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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埋尸案”主犯杜少平被判死刑后瘫软


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操场埋尸案”故意杀人罪犯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这距离1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宣判只有10天。1月21日,该案受害人邓世平家人代理律师周兆成对此进行了解读。

周兆成说,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刑罚。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对死刑复核期限,视案件情况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自行决定。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会将该案卷宗、死刑命令等一系列材料退回高级人民法院,然后由高级人民法院将卷宗、死刑命令退回中级人民法院即一审人民法院。一审人民法院会在接到死刑命令的七日内执行死刑。

“我们通常说人命关天,我国当前的死刑政策是既保留死刑又坚持少杀。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中是非常严格审慎,确保死刑精准适用。”周兆成认为,对“操场埋尸案”之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间如此之短,就是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样全国影响力的恶性案件,民愤极大,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权益的前提下,全面提速,是让正义更早的到来,既是顺应民意,也是让英雄的鲜血不会白流,让沉冤地下十七年的邓世平老师能够早日得到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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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律师向法院转交被害人家属要求判处杜少平死刑法律意见

“人间正道是沧桑,杀人凶手杜少平已经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制裁,愿九泉之下的邓世平老师可以安息。”周兆成说,一审宣判后,杜少平听到被判死刑后,脸色苍白,双手颤抖,已经瘫软,最后是被法警搀扶走出法庭。

周兆成还提到,根据庭审证实,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制造了惨绝人寰的操场埋尸案后;仅仅时隔二年,又再次犯案!2005年4月17日晚上,杜少平为报复被害人曹某,伙同他人在新晃县新晃镇砂洲路国税局对面公路处用硫酸泼向曹某左颈面部,致人轻伤。再时隔三年后,2008年开始杜少平纠集多人形成较为固定的成员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插手民间纠纷,非法发放高利贷,暴力催讨债务,在新晃县境内实施寻衅滋事犯罪7次、非法拘禁犯罪4次,聚众斗殴犯罪1次,强迫交易犯罪1次。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受害人邓世平之子邓蓝冰也就昨天的死刑执行在社交平台发布帖文称,虽然迟到了17年,但正义还是提速到来。“我最敬爱的父亲终于可以安息了。在我的心里,我的父亲就是我的英雄,他虽然没有在战场上与敌人厮杀。但是,他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安全,保护国家的财产而壮烈牺牲的,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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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蓝冰还在帖文中提到,其已接到新晃人社部门的通知,父亲的工伤认定也会按照最高标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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