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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四个月前已签协议易主 接盘方29亿元获控股权


亿晶光电(600537.SH)究竟要不要易主?想必这是目前关注这家素有“上证A股纯太阳能电池组件第一股”之称企业的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现在,这场上演了4个多月的“肥皂剧”终于要公布大结局了——5月25日晚间,亿晶光电发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荀建华拟将其持有的亿晶光电20%股权转让予勤诚达投资,转让总对价为29亿元(原约定30亿元,后调整至29亿元)。转让后,勤诚达投资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古耀明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荀建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降至10.36%。

公告进一步披露,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分两期交割:第一期标的股份约8928.80万股已经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第二期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在2017年11月9日后办理。

结合此前公告,第一期标的股份交易作价为15亿元,折合每股约16.80元。若以5月25日收盘价为参考,这部分股份每股溢价率高达230%。按照协议,第二期标的股份约1.46亿股,交易作价14亿元,折合每股约9.58元。同样以5月25日收盘价为参考,这部分股份每股溢价率约89%。整体来看,若交易顺利达成,勤诚达投资将以每股溢价约143%的代价取得亿晶光电的控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受到《公司法》的约束,荀建华拟转让的第二期标的股份目前还无法实施转让,但界面新闻发现,荀建华拟转让的第二期标的股份数量十分接近此前实控人向勤诚达投资质押的股份数量。根据亿晶光电5月5日晚间发布的公告,荀建华将其持有的1.46亿股股份质押给勤诚达投资,以获取13亿元的借款。

因转让与质押对象均为勤诚达投资,亿晶光电“股权转让+股权质押”这一“组合拳”似乎指向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双方存在上市公司控制权让渡的默契。事实上,上交所也关注到了这一点发函问询。但亿晶光电在5月16日晚间给出的回复函里否认了这一质疑。不过,在这份回复函里,亿晶光电却也提示到,如果荀建华质押的股份被平仓以及勤诚达若继续向荀建华购买除了已质押的股份之外的股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有可能发生变更。

然而,在5月25日这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里,一些细节被揭露出来——

第一,今年1月10日,荀建华已经与勤诚达投资签署《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下称《协议》),拟将其持有的亿晶光电约2.35亿股股份(占亿晶光电总股本的20.00%)转让予勤诚达投资,转让总对价为30亿元整。而在这份协议中,考虑到荀建华时任亿晶光电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受《公司法》约束,双方便以约定分两期转让交割。

界面新闻查询公告发现,亿晶光电在次日仅披露了双方约定的第一期股权转让的事项,而对于上述《协议》中所涉及的控股权转让一事未尽披露。

第二,今年3月17日,荀建华与勤诚达投资又签署了《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将交易总价由30亿元修改至29亿元。然而,在亿晶光电整个3、4月份的公告中,界面新闻未能发现涉及有关上述信息的披露。

上述两点直指,早在四个月前,亿晶光电的实控人荀建华已经有意向勤诚达投资转让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但在面对上交所的问询时,亿晶光电对于公司控制权转让的回答却模棱两可。

此次,通过公告,亿晶光电对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一事进行“摊牌”。虽然该公司在公告中仍在提示“第二期股权能否顺利交割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但针对今年1月份以及3月份早已签订好的《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亿晶光电显然触及了信披不完整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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