢的鞋,去捂苏银霞的嘴,甚至掏出自己的生殖器,在于欢面前,蹭到苏银霞脸上……

报警后,警察到场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这时,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要去追警察,但遭到索债人暴力阻拦。情急之下于欢用水果刀刺伤杜志浩等4人。

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后,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一审判决惹众怒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理由是于欢未能正确处理冲突,以及被害人(死者)具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谩骂等过错。

对于不认定于欢正当防卫,法官的解释是,对方没有使用工具,而且警察已经到场,于欢与母亲的生命健康权利被侵害的现实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不存在正当防卫意义的不法侵害前提。。

这起案件近日经中国媒体《南方周末》曝光,在微博和微信群中迅速传播发酵,井喷式的留言纷纷指责这个判决荒唐可耻,质疑当地公检法机关袒护放高利贷者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掀起了自2016年雷洋案爆发以来的又一波拷问中国法制及司法正义的舆论浪潮。

许多网友表示同情于欢母子,认为于欢作为一个孝子,为了捍卫母亲尊严、制止流氓犯罪,并且在警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他们母子的情况下,奋起反抗自卫,因此应判无罪。

也有人表示,于欢刺杀有黑社会性质的讨债打手,不仅是正当防卫,而且为民除害。有网友列出古今中外的一些类似案件,来佐证于欢是正当防卫制止犯罪,而杜志浩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还有一些评论把这一案件比作红色经典剧目《白毛女》黄世仁逼死佃农杨白劳强占民女的现实版。

有少数网上留言称,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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