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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制宪是如何摒弃终身制的


一、

1783年底,美国独立战争彻底胜利结束后,那些率先举独立义旗的美国先贤们,一开始的立国思想更倾向“弱政府”。当时他们并不热心建立一个美国中央联邦政府,而是先卸甲归田“回家种红薯”。最为突出的是华盛顿,他一心要回家去做他最喜欢的事情:照看他的农庄、喜迎农作后的收成,过自由自在的田园生活。

战争结束之际,发生了一段小小的插曲,违背了华盛顿的这个心愿。一些军官们要政变,推翻在战时对华盛顿大陆义军资助不力的大陆议会,赶走文官,夺取政权,建立军政府。这些军官个个立下赫赫战功,却一直拿不到军饷,怨气冲天。在商讨政变期间,他们都知道,总司令华盛顿不赞成他们的行动,也不会参与他们的讨论。因为,华盛顿非常重视自己的名誉,追求人格的完美,忍辱负重,从不参合任何的是是非非。可在关键起事那天,华盛顿却赶到现场力阻这些情绪激动的军官,那是1783年的3月15日。在争吵喧闹中,不善言辞的华盛顿拿着一封议员的信要念给大家听,把信凑到眼前却视力模糊一片,于是他摸索身上的口袋寻找眼镜,一边轻声说,“先生们,请等我戴上眼镜,这么些年,我的头发都白了,视力也不行了。”军官们都安静了下来,看着与他们生死与共八年的总司令,想着华盛顿将军从一开始就给自己立下不拿军饷的规定。这时,有军官突然失声痛哭起来,这一哭,化解了军官们的愤怒和兵变行动。

事后,华盛顿将军就代表这些打下美国江山的军人,和大陆议会商定:解散军队。半年后,英国承认美国独立。又三个月后,华盛顿将军向大陆议会交回他作为军队总司令的委任状。

自此时开始到1789年美国建国、华盛顿任第一届总统,美国经历了近五年的“弱政府”时期。当时,北美和欧洲的许多政治人物都认为,美国正在走向无政府状态,美国大陆议会失去政府功能。美国出现了社会、政治和经济的混乱,连统一的货币都没有,各州政府间的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一些义举独立大旗的先贤们意识到,“弱政府”的实践已不灵验,建立一个联邦的中央“强政府”迫在眉睫。但是,政府“强”到何种程度才算合适?这需要美国各州政治家的共同商讨,制宪成当务之急。而积极推动这项历史使命的头等功臣,是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他是杰佛逊和华盛顿的好友。他比杰佛逊年轻8岁,比华盛顿年轻19岁,比汉密尔顿年长6岁,当时汉密尔顿也是推动制宪的积极行动者。

麦迪逊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是杰佛逊把他带进了美国独立运动的政治人物圈中。由于身体瘦弱矮小,独立战争期间他只担任文职工作,没打过仗。他酷爱读书,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全部时间都花在读书上,他熟读了洛克和大卫・休谟,阅读了所有关于政府体制的书籍和文章,研究从古希腊民主一直到他的时代的所有政治制度。他文静内向,随和温顺,与同时代的所有美国政治家们都合得来。当诸多立国先贤们为观点打得不可开交,连有着悠久革命友谊的杰佛逊与约翰・亚当斯都因为政见不同而分道扬镳时,麦迪逊却没有政治宿敌。他与汉密尔顿共同编写了《联邦党人文集》,又与汉密尔顿的政敌杰佛逊是亲密无间的好友。瘦弱矮小的他竟然还长寿,活到85岁。

早在战争结束前,麦迪逊、华盛顿和汉密尔顿就已经提议改革松散体制,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到1787年时,麦迪逊又与华盛顿达成共识:建立中央联邦政府不可拖延。于是,麦迪逊与汉密尔顿等人开始推动费城立宪会议。麦迪逊和另一好友爱德蒙・伦道夫都力劝华盛顿务必参加费城的制宪会议。而华盛顿本来是不想参会的,他有风湿,家人也有病,农庄需他照应。大家都非常清楚,没有德高望重的华盛顿参会,本就困难重重的费城会议不可能成功。麦迪逊费了不少口舌成功地说服了华盛顿离家几个月去参加费城会议,华盛顿的参会使这次会议举足轻重。

华盛顿离家前特别雇了亲戚来照料他的农场,这一走几个月,收成临近,华盛顿千嘱咐万叮咛,放心不下。可是,费城会议一年后,华盛顿又不得不离开农场去当总统。依当时的经济条件,总统生活实在艰苦,连老婆孩子都不能跟在身边,如不是使命感和责任心,绝对吃不了这个苦。

