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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再成两会焦点


2021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第六次将废止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带到全国两会上。

中国自2016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这被视为中国人口政策的重大转向,但作为控制生育手段的社会抚养费并未停止征收。如果“超生”夫妻逾期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黄细花说,2020年召开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但她注意到,部分地方仍然向生育三孩及三孩以上的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有些夫妻还因此被法院强制执行,“这不仅会加重育龄夫妇抚养孩子的负担,而且与中央提出的‘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目标背道而驰,所以我建议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法院也不再受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案件。”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3月,四川安岳县卫健局对其当地生育第8孩一对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1666560元,加上此前对其生育第六孩和第七孩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合计征收金额高达2663040元,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引发广泛关注。

有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一直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和人口形势的变化,建议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声音也日益高涨。早在2011年,黄细花就在当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建议》,此后的2013年、2018年和2019年全国两会上,黄细花数次提出这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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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民众意见,7天后,黄细花与其他5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建议书,建议废除该条例,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黄细花当时对媒体表示,她作为一个母亲和一个普通公民,在基层看到太多老百姓因为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承受的巨大负担,甚至造成了很多悲剧,“真是发自内心地希望这个情况能有改变。” 

2021年是黄细花履职全国人大代表的第十九年,也是她第六次提交有关废止社会抚养费的建议。她说,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理由通常是“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但这种理由并不成立,“给孩子提供必要的公共资源是政府的基本义务之一,虽然多出生的孩子会占用公共资源,但成年后也会创造更多的公共资源。”

她在建议中写道,对多生者征收社会抚养费颠倒了正常社会该有的养育观念,让人们觉得多生孩子是自私自利,是占了国家的便宜。但实际上,多生孩子是利他行为,也利国利民,这在社会化养老的时代,特别是极低生育率的今天更是如此。

黄细花表示,现在向多生孩子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非常不合时宜,如果没有人生育三个孩子,中国今天的低生育率问题会更加严重。而且,中央提出要“提高人口素质”,征收巨额社会抚养费会导致被征收的家庭陷入困境,也会严重影响到孩子的营养和教育,不利于人口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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