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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人被当作嫌疑犯,台“吹哨人”制度难落实


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肺炎疫情在全球延烧,截至2020年4月9日,全世界已经超过150万人确诊,近9万人死亡。疫情越严重,中国大陆医师“吹哨人”李文亮也就越受追思,李文亮于2019年12月底警告疫情,却遭到当局的训诫,也激起了民众对于“吹哨人”的保护的讨论。但是,“吹哨人”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到处都是,台湾近日就发生一件,吹哨人向警方检举,警方却疑似把吹哨人和被检举人移花接木,导致吹哨人被台湾媒体和网民当作被检举人追杀的离谱事情。

2020年4月6日,有台湾网民向台湾警方检举,网络聊天室群组中有人发出“刀架陈时中(台湾疫情中心总指挥官)脖子”的言论,认为涉及恐吓与危害公共秩序,因此到警察局报案,并留下自己的个人资料,回家后警方还特地又打电话要求更详细的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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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疫情总指挥官陈时中。(中央社)

没想到,当天晚上,检举人的网民却突然发现,在新闻中自己居然变成了发出“刀架陈时中”言论的嫌疑犯,连姓氏、居住地、就读学校等数据都在电视与网络上被媒体揭露,而且全部都是他提供给警方的资料,甚至隔天还有记者直接打电话到学校指名找他本人,让他非常困扰,甚至在网络上受到网民的谩骂。

侦查不公开与警媒关系

时代力量立法委员邱显智于4月8日表示:“警察把侦查案件讯息泄漏给媒体,这在台湾早就不是新闻了。……这就是台湾警政机关与媒体互利共生的日常。”邱显智认为,每次警察机关说要检讨,然后写几份报告,但后来还是一样泄漏检举人个资,没有任何改变。

其实,警方提供媒体消息后,媒体就会刊登警方想要曝光的消息,这是一个符合警方利益的行为,所以很难禁止。不管是因为要经营大众形象,还是向社会大众寻求消息,或是有时反过来向媒体要求禁止刊登部分敏感案件的新闻,都需要长时间与媒体的良好互动,而这种互动就包括平时就选择性的透漏一些内部消息。

只是,像这次事件一样,把检举人当成嫌疑犯去提供给媒体报导个资,就实在离谱。这只能说明,部分媒体接收到警方提供的消息后,却没有进一步查证就当做事实而刊出;然后又被其他媒体转载,最后就像是“滚雪球”一样,造成不实的消息充满在电视和网络上。甚至还有特定媒体,在同一篇新闻中,上面说嫌犯(其实是检举人)是台中的台籍大学生,下面又说嫌犯(检举人)是北部大学的山东陆生,这种低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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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若未经查证,可能导致新闻自相矛盾。(网络截图)

检举人与“抓耙仔”

其实,台湾长期以来就不重视检举人,甚至还把检举人当作“抓耙仔”来歧视。所谓的“抓耙仔”,就是闽南话中的“背叛者”、“出卖者”的意思。检举违法的人,却被当作是“出卖”,遭到社会大众甚至是警察的歧视,这在法治社会中是非常落后的观念。

如果是同一个集团、社团、甚至是家族的成员出面检举,那么被当作“抓耙仔”也许还能算是有点理据;但是在台湾,就连检举交通违规、滥垦山坡地、贩卖地沟油,都可能被当作“抓耙仔”或是“检举魔人”,遭到警察的歧视,随手就被泄漏个资,难怪台湾“吹哨者”制度始终不能建立。

2012年,新竹县有公务员检举上司要求做假帐,结果最后出面检举的公务员遭到免职且永不任用的处分。2014年,在台湾轰动一时的“黑心油”事件,虽然工厂位置在屏东、检举人也住在屏东,但检举人却要到台中检举,事后还搬家避祸。2019年,台湾铁路公司内部检举有司机惯性超速、过黄灯也不减速,虽然台铁才经历过严重的普悠玛翻车事故,但结果最后还是只有检举人被惩处。

这些只是台湾的公部门或是类似半个公部门的例子,在私部门里的“吹哨人”更是遭到严重的歧视与打压。在这种社会风气的背后,对“抓耙仔”的歧视心理,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许多台湾人认为检举人就是“抓耙仔”,是“有错在先”,所以才会不管是对检举人泄漏个资、威胁恐吓、甚至是直接动手攻击,都不会认为自己做错了,也根本就不会反省了。

所谓的“检举”,确实会损害了被检举人的“个人利益”,但却是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公众利益”。但或许只有当不分民众、警察或是政治人物都有了这种共识,“吹哨人”保护制度也才能落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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