从华盛顿所在的弗吉尼亚的弗农农场到费城其实并不远,现在开车只需几个小时,可当时坐马车,竟走了五天。偏远的州就更是千里迢迢荒无人烟,有的代表没钱坐马车,只能骑着一匹马一路颠簸。从东北部的新罕布什尔州骑马到费城要两个星期,从南边的乔治亚骑马到费城,要三个星期。本来规定1787年5月14日开会,因为大部分州的代表不能按时赶到,会议拖到5月25日,一直等到七个州的代表先后赶到后才召开会议,这是当时大会的规定,到会代表不能少于七个州,不能少于半数以上的代表。麦迪逊提前十几天就来到会场,他随身带了数百本书籍和文章,以备回答与会代表可能提出的任何有关政府体制的问题。他要求本州其他代表也都要提前赶到,以便碰头共商他事先已经设计好的建立中央政府的构想和计划,以便率先在会议上提出本州方案。他坚信,其它州的代表不会有人想到和提出如弗吉尼亚这样的构想方案。会前准备工作还包括在开会的“独立宫”门前道路上撒了一层小石子,那时都是土路。

二、

出人意料的是,13个州,除了罗德岛以外,12个州全部都派了代表陆陆续续地来到会场,其中宾夕法尼亚州的代表人数最多,来了八人,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宾州的首席代表,他住得最近,离大会会址只隔两条街。年老多病的他仍头脑清晰,风趣依然。所有参会人物都先去拜访他,连华盛顿都不例外。而德高望重的华盛顿到达的那一天就更是隆重,卫兵列队,礼炮齐鸣,教堂也敲响了钟声,热情洋溢的费城人民倾巢而出。当时“辛辛那提退伍军人协会”也在费城开会,这些退伍军人在诺克斯将军的带领下,骑马列队来迎接他们昔日的统帅,致以崇敬的军礼,然后簇拥着总司令一路来到他的住处----豪斯夫人开设的小旅馆。

为什么罗德岛不派代表来参会?因为,一年前刚发生一件制宪精英们得罪了罗德岛政府的事情。罗德岛是当时仅有的一个不由精英执政而由“农民代表”执政的州。“农民代表”组成的罗德岛议会,代表着大多数以借钱维生的农夫们。而且,罗德岛议会的权力大过司法,司法不独立。当时罗德岛议会立法规定,债主一定要接受政府发行的废纸一样的纸币,不接受就罚款。这种以多数人利益侵害少数债权人利益的政府行为,被制宪精英们斥为“流氓行径”,被华盛顿斥为“下流无耻”。于是,罗德岛政府对费城制宪大会的请帖就采取了不理睬态度。而且,在费城大会制宪成功后,他们对新宪法也不理睬,整整三年拖着不讨论通过新宪法,拒绝在宪法签字和加入联邦政府。而罗德岛司法不独立的教训也引发费城会议的思考,会议决定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都终身制就是出于这一思考。

令制宪大会鼓舞的是,华盛顿和富兰克林这两个重量级人物的参会,而且他们都坚定支持建立中央联邦政府。

此前,十三个州都已经通过了各自的州宪法。费城会议的最初构想并没有一步到位,会议的最初决议案写明,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起草邦联条例的修正案,可会议进行不久就改变了最初的决议案,决定重新起草一部宪法。

当年麦迪逊36岁,天才的汉密尔顿只有30岁,富兰克林最年长, 81岁。55位代表的平均年龄只有43岁。遗憾的是,两位重要人物,约翰・亚当斯和起草《独立宣言》的托马斯・杰佛逊不能参会,他们分别远在英国和法国做外交代表。而杰佛逊对这次会议极为关心,由麦迪逊给他写信传递消息。

这次,与会代表们都知道自己的历史使命,他们这次来是解决美国再次面临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就看他们能不能找到一条出路,为建立一个禁得起时间考验的政府和制度而达成共识。

费城制宪会议一开始,弗吉尼亚的麦迪逊就率先提出宪法方案,此方案被称为弗吉尼亚方案。弗吉尼亚州已有多年的宪政历史,在此前,杰佛逊就与麦迪逊合作,在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了保障政教分离的《宗教自由法案》和保障个人自由的《权利法案》。在费城制宪会议召开前,弗吉尼亚代表团又围绕着麦迪逊的思考,讨论新宪法的条款。他们有备而来,准备充分。所以,费城会议一开始,弗吉尼亚代表团就推出年仅33岁的州长爱德蒙・伦道夫宣讲弗吉尼亚方案。伦道夫侃侃而谈了三四个小时,提出新政府的15条提纲。没想到,伦道夫刚讲完,南卡罗莱纳州的代表、29岁的查尔斯・平克尼(Charles Cotesworth Pinckney) 站起来,也发表了自己的构想方案,竟然与弗吉尼亚方案非常接近,可谓英雄所见略同。平克尼的方案细致缜密,分出章节,就像是把弗吉尼亚方案又重复了一遍。与会代表都知道,这并非平克尼抄袭他人,早在一年前的大陆会议,平克尼就已经宣读过他的这个方案了。这个方案是这位聪明的年轻人在偏远的南方,自己苦思冥想出来的思想杰作。遗憾的是,他的方案与率先宣讲的弗吉尼亚方案撞车,所以大家最后选择以弗吉尼亚方案为讨论根据。如果是别人,恐怕就不会浪费大家的时间重读一遍自己的相同构思,但年轻骄傲的平克尼不愿埋没自己。多年以后,他还骄傲地说:“在制宪会议上,大家还叫我‘宪法查尔斯’呢!”他是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美国历史上也留下了光辉的一笔。

新泽西州的代表也有备而来,他们也带来了自己的方案,可他们的方案与弗吉尼亚方案有根本不同。新泽西方案关键点是,每个州的权力独立于中央联邦政府的权力。而弗吉尼亚方案关键点是,中央联邦政府的权力高于州政府。

其实,早在7年前的1780年,还在独立战争期间,才二十三岁的汉密尔顿就认识到了“大陆议会”软弱无力,难于行使政府权力。他当时给友人的一封著名的私信洋洋洒洒长达17页,信中呼吁一个制宪会议,呼吁一个强有力的联邦政府。此信成为重要历史文件。

三、

那么,为什么历史会把 “宪法之父”的头衔给了麦迪逊?而美国宪法的执笔并不是他。麦迪逊的贡献又在哪里?首先,是他倾注了心血的弗吉尼亚方案;再有,是他成功地推动和召集了费城会议;还有,是他从始至终笔录下费城会议的讨论全程。如果没有麦迪逊的记录,我们对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的那次历史性会议的细节便一无所知。这个笔录全面反应了当时的制宪思想,成为重要的制宪历史文献。

费城制宪大会开始后,在决定记录和撰写会议报告的人选上,几经周折,代表们最后决定把这项任务交给了威廉・杰克逊少校。但这个工作需要极大的毅力和耐心,杰克逊少校没有做好,没有记录下什么细节。幸亏有麦迪逊,他默默无闻地自动奉献,精确地记录下这段历史。他后来具体描述了他是如何记录会议讨论全程的,他说到:“我坐在大会主席(华盛顿)的前面,所有代表都坐在我的左右。我能听见代表们发言的每一个字。我用只有我能看懂的符号记下所有内容,晚上回到房间,再把代表们的讲话和行动完整地整理出来。每天的会议我都参加,只要有人开会和讨论,我都在场。” 麦迪逊在记录中称自己为Mr・M・, 他记下了制宪大会中每一个人说的每一句话,包括攻击Mr・M・的话。麦迪逊对制宪大会的完整记录直到30年后才公开发表。

费城会议开了近四个月,从5月25日开到9月17日,正是酷暑之际。大会是保密的,记者不能参会,外面还有士兵把守。为了不使讨论传到窗外,大会规定不能开窗。而远在法国的托马斯・杰佛逊听说大会采取保密措施,非常气愤,他认为,言论和新闻应该自由。在近四个月艰难会议的讨论中,主席华盛顿少有地发了一次脾气。有人在会场的地上捡到一页会议笔记,交到华盛顿手中。于是华盛顿重申了大会保密原则,警告说,他不愿意再看到这样的失误发生。

大会的保密引发了猜测。许多欧洲人猜测,大会是讨论在美国设立王权。他们还认为,共和制只适合于小国,在美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国家是行不通的。他们还猜测有哪位欧洲王子将会出任美国国王。在新闻不通畅的当年,就连有些美国人也相信了这些传说和猜测。会议期间,费城的上层社交圈把大会代表们当成贵宾,轮流邀请他们参加上流的宴会,好奇地打听消息,可代表们都守口如瓶。

不管怎么说,想想这五十五条大汉天天挤在不通风的没有空调的会议室中,穿着正规的服装,戴着厚重的假发,争吵不休,争吵的还都是全新的国家体制和制宪的费解难题。不要说麦迪逊还要天天一字不差地做记录,就是天天参会都是很大的折磨。所以,每天都有多位代表请假自行休会,尤其是星期天,参会人数更是减少。麦迪逊不但一天不落地天天到会做记录,还要每晚花几个小时整理记录,在那种酷暑下,可以想见他的执着和超人毅力。

麦迪逊虽然不善言辞,但在关键时刻,他永远都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且说到点上。直到四十年后,麦迪逊才解释大会保密的必要和原因。他说,如果制宪大会没有保密规定,肯定会一败涂地。因为,保密起到畅所欲言的作用。如果大会对外公开的话,任何大会代表都不会改变自己原来的主张,因为这样做,就意味着公开承认自己原来是错的。

当时的美国一片荒芜,没有经济,没有军事,没有全国政府。立国先贤们看不到后来的美国会如此强大,也看不到当时的自己制宪政治智慧是如此超前。他们对这次制成的宪法能否持久并不乐观,其中一位代表的说法很有代表性,他说:“我们搞的这个宪法能正常运作二十年,就很不错了。”到如今,这个宪法已成功地运作了二百多年,生命力依然旺盛盎然。

四、

那么,费城制宪大会都有哪些关键的争论?

在埃德蒙・伦道夫一开始介绍弗吉尼亚方案时,就直截了当地提出了一个修正案。他说,“会议除了建立一个联邦政府,别无选择。要是不采取措施,挽救共和,就是叛国,只有一个全新的联邦政府才能挽救共和。现在是建立联邦政府的最后时刻,错过这个良机,人民会彻底失望。”他还说,建立各州的“联盟”是行不通的,我们要建立的应是美国国家的中央政府,应是一个包括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的国家政府。话音一落,大厅一片寂静,很多代表怀疑自己听错了。当时对大多数代表来说,三权分立不是问题,许多州已经实行,但是建立一个享有国家最高权力的中央政府,意味着什么?强大的中央政府是否会削弱各州权力?

其实,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麦迪逊、还有像平克尼这样的代表,就是冲着建立中央联邦政府而来的。所以,弗吉尼亚方案的主题明确,一点儿都没提及各州的主权问题。而此方案中的“立法机构实行比例代表制”也刺痛了小州主权。

接下来的很长时间,与会代表围绕“联邦、国家、最高”等概念的定义展开激烈讨论。麦迪逊和宾夕法尼亚州州长格瓦诺・莫里斯给予解释。莫里斯说:“我们这一代人会死去,我们的后代都是美国人。现在建立一个最高政府,比20年后肯定会出现独裁者强。”终于出战告捷,这个首要议案----建立中央联邦政府,得到各州代表的批准通过。

6月1日,费城会议开始讨论国家行政首脑的议题。对这个议题,每个代表似乎都思考很久,所有人都不愿看到一个新君主的出现。经过几个星期的讨论,他们确定了国家首脑的具体权力和职能。

代表们是以先易后难的方式进行讨论,遇到谈不拢的难题就往后推。事实证明,容易的议题一个个解决后,难的议题也会慢慢迎刃而解。我们应理解的是,在我们现在看来简单的宪政常识,在二百多年前,由于是初创,则费尽推敲。比如当时有人提出三元首制,以防一个总统会产生独裁。讨论中,连宣讲弗吉尼亚方案的伦道夫也改变初衷,主张三元首制了。而被史学家誉为费城会议上最深刻的思想家和最精确的理论家的詹姆斯・威尔逊则主张单一元首制。他指出,行政长官必须行事高效率,决断迅速,这点唯有单一元首制才能做到。

宾夕法尼亚的詹姆斯・威尔逊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他是苏格兰人,他在苏格兰启蒙思潮大本营的爱丁堡大学等三所大学接受了良好教育。1766年,24岁的他受聘于费城学院任拉丁语教授。之后,他师从约翰・迪金森,学成出色律师和法学家,并参加了美国独立革命运动,成为美国独立革命的元老级人物。

讨论完总统的权力和职能后,接下来讨论总统的产生,总统的弹劾,会议代表就此议题投票六十次,最后决定,总统应由州议会提名的选举人产生。对总统弹劾的决定----众议院以半数票启动弹劾,参议员以三分之二票实行弹劾,体现了制宪者们对政治稳定的政治智慧。

他们还讨论了建立国家司法体系,即,联邦法院和法官系统。与会代表中有34名律师,8名法官,这个议题对他们来说轻车熟路。

大州和小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和代表权是最困难议题,麦迪逊和汉密尔顿是大会中赞成“比例代表制”的两位领军人物。为了使大州与小州之间达成共识,6月11日,康涅狄格州的代表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提出一项折中妥协方案(Connecticut Compromise),又称伟大的妥协(Great Compromise of 1787),或称谢尔曼妥协(Sherman’s Compromise)。

谢尔曼妥协方案就是把大州坚持的“比例代表制”与小州坚持的“相等代表制”进行平衡:第一院(众议院)采用“比例代表制”,而第二院(参议院)采用“相等代表制”。即,众议院中每个州的代表数目由州内自由民加上五分之三的奴隶的数目决定;参议院中每个州都有两个代表,由州议会选举产生。结果是,小州的代表们先接受了这个方案,表示了妥协。而北方的大州代表却不妥协,麦迪逊也仍旧坚持“比例代表制”。他们认为,既然南方人把黑人当作财产,不给黑人以公民地位,那么黑人也不应计入国会代表的人口数。所以,谢尔曼妥协方案直到9月份时才最终起了作用,达成双方妥协。罗杰・谢尔曼也是独立革命时的元老,是负责起草《独立宣言》的五人小组成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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